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媽都可以找到24年前的公文狂崩白市長要負責惹,
曹科長抓個小早川秋興來當墊背,臭惹嗎XD
可是瑞凡,99年10月27日的高雄縣政府,好歹也還是五星幸福吱政區啊。
還是崩潰吱想崩舊高縣那時候就已經是國統區惹?XD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8925716.shtml
簡太郎批昔未重罰 屏縣府:未適用食安法
【聯合報╱記者翁禎霞/屏東報導】
2014.09.10 04:14 am
餿水油風暴持續延燒,國民黨屏東縣長參選人簡太郎昨再痛批屏東縣府,未依食品安全衛
生管理法對郭烈成重罰,才演成今天局面。屏東縣衛生局表示,99年稽查時排除是食用,
並不適用食安法。
簡太郎說,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妨害或拒絕稽查者,可處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款
,屏縣府未引用,是否另有隱情,啟人疑竇。
他指出,從99年10月至103年9月破獲為止,縣府4年內針對餿水油禍首工廠至少查過10次
以上,卻沒有依法執行,顯有怠惰失職之嫌。
屏東縣衛生局長李建廷指出,衛生局是於99年10月27日接獲檢舉指有人回收油脂,有可能
做為食用,前往稽查,郭烈成稱是蒐集動物下腳料,煮炸成油脂後,轉售給高雄縣順德企
業行,做為飼料或肥皂使用。
當時屏縣衛生局為確認郭的說法,還曾函請高雄縣衛生局協助查明油脂是否流入順德。經
高縣確認,並未供人食用,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全案才結案。稽查過程均有公文
紀錄。
縣府表示,在衛生局之後的幾次稽查,是環保局接獲檢舉郭的工廠區外水溝有油脂殘留,
了解是否影響環境衛生。而依法務部函釋,行政機關不得逕依行政執行法規定,逕為進入
住所、建築物,環保局因此以水溝殘留油脂,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
【2014/09/10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