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n/2009/10/16/828622注意日期"扁案律師團對法官法定原則等爭議,已經宣告此路不通"當年我就曾經這樣問過一個持此論者了台端說這違背法定法官原則,那這個原則的目的只是說承審的法官不可以以上級指定的方式產生,必須由事前規定好的一套規則產生承審法官以免誰介入那台端(亦即:當時那個唱此調的人)說這樣併案違背法訂法官原則,言下之意,蔡守訓是誰指定的囉?誰?證據在哪?啊就回答不出來了,只能說:阿就不可以換啊今天c兄您又提到這段,那我還是一樣的問題您願意回答嗎?說說當初那是什麼可以重施的故技給這邊的大家跟當初的大法官聽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