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郭冠英的退休金,如果年資夠,應該要給他,那是他工作一輩子
應得的,不是福利,不是獎金,更不是施捨。
2.郭要回任可以,依法就好,省政府要用他可以,也是依法就好;
換句話說,郭回任若沒有依法,回任就無效,省政府用他若沒有
依法,那任用也無效。
3.郭在我看來,只是嘴砲的臭蛆而已,我看你是臭蛆,你看我是蠢
吱,打打嘴砲,實在沒必要弄得人家連退休金都沒有,不能安老
善終,套句阿共啊的話,蛆吱只是內部矛盾,不是敵我矛盾,不
需要弄到你死我活。
4.郭最大的問題,不是回任的問題,而是被撤職的問題,個人認為
郭被撤職是因言獲罪,郭身為新聞局的公務員,以言辱台,的確
不適當,且不適任新聞局的工作,但調職即可,弄到撤職,懲罰
實在太過,台灣為民主國家,不要說嘴砲辱台,就是嘴砲賣台,
也不該獲罪。
因為郭應該去爭取撤職無效,當然,如果這還可以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