作者:
andey (影子)
2014-08-16 02:01:50※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xa8N4R ]
作者: unioly (unioly)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連勝文老悲連戰"二億"煙幕彈
時間: Sat Aug 16 01:23:33 2014
先說明下 捐款可以抵稅
1.對政府的捐贈,不論是現金或是物資等實物,
都可以按其價值100%納入列舉扣除額,扣減所得節稅。
2.捐款受贈人是公益、慈善團體,再由其轉供救災之用,依據稅法規定,
捐贈人可以列為列舉扣除的減稅金額即會受限。
以個人為例,全年捐贈金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的20%。
(新聞:氣爆案捐款 明年報稅可扣抵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849762.shtml
法源:所得稅法 第17條 第二項 第二款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40003&FLNO=17)
至此,可能有眼尖的鄉民 或有經驗的鄉民 已經看出端倪了
連勝文爸連戰表示於民國八十八年十月捐款九二一震災兩億元,
但是,因為從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異動中未申報這兩億元!
(監察院:連戰九二一兩億捐款未申報財產異動
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51402)
所以連勝文競選總幹事跳出來說:連戰除九二一捐款外,一概習慣用無名氏捐款。
連戰辦公室主任丁遠超回說:結合王永慶等許好友一起捐獻,大家以連戰的名義捐出
若兩位護法都沒說錯,那就奇怪了?
為何一改往常習慣,就挑在九二一捐款用連戰名,捐出多位企業家好友的合資善款
捐款人捐多少錢,抵稅時國稅局只認當捐款捐款人(當事人)
換言之,以連戰名義捐出的二億,如果是捐給政府,隔年報稅能100%抵稅(二億)
且921發生於1999
2000年是總統大選!
那我們可不可以懷疑是當時企業好友們集資二億,請連戰以他名義捐了,
然後又在隔年抵稅後回到連戰口袋??
成為了不見光而且洗得白白的賄賂金??
還是還能稱政治獻金??
所以監察院申報的財產異動中才未申報這兩億元,因為連家根本沒出半毛錢阿
但隔年呢? 因為落選所以不用申報,不用交代了??
連勝文競選總幹事還說可能是從基金會出,
不過從連震東基金會裡(http://www.lienfoundation.org.tw/p05-2.htm)
完全沒看到有921捐款相關說明(備份圖片:http://ppt.cc/fR6u)
裡頭列了88年以前一堆贈書,獎學金活動
88年(921發生年)只列三項公益活動,
且列出的79~88所有活動一律只有名稱,沒有任何相關金額
為何會讓人有這樣的懷疑?
因為有前例,有所本阿(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3160754.A.A16.html)
連戰在當行政院長的時候,在1993年通過了一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1993年9月1號生效
所以趕在1993年的八月三十一號前 誕生了三間"路名+門牌"公司
藍伯街101號公司 格林威志街1325號公司 銀河路1140號公司 這還有印象嗎?
三公司都三個職員:總裁叫做連方瑀、秘書叫做連勝文、會計叫做連惠心
然後也都那麼剛好地在隔年(1994),
藍伯街101號公司 格林威志街1325號公司分別賣回給了連勝文與連惠心
如此複雜的 房產->公司->連家 交易過程
連家既藏了財產又逃了美國政府的稅,也逃了臺灣的稅
如此愛財,會藏財,會逃稅,又會吸納好友捐款的人(因為還算是有兩隻腳...)
當上總統會顧臺灣百姓還是他們自己???
最後附上連勝文競選總幹事所提到的基金會之相關用途
http://ppt.cc/l3Wa (FB:兩代公務員致富的傳奇)
通用公共不枉死聲明(GENERAL PUBLIC NOT UNNECESSARY DEATH DECLARATION)
http://gpnudd.ghostisland.tw/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4-08-16 01:24:00推 看成聖文老二億
作者:
kenzo1212 ("Sadeness (Part I)")
2014-08-16 01:25:00你應該會被某些支持者噓文...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4-08-16 01:25:00收復中原,迎回二聖
作者:
pooh991 (喔拉拉)
2014-08-16 01:26:00媽我在這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4-08-16 01:27:00戰哥要生氣了...一直挖他底
作者: winnergame (哲) 2014-08-16 01:27:00
幹
作者:
jhc0723 (Embeded Funny)
2014-08-16 01:27:00台北肥肚 !!!!
作者:
tartrate (Zolpidem)
2014-08-16 01:27:00!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4-08-16 01:28:00追溯期還沒過 趕快告
作者: twenyu00 (神奇) 2014-08-16 01:28:00
推!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08-16 01:29:00連家財產本來就很有問題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08-16 01:29:00推一下,9.2看了會突然罹患健忘
作者:
newPipe (Ronaldo7)
2014-08-16 01:29:00你的不自殺聲明呢?快補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14-08-16 01:29:00KMT:請讓我們繼續關心扁案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14-08-16 01:29:00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4-08-16 01:29:00推!
作者:
JDYSS 2014-08-16 01:30:00溫紳拿了一本書說二億是國民黨出的。
作者: ShallWe108 (波麗菜好幾片) 2014-08-16 01:32:00
推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4-08-16 01:32:00。
作者: bugu666 2014-08-16 01:32:00
推,人渣37仔真他媽垃圾,瞎扯廢物!
作者:
jiniba (糖果)
2014-08-16 01:33:00偷雞摸狗之輩
作者:
sheffay (顆顆寒)
2014-08-16 01:34:00明天再發一篇啦 現在沒人看
作者:
Giuliani (the mortal)
2014-08-16 01:35:00大劣王朝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08-16 01:36:00支持明天熱門時段再發
作者:
G41271 (茶)
2014-08-16 01:36:00沒有全部回到口袋啦,應該是兩億*40%-累進差額
作者: kenro 2014-08-16 01:36:00
這樣就對了 本就是偷雞摸狗之流 推你!
作者:
cs91358 (yao)
2014-08-16 01:37:00覺得連家財產沒問題的是低能吧
作者:
G41271 (茶)
2014-08-16 01:37:00而且要本來就有繳到這數字的稅才能全抵
作者:
kazake (飛得位。江霞)
2014-08-16 01:38:00幫高調 我看這群雜碎要如何開脫會不會又找阿扁救援?
作者:
Ibugi (人生是條偉大航路)
2014-08-16 01:39:00齁齁齁
作者:
coolron (RR)
2014-08-16 01:40:00記者快來抄!啊忘了記者可能看不懂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8-16 01:42:00連家傳奇的其中一章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08-16 01:42:00必須把連家偷偷做得事攤在陽光下 不然神豬選上又來
連家為什麼要找理由開脫?反正9.2%還是含淚投 哪有差
作者:
andey (影子)
2014-08-16 01:44:00我能轉到政黑板嗎...我想看聖人的反應....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08-16 01:49:00高調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4-08-16 01:49:00反正查無不法
希望能存久一點..可能過個20分鐘就洗到第三頁以後了
作者:
beaver (海狸先生)
2014-08-16 01:50:00推
作者: yen1286 2014-08-16 01:50:00
高調
作者:
pftmax (無)
2014-08-16 01:50:00幫推~~
作者:
kauti (kauti)
2014-08-16 01:50:00真的是幹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08-16 01:51:00連家傳奇可以拍電影惹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08-16 01:52:00連家傳奇三部曲:第一部-連橫現身
作者: ayj104x (heigh) 2014-08-16 01:53:00
推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4-08-16 01:53:00這是一部敘述台灣首富誕生的故事,改編自台灣真實事件
作者:
philipwen (匈牙利=Hungary)
2014-08-16 01:53:00高調
作者:
gjcl6 (789)
2014-08-16 01:53:00高調
作者:
yfme (ä¸èž¢)
2014-08-16 01:56:00證據哩?
作者: bobosara (⊙ω⊙) 2014-08-16 01:57:00
高調
作者: retriever33 (笨蛋) 2014-08-16 01:58:00
挖賽~ 明天趕緊跟父母說,他們喜歡聽這種連家荒唐事
作者:
qooas (咖啡廣場)
2014-08-16 01:59:00扯~~~
作者:
jack5756 (Dilbert)
2014-08-16 02:00:00你知道太多了
作者:
pplark (pplark)
2014-08-16 02:35:00有問題 但文中提到的稅法根本膚淺接近無知...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8-16 02:46:00「還是還能稱政治獻金??」政治獻金法是在93/3/31公布施行
作者:
stero (認真 發呆)
2014-08-16 02:46:00跳針==>稅法~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8-16 02:47:00在這之前拿企業家的錢要是沒對價關係的話沒什麼可追究的這也就是陳水扁被陳由豪說有拿錢,沈富雄幾個可能,法律都沒有要追的原因企業家可能有贈與稅漏稅,不過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是贈與人原則上不是受贈人不過以連的名義合資捐款算不算贈與這也很難說推 G41271: 沒有全部回到口袋啦,應該是兩億*40%-累進差額原推文還有指出所謂100%回流是錯的,只有節稅的部份回流也就是捐200M不是節200M的稅而是節約80M的稅(累進差額太小)否則任何捐款100節100的稅,豈不等於你出名國稅局出錢?所以實際上計入節稅效果後捐款人還是要負擔原60%的捐款這還不包括如果他是捐給非政府機構而受限制的情形原文說到「逃稅」是指控連家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1條的情形但是從捐款節稅來說完全是合法而且受政府所鼓勵的事情最多是我上面所說企業家贈與稅有沒有漏稅這個納稅義務人不是連家而要捐款節稅更簡單常用的方式是捐給基金會而不是政府以前還有「捐地節稅」利用地價公告與實價差來賺稅款但是捐現金給政府的話一定是政府有賺到 (誰負擔是另一回事)所以要查連家政商關係逃稅什麼的很好,但拿捐款這個嘛…XD前面說到政治獻金法是在93/3/31公布施行,剛好就在這公布前的2004年3月初還在吵陳由豪有沒有給扁錢,沈富雄的四個可能
話說你有沒有考慮回一篇算了 你推那麼多其實想仔細看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8-16 03:26:00然後就是319槍擊案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8-16 03:27:00對了,原po要來貼文也要看一下板規喔,要刪推文及20字心得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8-16 03:31:00來不及了 XD 我想講的講完了不想回一篇了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4-08-16 10:52:00算法律漏洞吧. 用別人的錢以自己的名義捐款. 而這捐款又可以幫自己節稅. 變相等於別人送錢給自己了隨便想都知道不合理. 但因為是災難捐款. 沒人敢講話而已
作者:
nickmax (克勞斯)
2014-08-16 11:08:00蛆蛆無視開始了
列舉扣除額兩億可以放到口袋兩億?這種程度騙小朋友吧?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8-16 11:49:00我寫那麼多你在說「無視」什麼啦?你是無視我推文嗎那個時候根本還沒政治獻金法,人家要送錢就直接送了還要送到用捐給政府才節稅40%來送喔?贈與稅才50%捐贈要抽60%?看來你真的只能隨便想而已請問你陳由豪要送錢給扁又繞這麼大圈捐給政府來洗到剩40%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