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問題到現在. 各家討論不一.
然而我想請教幾個觀念.
當然. 我並沒有說誰對或誰錯. 我只是單純的討論觀念問題.
應該說.
從有疑問. 到法律偵辦程序 到證據確實. 到執行法律這段期間.
(這要叫做什麼名詞?)
這段期間可長可短. 或許因為證據不足 或許因為現行犯.等等的
造成這段期間可長可短. 自然影響也可大可小.
慢慢的回朔幾個例子.
1.首先自然是最紅的頂新.
我覺得南檢發現問題之初. 它第一個上報的並不是衛福部.. 而是直接洩了出去.
然而江宜樺的回答是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目前是可以吃' 這句話歷歷在目
我能明白他的苦處,這樣的回答完全是出於程序正義. 我也能理解
但是. 從事發一直到現在下架. 這段期間至少也來個四天到五天吧.
還有些地方沒下架完畢呢. 這段期間出問題的食品仍在市面流動著.
一樣會有多少民眾吃下肚. 恐怕也難以估計
我想請教的是. 您個人覺得. 出問題時.
程序正義.以及.民眾食安. 何熟輕重?
您覺得該第一時間通報下架? 還是只盡到通報責任? 還是遵守程序正義?
有人說趕緊讓他下架.就有人說.不守程序. 就只是爽一時而已.
有人說遵守程序, 就有人要說. 那有人吃出問題 你怎麼辦?
我想眾人忙於切割的同時, 頂新已不再是說話掣肘, 就這問題. 想請教大家意見
2. 再回頭看張顯耀事件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嫌洩密, .黨政人士不分藍綠 第一時間發出警訊.
OK. 我們知道對人權來說 無罪推論是一個很大的前提
但是此案一出 從有疑問 到進入法律程序 (現仍處法律階段)
目前沒有突破性的證據直接證明張是 '匪碟'
而王郁琦也說
"真的沒被起訴,不就代表他給張董事長職位是合適的作法?"
我的疑點在於 出了問題. 不知道你是否真的涉密. 然後進入法律程序到真的起訴.
(雖說不知道何時才會有下文) "這段期間."
是否該讓張顯耀留職? 先不論給他的 '過渡性職位適不適當' 我先請教的是
都已經有疑點了, 是否還要讓他留任政府要職?
又尤其是 '涉密' 這可是極重的問題.
我都還記得板主問我. 火山會不會爆發.. 會不會? 會不會?
那麼. 今天先不論對或錯. 也暫不論後來的處置 我想就觀念上請教
他是該先留在那職位上? 還是出了疑問. 就趕快先把他停掉. 免得再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