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連勝文老悲連戰"二億"煙幕彈

作者: shrines   2014-08-16 12:05:41
拜託...GOOGLE很難????
所得稅法第17條第2項第2款
列舉扣除額:
1.捐贈: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
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
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
制。
中華民國列舉扣除額只有20%一種?捐政府也是20%?
先翻翻法條好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8-16 12:06:00
來打臉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8-16 12:11:00
1.連戰當年捐款對象是誰?2.連戰當年所得稅是否有申報2億的列舉扣除?3.就算用全額扣除 你要講連戰個人綜合收入有一年2億? XD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8-16 12:13:00
就算100%扣除也是要有2億的應稅所得額(扣除捐贈前)當年沒政治獻金法,要送錢就陳由豪法送一送了還給政府抽60%真的用捐贈避稅的通常是捐自己掌控的基金會,捐現金給政府是就算扣除節稅還是一定讓政府有賺的,以前還有捐地節稅的漏洞才真正是拿不值錢的地跟政府挖扣稅額
作者: chiutepiao (阿飄。)   2014-08-16 17:33:00
這篇光針對前一篇真的是啪啪啪 呵呵呵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