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是一直聽到跳針「門神」、「政府護航」
政府要這麼能護 怎麼護到讓檢調把他關起來?
吱吱這種到底是什麼邏輯?
1.警政一條鞭 今天檢調就算再怎麼使喚警察
如果執政黨有心護航 警察交不出證據 檢調也沒辦法起訴
辦案的是保七的警察 不是地方政府的警察
起訴的是法務部的檢察官 向越南追溯油品真偽的是衛福部
中央政府盡到了「查緝」的責任
今天不是媒體爆出黑心油 而是保七破穫黑心油
中央政府哪來護行的邏輯
反問一下,扁政府執政期間就開始做黑心油 扁政府盡了「把關」責任嗎
2.破案和查緝是需要時間的
今天警察花了3個月才破獲綁匪
難道要指責警察隱匿案情3個月嗎?
還是要指控警察護著綁匪 3個月後才抓他?
他x的最近都是這種邏輯在論述 真是活見鬼了
我沒憑沒據就要某個商家產品下架 你活在專制時代嗎
3.最後補充一點 就算當前的政府很牛步 罵一聲做一動(扣除廣大興 馬政府算主動了)
那 你是要一個 人民罵一罵 還會聽話去施政的政府
還是 要一個 人民罵翻天 政府反過來說你沒覺醒 扣你一頂是政黨打手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