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戰神大的文
在我們台灣,不是每一個黨都有能力由總統在監獄裡面組閣的
次長級以上中央政務官限定
交通部長郭瑤琪 - 貪污罪判刑8年
內政部長余政憲 - 貪污罪判刑2年
內政部次長顏萬進 - 貪污罪判刑12年
調查局長葉盛茂 - 隱匿公文+洩密判刑2年
金檢局長李進誠 - 洩密罪判刑8月
總統府秘書長陳哲男 - 司法黃牛判刑8年
經濟部次長侯和雄 - 圖利罪判刑五年
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 - 貪污罪判刑3年
行政院原民會主委陳建年 - 賄選判刑9月
金管會主委林忠正 - 貪污罪判刑14年
國民黨那些地方議員民代鄉長之類的就不用拿出來見笑了,簡直弱到爆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