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te (ROTE)
2014-08-25 11:05:05數字版有事嗎高雄市本來就有責任賠償也
說什麼作秀
今天要不是妳市政府施作箱涵把管線包住
會讓管線受損嗎?
管線都存在市政府卻掩蓋知情事實
導致氣爆悲劇未能在第一時間阻止
再怎麼代位求償也改不了市府瀆職的事實
那先前下陷的高雄市民房屋怎不代位
他們是三等市民嗎?
作者: Ferysis 2014-08-25 11:06:00
順民跟三等市民 只能選一個
等雄檢了 我就等著看地檢署是國民黨開的言論出來XD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8-25 11:07:00高雄這招蠻爽了,不管官司如何,最少都細你1200萬反正捐款出,到時榮化只有三成責~~~~~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8-25 11:09:00反正捐款都收進市府了, 有的是錢可以撒.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8-25 11:11:00我對捐款能不能拿來當高雄市市府的國賠償付,有法律上的適用疑問照道理,捐款應該都得用在災區災民身上,不能拿來當道路公共建設這些工程的開支才對
高雄市府老是想把自己當成另一個受災戶 不想負擔責任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25 11:52:00
拿捐款當建設款才叫我大開眼界
國賠是要編預算的,然後向違失公務員求償或扣薪,有本事就把捐款列入收入當預算吧!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8-25 12:10:00不要小看花媽的幸福魔法陣我在這邊鍵盤猜測花媽就是有本事把捐款列成預算.
作者:
Ji11 (英文Ji+數字11)
2014-08-25 16:52:00道路公共建設不是跟中央要了16E,也跟李長榮假扣押了19E,還要捐款出什麼?難道要一張發票三處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