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9-15 19:03:16※ 引述《hazel0093 (傳阿森納)》之銘言:
: 〔記者吳世聰/水上報導〕台灣獨立革命軍主席賴芳徵,不滿馬英九傾中賣台,號召網友
: ,在馬前往嘉義市參加十九全代會途中丟鞋抗議,但只有賴及其妻出現,舉「馬下台」的
: 布條,警方出動20餘人戒護,當江宜揆的車隊經過時,賴誤以為是馬的車隊,高喊「馬英
: 九是賣國賊」,警方心照不宣,賴根本不知嗆錯人離去。
: 賴芳徵說,根本沒有所謂的「開羅宣言」,中華民國是流亡的殖民體制,台灣獨立建國才
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不承認《舊金山和約》的法律效力,《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第四條中
載明:此條約不影響締約各方同第三國關係。因此日本與大部分的同盟國在1951年9月8日
所簽訂《舊金山和約》,並不會因為《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正式生效而受到承認。此外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這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日本兩國簽訂正式法律文件,條文內容隻
字未提台灣與澎湖的主權歸屬,但根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加之《中日聯合聲明》中日本
政府之立場,故日本完全同意中國領土之主張。1978年8月16日,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日和約
第四條
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
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
第一○條
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
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臺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臺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
中華民國法人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
章所登記之一切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