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附件沒「加密」 屏縣府:被國民黨設計了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4-11-01 22:08:28
※ 引述《Bi0Star ( 誠摯終招忌 膨唬洨淫竊)》之銘言:
: > 你能跟我解釋為什麼福衛部要用EMAIL把公文傳給屏東縣衛生局嗎
: 就爭取處理時效啊~
: 當時地溝油火燒屁股,你還慢吞吞簽辦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11-01 22:15:00
我記得沒錯的話,這位B大是研考會很高階的頭,法令都他在解釋的 X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4-11-01 22:17:00
你說的應該是民進黨執政時的研考會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11-01 22:18:00
看到他提到孫院長嗎?孫院長時代他就是科長級的高階人物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01 22:45:00
他是回答用email傳的資料能不能視為公文書、有沒有效力你這個是說,政府資訊能不能提供給民眾,兩個不一樣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4-11-01 22:59:00
Asasin,這是一樣的真理。稽查前與稽查中,政府不得主動洩漏稽查內容給被稽查人,稽查人在事前也無權申請公開政府資訊。,被稽查人在事前也無權申請公開政府資訊。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01 23:23:00
兩個規定的對象根本就不同...一個政府對政府內對內一個是政府對民眾,是內對外政府資訊公開法是規範政府資訊是否應公開與民眾知悉今天衛福部傳email給屏縣府又不是政府對民眾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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