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用補班啦! 勞動部:元旦與2日為勞基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4-10-22 11:28:57
重點在最後面這幾句啦!
>>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由於民營事業單位經營特性並不一致,無法做統一性規範,有關勞
>> 工工作時間及假期安排,可以依企業經營特性及勞工需求,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及調整
>> 假期。
看到勞動部這個新聞稿 有講跟沒講一樣
除了罵幹你娘 還可以說什麼?
勞工的休假制度 在勞基法的規範之下 兩周84小時是寫死的
目前國內產業
主要的休假方式有兩種
第一種是周休二日 假期照公家機關走
第二種是隔周休二日 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內的規定放例假
不管怎麼放 反正都是兩周84小時
多放的雇主可以約定某些星期星期六上班補回來
勞動部所提的元月2日為例假日,是隔周休的公司才有在放的假
12/27是大周末 本來隔周休的公司就是放假
但是前面提到的 跟著公家機關放假的公司 元月2日休假 這樣還是欠一天啊!
我看照這樣的氣氛下去
接下來公務員大概要吵著比照勞工一樣 放這一天假
但是他們絕對絕口不提比照勞工隔周休二日 或兩周84小時
勞基法施行細則 第 23 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一日) 。
二、和平紀念日 (二月二十八日) 。
三、革命先烈紀念日 (三月二十九日) 。
四、孔子誕辰紀念日 (九月二十八日) 。
五、國慶日 (十月十日) 。
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十月三十一日) 。
七、國父誕辰紀念日 (十一月十二日) 。
八、行憲紀念日 (十二月二十五日) 。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
二、春節 (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
三、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
四、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
五、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
六、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
七、農曆除夕。
八、台灣光復節 (十月二十五日) 。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作者: date1004 (本日最台肯)   2014-10-22 11:31:00
好像怎樣都有人有意見,不如元旦不要放4天了如何XD
作者: KanoLoa (卡)   2014-10-22 11:33:00
好喔 支持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10-22 11:38:00
要提前兩年公布就好了
作者: blabla777 (blabla777)   2014-10-22 11:44:00
自己的假自己喬
作者: maumausam (毛絨絨的爸爸)   2014-10-22 11:46:00
1F大,這樣會有人說出國機票早買好啥的~哈哈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10-22 11:54:00
有啦,廉航的特惠機票通常很早就在搶,所以時間都會先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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