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divan (白河家的螢天下無雙)》之銘言:
: 另外講一個很有趣的東西
: 第 40 條 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依下列規定:
: 一、直轄市長為十五日。
: 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
: 長、原住民區長為十日。
: 三、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為五日。
: 前項期間,以投票日前一日向前推算;其每日競選活動時間,自上午七時
: 起至下午十時止。
: 實際上有很多種名目可以規避掉法定的競選活動的天數.
: 王牌至尊裡面就有介紹規避這種天數的方式
: 同樣的競選經費的規定也有辦法規避(遠目)
你們都這樣說
可是版主說..他顆P不過就是提早守法而已
人家勝文以後也會讓監察院審核的呢
最愛推崩 跟XD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