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飛龍遭打臉 南僑原本即訂工業油

作者: flywater   2014-10-17 10:11:27
: → huckerbying: 所以才要檢驗啊 現在沒東西出來,法院也不會信 10/16 21:26
: → huckerbying: 反而現在有一堆人想在法律途徑之前叫政府先搞掉南僑 10/16 21:27
: → huckerbying: 這麼想要看南僑去打國賠官司啊? 10/16 21:28
其實整串看下來 我真的不是很懂
所以同意這批油應該要檢驗
應該是普世價值沒錯
但在這批油已經用完了驗不到的狀況下
這時候不是應該補什麼資料都是沒有用的嗎
幹如果補資料可以
那他媽的當時要驗的時候為何不開放一個可以用資料來驗就好
這什麼鬼道理
為何還會有人覺得沒驗到有問題就搞掉南橋是多嚴重的事情
幹驗不到還不夠嚴重嗎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10-17 10:22:00
可以驗產品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17 10:33:00
依政府對餿水油的說法,來源不合格就是不合格,不管產品合不合格都要下架
作者: w76530   2014-10-17 10:34:00
食品法就規定未依流程的食品原料得銷毀了,國賠最後漏打個問號
作者: Ferysis   2014-10-17 11:02:00
食衛法15條看過了沒? 10項情形在還沒驗完之前 怎麼成立?還是就先人民公審了阿? 有無違反15條罰5000萬就不用管了?不是不能殺 要殺也得安個合適罪名 不然跟獨裁國家差在哪?
作者: flywater   2014-10-17 11:12:00
請問現在你是覺得什麼?覺得這批報做工業用油的還沒放進南橋的油品裡面嗎?那南橋這麼積極的出來說這批可以吃是為了什麼?
作者: Ferysis   2014-10-17 11:15:00
別逃避問題 你講得很大聲 食衛法15條你怎麼證明違反了?報關的問題已經用食衛法30條開罰了 你要一罪多罰?
作者: w76530   2014-10-17 11:16:00
報工業品入關不是就違反了嗎...
作者: Ferysis   2014-10-17 11:17:00
你覺得不安心 可以串連抵制 我非常贊成 但是公權力要照法律來走報關就已經用30條開罰了 你又要一罪兩罰?
作者: w76530   2014-10-17 11:20:00
公權力給你了啊 食品法21 52未經同意的原料就是能夠處理啊
作者: flywater   2014-10-17 11:21:00
喔喔 我懂了 你的意思是說 已經以30條開罰 就代表
作者: w76530   2014-10-17 11:21:00
報關開罰到底跟後續產品違法有何衝突?
作者: Ferysis   2014-10-17 11:22:00
別隨便腦補 是不是工業油要等驗了才知道 驗出來有罰則更重的15條
作者: w76530   2014-10-17 11:24:00
實際上原料安不安全是另一回事,他現在就是違法原料,驗?都多久了你要怎麼追之前的東西驗?
作者: Ferysis   2014-10-17 11:25:00
澳洲農業局已經掛保證精煉後可食用 昨天就33項重新上架
作者: w76530   2014-10-17 11:26:00
你打這句我都看到快會背了...但他還是違法原料有誤?
作者: Ferysis   2014-10-17 11:26:00
但是調查人員為求謹慎 還是先驗油差有無違反15條澳洲官方的證明都拿出來了 你要怎麼用來源判斷他有問題?
作者: flywater   2014-10-17 11:27:00
喔喔 原來如此 那不用回應了 請看原文 我還以為你有什麼嶄新的見解
作者: w76530   2014-10-17 11:27:00
真講究食安為何不能用21跟52對違法原料製品直接銷毀?
作者: Ferysis   2014-10-17 11:27:00
又不是跟正義一樣進貨就抓到這批是飼料油
作者: w76530   2014-10-17 11:28:00
但他就是工業油進入就是不行進食品不是?
作者: Ferysis   2014-10-17 11:29:00
21...添加物? 基改? 你沒情資最後還不是得要靠調查人員驗報關用30條罰過了要講幾遍? 現在油品質難以靠來源論定 先驗油哪裡不對? 驗出來不合標準 那就坐實參偽 混油 不好嗎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17 11:32:00
報關資料,自己都註明"酸價1,非食用",自己扯謊還怪政府?所以應該撤掉3000萬,改罰5000萬,並銷毀所以製品才對
作者: Ferysis   2014-10-17 11:34:00
http://udn.com/NEWS/NATIONAL/OUT2/9002485.shtml不論酸價是否超過一,只要附進口國官方或第三方公證單位位的文件證實為食用油,都可以食品報關現在有官方文件了 還是要驗 這規格有降低嗎?南僑想便宜行事避開檢驗是坐實了 但油的品質要驗過 才能以罰則更重的15條來罰 現在才輕罰3k萬你們就滿意了?
作者: yungde (龍生)   2014-10-17 11:42:00
有人是想把罰了30條就不能罰15條這話塞給Fer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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