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4-10-27 12:38:45※ 引述《NPITGOD (澎科大神)》之銘言:
: 哭哭 碰上台灣這種人(念作"犯")權(念作"罪")天堂 +台灣令人瞠目結舌的司法判決體系
: 結果屋主被一過失殺人起訴 我完全不敢想像會發生什麼事情
: (屋主說的好 打輸了 就是兩屍三命)
: 在台灣 只有犯罪才有人權這點是大家都知道的吧XD
: 哀
標題 [新聞] 護孕妻勒死賊 王卓鈞:應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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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廣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護孕妻勒死賊 王卓鈞:應報警處理
日前在台北市一名男子返家時,發現家中有小偷闖空門,為了保護懷胎八個月的妻子,男
子與小偷搏鬥後將他制伏,但小偷急救後卻不治,警方以過失致死罪將男子送辦。警政署
長王卓鈞今天(27號)表示,有沒有防衛過當要交由法院裁定,但遇到類似案件,一定要
先報警處理。(陳俊華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帶著懷孕八個月的妻子回家時,發現家裡遭到小偷闖空門,小偷還揮
拳攻擊。為了保護妻子,男子勒住小偷頸部將他制伏後才報警處理,但這名小偷卻因為腦
部缺氧,送醫急救十小時後不治身亡。警方以男子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將他送辦,士
林地檢署諭令五萬元交保。
警政署長王卓鈞表示,屋主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結果,是否有防衛過當?將交由法院來裁
定。王卓鈞:『這個屋主也不是要見到有這個結果,我看他今天已經五萬塊法院給他交保
,那這一部分可能將來就要留給檢方跟院方來做一個裁定。我們是希望有這種案件發生的
時候,報警來處理是我們所希望的。』
王卓鈞提醒,如果民眾遇到類似案件時,要以自己本身的安全做為第一考量,最好要立刻
報警,由員警到場處理,會比較完備。
3.新聞連結:
http://tinyurl.com/nugjqog
4.備註:
幹嘛把小偷勒死呢?
趕快報警
請警察對小偷拍拍肩
小偷馬上就崩潰惹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2:44:00把人勒死了也太過了~
不是當場勒死 是到院後急救失敗警察到現場時 小偷還活著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10-27 12:45:00....報告總統您的屬下又一個低能兒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46:00他用勒的 被判過失致死可能性很高...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10-27 12:46:00誰不知道要報警? 這種官員...是想扯總統後腿多久?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10-27 12:47:00我希望不起訴處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47:00這不就罐頭回覆 還低能哩電影看太多喔? 美國一樣起訴啦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10-27 12:48:00罐頭?打官腔嗎?那請別發言好了!誰不知道要報警?重點是這個問題根本不適屋主的錯啊...
作者:
FOXHUNTER ('DEN NN )
2014-10-27 12:48:00是家屬決定拔管的,家屬連自己家人都不想救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48:00你只看到報警 有沒有看到其他東西啊?
作者: Ferysis 2014-10-27 12:49:00
起不起訴是看檢察官 出人命了難道要警察睜隻眼閉隻眼?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50:00警方就只能移送 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事
作者: Ferysis 2014-10-27 12:50:00
美國人把侵入院子的人給碰碰掉 也是要上法庭的 沒有警察過來拍拍說沒事了這麼簡單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0-27 12:50:00問警政署長這種問題?當然叫你報警啊難不成叫你私下自己解決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51:00事情都發生了還要警方說啥不就馬政府說啥都是錯的
作者:
yehudi (soger)
2014-10-27 12:51:00XD 他不回答報警 難不成要鼓勵民眾跟歹徒對抗嗎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2:52:00賊雖然有攻擊屋主不過手上沒有拿武器,屋主的攻擊有點太過了~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10-27 12:52:00屋主也沒有拿武器!不認為屋主過當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0-27 12:53:00那也不是警政署長去認定的問題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53:00有沒有過當就是到法庭說了
作者:
yehudi (soger)
2014-10-27 12:53:00其實防衛有沒有過當很難講 歹徒有吸食毒品前科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54:00你已經制伏他了還繼續勒到掛掉 防衛過當可能性很高
作者:
qoh (ChuuNeir)
2014-10-27 12:54:00我看別的新聞說有毒品前科....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2:54:00賊手上拿刀做勢生命威脅的話我同情屋主,事發當時屋主回家
屋主有懷孕的老婆在旁邊 小偷在屋裡本身就是種生命威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2:56:00賊躲進廁所,屋主要開廁所賊還反鎖不給進入,這時候打電話
作者: phfd2013 (網滋) 2014-10-27 12:57:00
老婆有可能有危險,不認為過當
作者: Ferysis 2014-10-27 12:57:00
有沒有過當就看法官認定囉 至少到警察這裡還算公事公辦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2:57:00報警處理就好啦,屋主仗自己武勇要闖進去擒拿還把人勒閉本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2:58:00來就有點太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2:58:00那是一樣的
作者:
RieX (eX)
2014-10-27 13:00:00電話打完警察馬上到嗎?還記得新北前陣子發生女屋主在家拖地被闖入的小偷強姦劫財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01:00他只說要先報警 這是SOP吧
不是zainc所說的 闖進去是遭遇戰 不是 屋主主動進攻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0-27 13:01:00其實應該要說:鼓勵民眾和歹徒搏鬥 這樣就對了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02:00小偷把自己反鎖在廁所屋主要進去抓拿還把門抵住不給屋主進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02:00那就不需要警察了 警方能做的就是告訴你要先報警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03:00本來就屋主硬開門要抓拿賊,賊攻擊也是沒拿武器猜想就是想
不過要是我有個孕妻還遇到這種事情 大概也顧不了那麼多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05:00反抗屋主抓拿跟脫逃,屋主把人勒死本來就太過了,只能說下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05:00如果是ZAINC講的那屋主問題很大...
聯合報跟中央社、蘋果 都不是Zainc的說法原來是自由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27 13:06:00比喻就是 開槍示警跟開槍瞄準對方身體
太遜了~~~去跟學運糾察學一下如何正當勒人脖子拖走
作者:
yehudi (soger)
2014-10-27 13:07:00我覺得屋主很緊張 所以用力過猛 這是可以想像到的...
軍人學的都是殺人術,很難知輕重,請看『空中監獄』不過突然覺得國軍戰力有點希望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09:00王卓鈞你跟你家老小回家看到歹徒衝向你 弟一件事情是報警靠腰你自己就是警察了啊XD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27 13:10:00防身術跟莒拳應該沒有死命往對方脖子掐這項吧...
作者:
RieX (eX)
2014-10-27 13:11:00一堆人在幫小偷講話, 人家是進來犯案不是進來串門子的 還當小偷會跟你客氣喔 失風的小偷是會跟你拼命的
他擔心孕妻安危,使出所學擒拿術中的「掌臉制喉」屋主是這樣講的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0-27 13:12:00哪來的一堆人幫小偷說話?某人的腦補?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13:00ZAINC有天眼通還是新視界的神 現場說的比記者還要清楚是哪招啊? 天眼通還是啥教教我好嗎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13:00他因尿急往廁所去 跟自恃英勇開廁所門有很大的差距吧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14:00推拉間見門後露出男人的腿,驚覺歹徒潛入,因此猛力推開門,對方趁他驚訝瞬間出拳攻擊,2人扭打,妻子嚇得尖叫報警。
zainc: 報警處理就好啦,屋主仗自己武勇要闖進去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27 13:15:00作者: Ferysis 2014-10-27 13:16:00
托球囉 罵不了政府 就要跳過檢警權責付諸激情亂扣帽囉~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16:00沒錯阿報警處理,屋主如果不是仗持武勇怎麼猛開門跟賊扭打?
這篇不是就說老婆報警了嗎唉 不然勒? 關門然後說聲打擾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18:00所以是過失致死啊...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18:00屋主要開門賊不給開就報警等警察來處理阿
那如果賊有帶武器勒 等他武器拿好 熱完身 出來大殺四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19:00ZAINC講的如果是真的那屋主過失致死是跑不掉了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19:00有帶武器直接威嚇了還躲起來等屋主報警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20:00用什麼手段都一樣 重點是人死了
沒被發現就 單純偷竊 被發現後轉強盜的賊也不是一個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21:00賊的反應就是躲起來裝死沒打算拼生死阿~看他2手空沒武器就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21:00今天賊把自己反鎖 對你的生命身體沒有立即威脅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22:00大約猜一下,東西阿罪又沒重到要拼生死~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22:00準強盜是被發現馬上強暴脅迫 本例根本不成立反正判出來就知道 ZAINC講的那篇是真的屋主過失致死絕對跑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25:00大家看到家裡多出沒生人應該乖乖的學SXD那樣演下去就對吧
作者:
RieX (eX)
2014-10-27 13:26:00我妹之前出門辦事請我去他家幫他顧小孩,結果真的被我遇到闖空門,對方應該觀察過我妹(舊式公寓出入好觀察)小孩還在房間睡覺,當下氣壓多沉重我無法形容 真的就是感覺你死或我亡那種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26:00大家看到家裡多出陌生人應該乖乖的學SXD那樣演下去就對吧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26:00這跟過失致死無關啊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27 13:26:00戴口罩加速窒息...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27:00或者應該開門跟他說 出口在這請別走錯XD\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27 13:28:00我想到之前鄭捷我弟問我遇到怎麼辦 我回答他把手上東西拿來當武器尻給他死...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28:00[設計對白]盜賊:看到我還不自己乖乖把自己綁起來 打我會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28:00普通人如果看到賊反鎖自己10個有9個會等警察來 屋主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28:00rie你遇到那情形別擋住他脫逃,他也沒必要跟你拼生死阿,除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29:00自勢身強力壯不小心就搞死人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29:00台灣就是過度的強調犯罪者的人權 讓犯罪者越來越有遲無恐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29:00非他本意就要要害你妹一家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0:00了再來說這種話吧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10-27 13:30:00所以防衛就只有一個目的:排除威脅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0:00賊本意怎樣不知道 要看賊的行為
外國要看啦 美國隔壁也發生過屋主先制服綑綁小偷 報警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27 13:31:00不過對法律而言 讓對方致殘或者死亡八九不離十防衛過當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1:00他把自己反鎖你說他要傷害妻女那是不成立的
作者:
RieX (eX)
2014-10-27 13:31:00不然我要讓他偷喔?要不要順便送他回家?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1:00我只知道 台灣的盜賊日後可以很大聲的說 你們看到我算你們倒沒別打我打我有罪的喔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2:00那就一樣啊 他沒有主動攻擊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27 13:32:00只是對方有毒品前科 又戴著口罩 離正常人的體能判斷有差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32:00讓他偷了報警抓就是了,你要上前跟他拼生死就是窮鼠反噬貓阿~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10-27 13:32:00會不會有人就反其道 乾脆直接往死裡打再說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3:00沒有啥理應得 你不是上帝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4:00去看看ZAINC那篇吧
作者: yungde (龍生) 2014-10-27 13:34:00
鬼扯, 你知道啥叫侵門踏戶嘛?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4:00就我說的啊 盜賊跟你說 別打我讓我好好帶走財物 打到我
作者: yungde (龍生) 2014-10-27 13:35:00
沒真的遇到的不用說的那麼輕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5:00犯意很多種 竊盜犯意殺人犯意傷害犯意 哪一種啊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5:00你吃不完兜著走啊 這就是人(犯)權(罪)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35:00也不算私刑啦~看起來像下手不知輕重,不過那極限狀態下,要冷靜也強人所難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6:00說的輕不輕鬆跟法律上有罪無罪是兩回事過當防衛 但無期待可能性免除其刑這大概就最後的判決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7:00然後這裡也一堆自己都不解是就天眼通的好像在現場看整場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10-27 13:37:00本來就是如此 當下目的就只有一個:排除威脅威脅排除之後才會討論手段之輕重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7:00法律上屋主沒違法可能性很低 但可免除他的責任
他現在被打掛了才是小偷 沒被打掛會不會進化成殺人犯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8:00可以決定的 再說別人沒有髮際觀念的時候你們又有多少?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8:00詳情如何看法官認定囉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39:00一堆人上來就說小偷沒有犯意怎樣都是屋主主動攻擊的就很好笑了 你人在現場? 然後又要馬上說誰有罪? 好像只有法院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39:00你是在氣憤啥XD 把人搞死先輸一半你不知道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40:00你也馬上說屋主無罪啊 彼此彼此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0:00其實就是這個概念啊 死人輸一半 死者就可以完全除罪啥了最棒的例子就是洪案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1:00無罪 這可是你說的 我可沒說過無罪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10-27 13:41:00我支持打死小偷無罪化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2:00我打的是 被一過失殺人起訴 我都不敢想像會怎麼判決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42:00我哪句說無罪 指給我看 NPITGOD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42:00好煩喔~莫名其妙被塞一堆我沒講個的話~明明自己也不在現場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3:00按 /輸入 無罪 很難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43:00指不出來是不是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43:00還評論一大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44:00我說屋主不會無罪喔 哈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4:00關 10/27 13:32 無罪也是你自己說的 我有說過無罪嗎XD
zainc: 報警處理就好啦,屋主仗自己武勇要闖進去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5:00我是擔心他會被怎麼判刑 我都認為他會拚了怎麼說我說他
火氣沒必要這麼大啊 是不是正當防衛也是要由法官判定 大家說說想法就好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6:00以過失傷人來說他不可能沒是啊 我絕對認同 只是替他不值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47:00我這樣講阿~ 然後咧? 又不是講你~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7:00這樣也可以被某些人腦補到啥說我支持打死人無罪 無言以對不用自己在那搞個稻草人又拼命在對稻草人攻擊練等XD
你天眼通講屋主呀~ 所以我講你天眼通呀呃 不太對 應該是他心通 你可以讀取屋主想法XD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48:00那也是自己選的 下手不知輕重 這在武藝高強的人身上常看到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8:00喔 右轉彎啦 快點教大家怎樣天眼通開實況看到屋主VS歹徒的實況是怎樣 我也想看看替歹徒說兩句好話XD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48:00我天眼通阿~ 可以嗎? 沒戰你好嗎?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49:00空中監獄有演屋主打人的那幕嗎(我回去找找看XD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49:00心中想啥看的昰證據 這是法庭攻防重點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0:00夠啦 自己承認天眼通 坳成這樣也就夠了 理性討論哩XD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0:00空中監獄也是要保護妻子 被判了7年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50:00自由時報都那樣寫阿~ 不然咧~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1:00天眼通先生已經不是一般人的境界了 我們可以不用跟他討論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1:00而且空中監獄還是多打一 照樣是7年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51:00坳咧~講到好像你是承辦檢官咧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2:00雙方都腦補啦 沒有誰比較高尚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2:00我都說我一開始就認定屋主不會無罪還會被判刑(甚至會很重奇怪有人拼命的在那腦補無罪到最後又說開天眼通 天眼通可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53:00我不是阿~
又不是了 zainc: 我天眼通阿~ 可以嗎? 沒戰你好嗎?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3:00歹徒有為了逃脫攻擊他人的權利 屋主你TM的倒楣打到人就準被被判刑的義務XD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4:00誰叫你要打死人 沒打死就是正當防為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4:00BJ4網友 我們的等級還不夠 還是放棄跟那種會天眼通的溝通溝通不能啊XD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54:00我的確不是戰你阿~ 我在回應另一位大大說的那麼明可以了嗎?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5:00從頭到尾就只有支持歹徒的那邊拼命在腦補啥現場實況 然後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5:00誰支持歹徒啊 說一下好嗎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6:00刑還很重 拜託天眼通的不會說你還能看到人家腦內選項XD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6:00我哪句支持歹徒 請釋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7:00我哪句支持歹徒 請釋明 CUTBEAR123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7:00在我看來一直在那淡化歹徒犯行 腦補現場屋主惡意攻擊的那未就是支持歹徒 不就是你嗎 還是我說錯了啥
就我來看 是zainc立場偏向於歹徒 呵呵 MsKing大只是講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8:00我只說照ZAINC那篇他問題很大而已 腦補啥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8:00喔 Z某也是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3:59:00可悲啊 死一個人是新聞 XD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3:59:00我偏誰也影響不了法官,把我意見看那麼重真是受寵若驚~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3:59:00都說過當防衛免除其刑了 這樣叫支持歹徒我哪句支持歹徒 請釋明 CUTBEAR123
沒把你看很重 只是在講你的意見叫天眼通 你自己也承認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4:01:00你看這裡死了一個歹徒可以吵翻天 高雄登革熱死了六個人好像都沒人在關心的XD 也沒有人咎責這六個人為啥會死掉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4:01:00我哪句支持歹徒 請釋明 CUTBEAR123 說不出來就成認啦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4:02:00啥 高雄除了六死以外還多了一條名犬被毒死(噴藥......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0-27 14:02:00你就這種程度喔?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4:02:00是阿~可以了嗎? 實情讓法管去審去,我可沒力氣跟人吵架~
沒人再跟你吵架 我只是很中肯地評價你的行為希望你不要有錯誤的認知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0-27 14:04:00喔 現在又說讓法管去審去 那前面說ㄧ堆是怎樣XD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4:04:00謝謝你中肯的評價喔~
登革熱嘛~ 畢竟再怎麼噴藥也不可能讓蚊子滅亡 然後又不可能對蚊子究責...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0-27 14:06:00說一堆你有記住的話就還算有意義摟~ 就醬~
作者:
B7th (白金家的岬天下無雙)
2014-10-27 16:27:00幾百年沒看到3b PO文了 推一下吧
作者:
poet1112 (濕人不是詩人)
2014-10-27 17:22:00跟智障一樣,下次記得跟小偷先說等我先報警再打一場腦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