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
有人問我們律師團及醫師團體為什麼對葛特曼引述柯醫師
講中國器官來源是來自法輪功學員的這段不予置評。
其實,理由很簡單,就是因為茲事體大,我們沒有得到當事人的親口承認,
我們希望當事人能在自己的選擇下,主動出來說明,而非在逼迫、喊話下出來承認
或是否認他所說的。
我們尊重所有人的選擇,包括柯醫師的選擇,當時他到底是怎麼跟葛特曼說的,只有他個
人本持著醫師的良心最為清楚。
我們是修煉人,不強加於人,更不會逼迫人”行善”揭露真相。
尤其,在政治敏感時期,當事人不是修煉人,會有方方面面考慮,我們能理解對方難處,
所以並沒有逼人”行善”,那不是修煉人所當為。
個別學員的理解或做法,那是個人之舉,不能代表任何人。
而我謹代表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的共識,說明以上。
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 朱婉琪敬啟
2014.10.27 (歡迎各界轉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