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Gutmann又多講柯文哲一次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4-11-11 07:10:31
※ 引述《takagimaria (okok)》之銘言:
: 「 這是不到三個月前在美國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NED)的討論會報導,
: 同樣指名道姓柯P,你真的會變成歷來最具國際知名度的臺北市長。
: "Among the extensive interviews Gutmann conducted for his book, he said the “
: smoking gun” was Dr. Ko Wen-je, currently a mayoral candidate in Taipei,
: Taiwan.
: Ko told him that he went to the Chinese mainland in 2004 to seek a better
: price for organ donations. Officials at a hospital he did not name invited
: him to drink heavily with them one night. The next day, they told him that
: they could offer “nothing but the best” organs from Falun Gong prisoners,
: who the officials said were healthy and do not drink, according to Ko’s
: interview."」
: 從台大國發所 澄社社長 劉靜宜的臉書轉來的
: https://www.facebook.com/liu.jean.94/posts/10152872630105799
: 這是美國國會(2012年 未指名柯文哲 但有講台灣的頂尖外科醫師)
: 加拿大國會(2014.10 有指名柯文哲)以外
: 至少第3個公開場合提到這事了....
: 柯準市長 怎麼一直不告人家呢?有何難言之隱?被人家抓什麼把柄?
《競選州長》馬克.吐溫(1870年)(唐萌蓀譯)
幾個月之前,我被提名為紐約州州長候選人,代表獨立黨與斯坦華脫‧勒‧伍福特先生和
約翰‧特‧霍夫曼先生競選。我總覺得自己有超過這兩位先生的顯著的優點,那就是我的
名聲好。從報上容易看出:如果說這兩位先生也曾知道愛護名聲的好處,那是以往的事。
近幾年來,他們顯然已將各種無恥罪行視為家常便飯。當時,我雖然對自己的長處暗自慶
幸,但是一想到我自己的名字得和這些人的名字混在一起到處傳播,總有一股不安的混濁
潛流在我愉快心情的深處「翻攪」。
我心裡越來越不安,最後我給祖母寫了封信,把這件事告訴她。她很快給我回了信,而且
信寫得很嚴峻,她說:「你生平沒有做過一件對不起人的事—— 一件也沒有做過。你看
看報紙吧—— 一看就會明白伍福特和霍夫曼先生是一種什麼樣子的人,然後再看你願不
願意把自己降低到他們那樣的水準,跟他們一起競選。」
這也正是我的想法!那晚我一夜沒合眼。但我畢竟不能打退堂鼓。我已經完全捲進去了,
只好戰鬥下去。當我一邊吃早飯,一邊無精打采地翻閱報紙時,看到這樣一段消息,說實
在話,我以前還從來沒有這樣驚慌失措過:「偽證罪—— 那就是1863年,在交趾支那的
瓦卡瓦克,有34名證人證明馬克.吐溫先生犯有偽證罪,企圖侵佔一小塊香蕉種植地,那
是當地一位窮寡婦和她那群孤兒靠著活命的唯一資源。現在馬克.吐溫先生既然在眾人面
前出來競選州長,那麼他或許可以屈尊解釋一下如下事情的經過。吐溫先生不管是對自己
或是對要求投票選舉他的偉大人民,都有責任澄清此事的真相。他願意這樣做嗎?」
我當時驚愕不已!竟有這樣一種殘酷無情的指控。我從來就沒有到過交趾支那!我從來沒
聽說過什麼瓦卡瓦克!我也不知道什麼香蕉種植地,正如我不知道什麼是袋鼠一樣!我不
知道要怎麼辦才好,我簡直要發瘋了,卻又毫無辦法。那一天我什麼事情也沒做,就讓日
子白白溜過去了。第二天早晨,這家報紙再沒說別的什麼,只有這麼一句話:「意味深長
—— 大家都會注意到:吐溫先生對交趾支那偽證案一事一直發人深省地保持緘默。」
  〔備忘—— 在這場競選運動中,這家報紙以後但凡提到我時,必稱「臭名昭著的偽
證犯吐溫」〕
接著是《新聞報》,登了這樣一段話:「需要查清—— 是否請新州長候選人向急於等著
要投他票的同胞們解釋一下以下一件小事?那就是吐溫先生在蒙大那州野營時,與他住在
同一帳篷的夥伴經常丟失小東西,後來這些東西一件不少地都從吐溫先生身上或『箱子』
(即他卷藏雜物的報紙)裡發現了。大家為他著想,不得不對他進行友好的告誡,在他身
上塗滿柏油,黏上羽毛,叫他坐木杠,把他攆出去,並勸告他讓出鋪位,從此別再
回來。他願意解釋這件事嗎?」
難道還有比這種控告用心更加險惡的嗎?我這輩子根本就沒有到過蒙大那州呀。
  〔此後,這家報紙照例叫我做「蒙大那的小偷吐溫」〕
於是,我開始變得一拿起報紙就有些提心吊膽起來,正如同你想睡覺時拿起一床毯子,可
總是不放心,生怕那裡面有條蛇似的。有一天,我看到這麼一段消息:「謊言已被揭穿!
—— 根據五方位區的密凱爾.奧弗拉納根先生、華脫街的吉特.彭斯先生和約翰.艾倫
先生三位的宣誓證書,現已證實:馬克.吐溫先生曾惡毒聲稱我們尊貴的領袖約翰.特.
霍夫曼的祖父曾因攔路搶劫而被處絞刑一說,純屬粗暴無理之謊言,毫無事實根據。他毀
謗亡人,以讕言玷污其美名,用這種下流手段來達到政治上的成功,使有道德之人甚為沮
喪。當我們想到這一卑劣謊言必然會使死者無辜的親友蒙受極大悲痛時,幾乎要被迫煽動
起被傷害和被侮辱的公眾,立即對誹謗者施以非法的報復。但是我們不這樣!還是讓他去
因受良心譴責而感到痛苦吧。(不過,如果公眾義憤填膺,盲目胡來,對誹謗者進行人身
傷害,很明顯,陪審員不可能對此事件的兇手們定罪,法庭也不可能對他們加以懲罰)」
最後這句巧妙的話很起作用,當天晚上當「被傷害和被侮辱的公眾」從前進來時,嚇得我
趕緊從床上爬起來,從後門溜走。他們義憤填膺,來時搗毀傢俱和門窗,走時把能拿動的
財物統統帶走。然而,我可以手按《聖經》起誓:我從沒誹謗過霍夫曼州長的祖父。而且
直到那天為止,我從沒聽人說起過他,我自己也沒提到過他。
  〔順便說一句,刊登上述新聞的那家報紙此後總是稱我為「拐屍犯吐溫」〕
引起我注意的下一篇報上的文章是下面這段:「好個候選人—— 馬克.吐溫先生原定于
昨晚獨立黨民眾大會上作一次損傷對方的演說,卻未履行其義務。他的醫生打電報來稱他
被幾匹狂奔的拉車的馬撞倒,腿部兩處負傷—— 臥床不起,痛苦難言等等,以及許多諸
如此類的廢話。獨立黨的黨員們只好竭力聽信這一拙劣的托詞,假裝不知道他們提名為候
選人的這個放蕩不羈的傢伙未曾出席大會的真正原因。
有人見到,昨晚有一個人喝得酩酊大醉,搖搖晃晃地走進吐溫先生下榻的旅館。獨立黨人
責無旁貸須證明那個醉鬼並非馬克.吐溫本人。這一下我們終於把他們抓住了。此事不容
避而不答。人民以雷鳴般的呼聲詢問:「那人是誰?」
我的名字真的與這個丟臉的嫌疑連在一起,這是不可思議的,絕對地不可思議。我已經有
整整三年沒有喝過啤酒、葡萄酒或任何一種酒了。
  〔這家報紙在下一期上大膽地稱我為「酒瘋子吐溫先生」,而且我知道,它會一直這
樣稱呼下去,但我當時看了竟毫無痛苦,足見這種局勢對我有多大的影響〕
那時我所收到的郵件中,匿名信占了重要的部分。那些信一般是這樣寫的:「被你從你寓
所門口一腳踢開的那個要飯的老婆婆,現在怎麼樣了?」
好管閒事者也有這樣寫的:「你幹的一些事,除我之外沒人知道,你最好拿出幾塊錢來孝
敬鄙人,不然,報上有你好看的。」
大致就是這類內容。如果還想聽,我可以繼續引用下去,直到使讀者噁心。
不久,共和黨的主要報紙「宣判」我犯了大規模的賄賂罪,而民主黨最主要的報紙則把一
樁大肆渲染敲詐案件硬「栽」在我頭上。
  〔這樣,我又得到了兩個頭銜:「骯髒的賄賂犯吐溫」和「令人噁心的訛詐犯吐溫」

這時候輿論譁然,紛紛要我「答覆」所有對我提出的那些可怕的指控。這就使得我們黨的
報刊主編和領袖們都說,我如果再沉默不語,我的政治生命就要給毀了。好像要使他們的
控訴更為迫切似的,就在第二天,一家報紙登了這樣一段話:「明察此人!獨立黨這位候
選人至今默不吭聲。因為他不敢說話。對他的每條控告都有證據,並且那種足以說明問題
的沉默一再承認了他的罪狀,現在他永遠翻不了案了。獨立黨的黨員們,看看你們這位候
選人吧!看看這位聲名狼藉的偽證犯!這位蒙大那的小偷!這位拐屍犯!好好看一看你們
這個具體化的酒瘋子!你們這位骯髒的賄賂犯!你們這位令人噁心的訛詐犯!你們盯住他
好好看一看,好好想一想—— 這個傢伙犯下了這麼可怕的罪行,得了這麼一連串倒楣的
稱號,而且一條也不敢予以否認,看你們是否還願意把自己公正的選票投給他!」
我無法擺脫這種困境,只得深懷恥辱,準備著手「答覆」那一大堆毫無根據的指控和卑鄙
下流的謊言。但是我始終沒有完成這個任務,因為就在第二天,有一家報紙登出一個新的
恐怖案件,再次對我進行惡意中傷,說因一家瘋人院妨礙我家的人看風景,我就將這座瘋
人院燒掉,把院裡的病人統統燒死了,這使我萬分驚慌。接著又是一個控告,說我為了吞
佔我叔父的財產而將他毒死,並且要求立即挖開墳墓驗屍。這使我幾乎陷入了精神錯亂的
境地。在這些控告之上,還有人竟控告我在負責育嬰堂事務時雇用老掉了牙的、昏庸的親
戚給育嬰堂做飯。我拿不定主意了—— 真的拿不定主意了。最後,黨派鬥爭的積怨對我
的無恥迫害達到了自然而然的高潮:有人教唆九個剛剛在學走路的包括各種不同膚色、穿
著各種各樣的破爛衣服的小孩,衝到一次民眾大會的講臺上來,緊緊抱住我的雙腿,叫我
做爸爸!
我放棄了競選。我偃旗息鼓,我甘拜下風。我不夠競選紐約州州長運動所要求的條件,所
以,我呈遞上退出候選人的聲明,並懷著痛苦的心情簽上我的名字:「你忠實的朋友:過
去是正派人,現在卻成了偽證犯、小偷、拐屍犯、酒瘋子、賄賂犯和訛詐犯的馬克.吐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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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裡面的人名和罪換一換是不是很有既視感
想要知道自己有多壞,去參加選舉就對了
前提是你得要有實力跟最大勢力選成五五波才行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11-11 09:47:00
臺灣人本來就不相信法輪功,連勝文勾結法輪功自取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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