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B上看到朋友分享這篇
http://disp.cc/m/tread.php?id=163-866l
((溫馨提要:本篇作者指稱
50個食安法修法版本,只有蔡唯一提案減輕罰責上限。))
老實說我對蔡正元也沒什麼好感
純粹想知道他是什麼理由想減輕罰則((WHY~~
所以我去找了這份立院公報來看
這一看就花了我幾個小時...(眼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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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卷第12期公報(請大家自行連結orz)
http://lci.ly.gov.tw/LyLCEW/lcivCommMore.action#pageName_searchResult=5
這位作者 不是看不懂就是故意亂寫...
要看懂這份立院公報要先搞懂時序
自99年來至今 每年食衛法都有修正(今年2/5改為食安法)
但102/6/19公布的食衛法大幅修正
許多法條都有所更動
從p.10可以看出
針對食衛法的提案自102/6/3~102/12/25
共有7份提案是在102/6/19前提出
再由http://ppt.cc/8rrc
的"法規沿革"9與10的華總一義字號去查詢舊法規
可以知道
102/6/19之前的食衛法:第31條"6萬以上600萬以下罰鍰"
102/6/19之後的食衛法:第44條"6萬以上1500萬以下罰鍰"
這也是為什麼
p.146蔡正元提案寫的是第31條
但現行法(第4欄)寫的卻是第44條
因為這份提案是102/6/19前提出的
((在p.79 p.100等也有這種狀況))
蔡正元的確是把"6萬以上600萬以下罰鍰"
提高為"10萬以上1000萬以下罰鍰"
而不是文中的"降低"
張冠李戴 不求甚解
莫過此甚
我大概看了一下
罰鍰部份都是提案增加的
倒是丁守中等提案"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廢止..."
改為
"再次違反者,並得命其停業一定期間;
第三次違反者,並得命其歇業、廢止..."(p.149)
理由是
"...行政機關屢屢因其他原因而不作為,
致使民眾對政府公權力喪失信心與食品業者屢屢挑戰公權力。
...為避免中央機關與地方機關不再漠視政府喪失公權力,
及避免地方或中央民意代表之不當關說,故應明確訂定再次
與第三次違法之應有處分。"
總覺得怪怪的=__=?
不過反正這部分提案並未採納(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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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真個什麼啦乾...
蔡止兀還我500!!!ㄟ(▼皿▼╬ㄟ)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4-09-15 18:22:00大腸學匪那段期間 就一堆這種看不懂條約自己腦補的白癡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9-15 18:23:00造謠出張嘴 闢謠跑斷腿
作者:
justlazy (.....)
2014-09-15 18:23:00給個推~~
作者:
gps0110 (堅強善變的人們)
2014-09-15 18:30:00推用心回去找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ä¸åˆ°)
2014-09-15 18:39:00推!!辛苦惹
蔡自己怎麼不出來澄清? 不是心裡有鬼 就是身上有史
作者: throtle (ghostrider) 2014-09-15 18:47:00
讚啦~要打吱吱的臉,真的要花很大的力氣。但就是爽~
作者:
eastwing (謝伯承/東鄉之翼)
2014-09-15 18:51:00讚!現在保持沉默也會被打成心裡有鬼/身上有屎了耶難怪學運時期不支持大腸花的都被打成沒覺醒威權份子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9-15 18:52:00給推,原PO辛苦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9-15 18:55:00你要500p嗎 我可以給你 你真的太認真了XD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9-15 18:57:00從1000P拉到一萬多P可以給一些了XDD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9-15 18:58:00這篇可以M了,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9-15 18:59:00我寫的是可以出書等級的 不是我自誇我平常有在看其他 關於感情的 都在瞎寫瞎寫就算了 還寫錯 我表哥買那本漫畫追女友根本就在亂寫 這也能出書 真是恩...
作者:
xsonic (不吵了 @@)
2014-09-15 19:01:00有用心有推 謠言止於智者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9-15 19:02:00原PO如果想要交女友攻略 可以算500p喔XDp.s最近也在寫交男友的 第一期風評不錯Ma大需要參考嗎XD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9-15 19:13:00辛苦查資料給推
l大:原po跟我同性別...你寫完跟我說一聲吧XD
我是女的啦XD 我本來真的只想看146頁蔡止兀的理由 誰知道給我看到第31條&第44條排在一起...WHY~~~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9-15 19:33:00立院公報那個連結404提醒一下,立院公報的pdf檔從資料庫出來都是暫存,最好
啊然後謝謝幾位厚愛 我很少在用p幣 可有可無啦XD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9-15 19:34:00另存頁面或是下PDF檔再轉貼比較穩當XD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9-15 19:36:00立院國會圖書館很好用的,打臉可以打很大力,可惜比較早期的公報都是影像檔,要轉文字有些傷神XD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9-15 19:39:00不是,是掃瞄檔。微縮膠卷誰有那個美國時間調閱XD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9-15 19:45:00對不起認錯...等我寫完公開章節 在寄給你們XD
作者:
Ji11 (英文Ji+數字11)
2014-09-15 19:49:00給認真推:)
作者:
siamen (典型魔羯座)
2014-09-15 20:18:00不轉花果山讓吱吱崩潰一下嗎
作者:
blur13 (èªè˜ä½ 自己)
2014-09-15 21:52:00你真認真
作者:
remember (人老也有天使收)
2014-09-15 22:23:00搜尋八卦 作者littlehero標題也是"蔡正元臉書" 那位網友也作了同樣的結果當然也是被噓,不過他舌戰群人,不卑不亢,相當厲害而且原作offish的文章,已經刪了littlehero 再推文有跟 offish 對話offish也承認他資料查詢有誤,本來想用更正的seabox 版主建議他刪掉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9-15 23:19:00八卦版小英雄還蠻有名的啊
不認識..@_@ 會逛PTT以來就不喜歡八卦 太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