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ober 2014-10-31 16:49:46怎麼東拉西扯
也不會改變這個公務員洩漏資訊的問題
公文內很清楚表明
中央衛福部要求屏東衛生局協助
請頂新提供資料比對
該科員可議的地方是
應該自己打一份公文
不需要提到駐外單位發現的問題
直接請頂新提供資料即可
而不是把原本文件傳真過去
讓頂新知道駐外單位已經發現了這件事
而有可能產生滅證的問題
不過我好奇一下
一般來說 如果是有保密需求的事件
實務上
上面的承辦人員都會另行電話通知
不知道衛福部的人員有打電話通知嗎?
如果沒有的話 就是衛生署疏忽了
再來是更詭異的一點
機密文件的等級被塗銷
這部分就是衛福部的問題
本來有的東西變沒有
是需要特別去更動的 沒更動不會變
我不解這部分是怎麼回事
現在看來
整個流程都有問題
中央地方一整個螺絲鬆了
只是剛好最後發的單位是屏東衛生局
被抓出來祭旗
不代表以後不會再出問題
作者:
jesse555 (當楓葉落下時)
2014-10-31 16:50:00這就是dpp
作者: JFET 2014-10-31 16:51:00
部門間文件傳遞都要注意了 更何况是公家和私人單位資訊傳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0-31 16:52:00如果有保密需求就是應該要發密件好嗎...哪個實務像你這樣密件公文流程跟一般公文不同,實務電話通知啥?
機密文件的等級被塗銷->這只有一面之詞吧?從哪邊傳
作者:
coober 2014-10-31 16:53:00實務就是中嘉併購是N C C核准 但只有N C C一個單位決定?沒有政府政策考量?
俺老弟在中央機關做事,我再來問問他有沒有這樣的實務
作者:
eastwing (謝伯承/東鄉之翼)
2014-10-31 16:53:00可能這篇是屏東縣政府的實務吧?
作者: JFET 2014-10-31 16:54:00
原po是學生吧 職場基本從業道德似乎不甚了解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0-31 16:55:00要怎麼誤把公文放到傳真機上然後誤按頂新傳真機號碼再誤按傳送鍵我還真的想不出來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31 16:57:00他不是說mail過去要各年度輸入油脂資料 傳真表單過去
作者:
manfale (戰神 吱見愁)
2014-10-31 16:57:00學生無誤,那個甚麼打電話先通知根本是自己編的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31 16:58:00給他填 然後蠢到把mail一起送過去嗎
作者:
coober 2014-10-31 17:01:00因為衛福部的公文要求地方衛生局去要頂新資料該公務員把文件轉出去 沒有自己打一份當然 我覺得這個公務員也很怪
作者:
coober 2014-10-31 17:03:00必然有問題 只是上面的衛福部亦不遑多讓
我當北院替代役 連榮譽假都有北院院長蓋章耶不適院長蓋得沒錯 至少上面有人看過
作者:
eastwing (謝伯承/東鄉之翼)
2014-10-31 17:04:00其實根本問題就是馬狗上樑不正下樑歪,造成地方公務員有
作者:
coober 2014-10-31 17:04:00那就要調查 是該公務員自行其事 還是主管指使
我覺得衛福部要檢討的是 為啥地方政府這樣公文就出去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31 17:06:00作者:
eastwing (謝伯承/東鄉之翼)
2014-10-31 17:06:00原來地方政府公文處理有鬼也是衛福部的問題?
不要再推給衛福部了好唄 公務員對稽查的對象本來就要有保密的義務 先傳真給稽查對象是哪招?
作者:
eastwing (謝伯承/東鄉之翼)
2014-10-31 17:07:00所以地方政府的衛生局都可以廢掉了,因為連發個公文也是
後來想想 衛福部要怎麼管地方發公文好像怪怪的統一給中央政府 八成衛福部有公務員做到累死= ="
作者:
eastwing (謝伯承/東鄉之翼)
2014-10-31 17:10:00我只是在嘲諷ˋ(′_‵||)ˊ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31 17:10:00如果是傳真 在電腦裡面查到這說法就兜不上了 是說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