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rt1980 (大K)》之銘言:
: 以我個人的經驗,我認為柯P當初訂立這些規定時是沒有犯意的
: 而且以前這些錢我想或多或少都引起過糾紛,他認為自己訂出規則來管理是應該的
: 而這些規定他最多只是沿襲舊規,或是自己覺得"這樣做是沒問題"的
: 問題就是這些規定是不是真的沒有問題?
: 如果真的有國科會研究經費入這個私帳,那問題就比較嚴重了
: 至於廠商捐款不知道有沒有用這個捐款來抵稅?如果有那也有問題
: 如果真的都是自己人交的錢那當然自己用就沒問題
: 但是牽涉到跟公部門報帳都很麻煩
: 不知道有沒有過開會訂便當要報帳跟便當店要過空白收據的?真要查這就是違法了!
: 說到底就是沒事出來選市長,就要忍受這些東西全部都被翻出來放到顯微鏡底下檢視
說一下好了 以前單位也有過所謂的"互助金"制度的
大概是這樣 婚喪喜慶都有一個固定的金額 如果有事件發生 人事就會去跟每個人收錢
統一收玩了再拿去給當事者這樣....
其他的 該支出的就事支出憑證啊 照流程來走七個還是九個章的XD
(不然可以學老子啊 自己扛自己的筆電去公司用)
公司粗乃玩 還要拿啥基金 當然事員工教育訓練的計畫書寫下去 大家就粗乃玩了
又不是沒玩過 奇怪SICU怎麼好像搞得很複雜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