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4 10:38:44交保候傳: 檢方認為沒有羈押必要時 但又擔心被告是否會藏匿或潛逃
故要求被告支付一筆保證金換取不需被羈押
彭先生情況: 檢方認為沒有羈押必要時 但又擔心被告是否會藏匿或潛逃
被告又堅持不付保證金
故以限制住居來換取不需被羈押
基本上就是用每天去派出所簽到換取放保證金的差別而已
結果一堆人也能高潮到好像已經等同無罪
作者:
edwdada (Ravior)
2014-11-24 10:40:00好~~~久~~~不~~~見~~~!!!!!
作者:
yisdl 2014-11-24 10:41:0098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4-11-24 10:42:00\XD/\XD/\XD/\XD/\XD/\XD/\XD/\XD/\XD/\XD/\XD/\XD/\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4 10:43:00只能搖尾巴的還真乖啊
你的邏輯也很奇怪....不就3萬 能讓被告不逃跑???
竟然沒有出現一堆XDXDXDXDXD 發生什麼事了
作者:
killyou (xxx)
2014-11-24 10:44:003萬=?營養午餐
你的3萬在我這 你不要跑唷 跑了3萬就沒了唷~~~~
那當出幹嘛要要求3萬交保?? 根本就是誘使對方花錢了事 誰知他拒保
作者:
yisdl 2014-11-24 10:46:00為文章變成搞笑文 鞠一把同情的眼淚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4-11-24 10:47:00交保金還會考量嫌犯的犯罪情節和身家狀況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4 10:47:00交保候傳在司法是很常用的行為 跳針多少錢很好笑
作者:
killyou (xxx)
2014-11-24 10:48:00難道不管情節身分通通公道價八萬一嗎?
作者:
yisdl 2014-11-24 10:48:00我們不要告訴版主 檢調傳彭時用證人 結果彭到場直接轉被告宣誓三項權利 並直接上銬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4 10:49:00證人轉被告也是很常見的 該說有些人見識不足嗎? XD
作者:
yisdl 2014-11-24 10:50:00證人連問都沒問 直接轉被告還真是常見啊XD這種事情我們不要告訴版主 以免影響他自嗨 不開熏
作者:
yisdl 2014-11-24 10:51:00我們也不要告訴版主 為什麼法院不同意羈押兩業者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4 10:51:00如果訊問其他關係人就可以得到的結論 為什麼需要先問證人呢? XD
限制住居友要去派出所報到嗎????????????
作者:
yisdl 2014-11-24 10:52:00那就直接把彭當被告傳啊 版主你....XDDD我們可以規勸版主使用基本的思考咩?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4-11-24 10:52:00\XD/\XD/\XD/\XD/\XD/\XD/\XD/\XD/\XD/\XD/\XD/\XD/\XD/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4-11-24 10:52:00XDDDDDDDDDD
作者:
yisdl 2014-11-24 10:53:00(茶)(菸)\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4 10:53:00一開始以為柯辦是被害人 所以當證人傳 沒想到訊完業者 覺得可以直接轉成被告 這種簡單的流程 還真是能跳針啊
作者:
yisdl 2014-11-24 10:54:00彭以證人身份到時 業者早已請回了 版主你.....XDDDD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4-11-24 10:54:00幹嘛又讓版主不開心 好不容易浮出水面
作者:
yisdl 2014-11-24 10:55:00更有趣的事 以證人傳連問都不問 立馬轉被告後 還上銬XDDD版主可以告訴我們 為什麼彭主動到案 還要上銬咩?
版主 我不念法律!但我知道限制住居跟去派出所報到不同
作者:
yisdl 2014-11-24 10:56:00不要欺負版主 不然等下會有親衛隊出來罵你鬥版主 ^^
作者:
yisdl 2014-11-24 10:57:00彭的律師昨天親自發言講了 彭沒經過訊問 直接轉被告^^
作者:
bini (小迪好可愛喔 >.^)
2014-11-24 10:57:00笑了XDDDD
作者:
ivor0317 (慢慢累積實力)
2014-11-24 10:57:00不要讓版主不開勳~~~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4 10:58:00彭的律師講的 XD
作者:
yisdl 2014-11-24 10:58:00事實上11/5 柯辦就把所有聯繫資料交給檢方了~~~~
作者:
killyou (xxx)
2014-11-24 10:58:00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4-11-24 10:58:00這是27小時前的新聞耶 版主這樣太慢惹LA~~~~~~~~~~~~~~~~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4-11-24 10:58:00彭的律師講的有問題嗎?你不服去問檢調阿
作者:
killyou (xxx)
2014-11-24 10:59:00我不念法律,但是我有看新聞
作者:
yisdl 2014-11-24 10:59:00檢查官近日一直放假消息 怪我囉?XD
作者:
killyou (xxx)
2014-11-24 11:00:00彭好像也是透過律師找徵信業者...
作者:
yisdl 2014-11-24 11:00:00彭是透過王姓律師找 現在幫他發言的是袁秀慧律師不同人喲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1-24 11:01:00不要讓板主不開心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4-11-24 11:01:00有看新聞也要看詳細一點
要怎樣去派出所報到 要法官說了算呀!彭有要去報到嗎???又不是限制住居後 一定要每天或隔幾天去報到!!!!
作者:
WBC5566 (世界經典5566)
2014-11-24 11:08:00為什麼要鬥板主???????????????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16:00讚美版主 誇讚版主 不要讓版主不開心^_<一點常識都沒有 還高潮半天 嘖嘖要不要看法官那邊怎麼打掉羈押的~ 「證據不足」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4 11:19:00羈押要件要不要先複習一下? X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19:00所以根本不是 什麼交保 換 限制住居
作者:
yisdl 2014-11-24 11:22:00就讓它去吧 不要再逗喏.....XD
作者:
WBC5566 (世界經典5566)
2014-11-24 11:25:00剛剛果然再查資料XDD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27:00有沒有人只看小項不看前條的?101條先看完好嗎~ 科科而且一開始會給交保 就是沒有羈押必要 才給的恩惠之後拒保 又被法官打回說「證據不足」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4 11:30:00有人是不是把羈押必要當成是有罪與否的必然條件? X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30:00所以整個過程的法定原因就被法官認證「證據不足」所以消失了~ 怎麼會有人高潮 說是用「限制住居」來換?還有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 本來就是無法判定有無罪
作者:
yisdl 2014-11-24 11:33:00就是證據不足才搞不了羈押啊 想玩交保又被打臉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33:00但是在法官那邊判定就是刑訟154-1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34:00我以為她沉默這麼久是去讀書結果怎麼一出場就是在逗大家笑www 吟遊詩人阿~?阿~我知道啦 因為版主當初也是竊聽案一出來就高潮不出來護一下老臉 會很可憐www 會被大家笑
作者:
yisdl 2014-11-24 11:37:00我們不要告訴版主 為什麼業者無保 但彭卻交保安裝的人無保 報警的交保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38:00誰說一定要羈押? 別老是活在幻想世界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1:38:00當板主引來的背後靈比較多也 還都猴系背後靈 X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39:00交保->拒保->法官打回->無保請回 過程懂不懂阿
作者:
yisdl 2014-11-24 11:39:00實際安裝的無保 報警處理的交保 我們不要跟版主講這個XD
作者:
yisdl 2014-11-24 11:40:00我們要細心的呵護版主 讓版主親衛隊放心以免你跟版主意見不同 就=鬥版主^^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40:00水準不足硬要跳針 真是嫌臉不夠腫 連護航的都虛
作者:
WBC5566 (世界經典5566)
2014-11-24 11:41:00比較有需要交保 科科 沒資料可以佐證只好講這種主觀判斷查不到資料了吼X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42:00要嘴之前請先查資料好嗎 ドM阿?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1:43:00#1KSfZvmW monopoliest □ [心情] 竊聽案的一些整理也不過才前兩篇可以完全無視真的版主飄真的是很猛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43:00你都承認是2了 要不要想一下法官用什麼理由「證據不」
作者:
yisdl 2014-11-24 11:44:002不就代表檢察官證據不足嗎?XDDDDDDDDD 版主你........版主欺負版主 版主讓版主不開心 叭叭~~~~~~~~orz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45:00版主要切割10分鐘前得版主了嘛?XDD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1:46:00XDDD 法官都還沒判這邊判決都下來咧"證據不足"? 撲哧
作者:
yisdl 2014-11-24 11:46:00彭沒經過法官啦 目前都檢察官自己玩 自己偷放消息給媒體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1:47:00史基樂你這次賺大發啦, 這麼歡樂的幾吱追著你跑啊.
作者:
yisdl 2014-11-24 11:47:00彭用拒保逼檢察官去法官面前說 檢察官就縮掉了
作者:
TEYU21 (恣意妄為)
2014-11-24 11:48:00本來別無罪,板主別哭了,1129把電視關了去找蛆蛆夥伴喝酒吧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1:48:00證人轉被告被打爆就惱羞的 跟自己幫法官下證據不足判決這篇真的越看越有喜感啊
作者:
yisdl 2014-11-24 11:48:00是啊 我也覺得超有喜感XDD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1-24 11:48:00可能有些人覺得看守所很空 檢查官還需要滿房業績吧 XD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1-24 11:48:00奇怪 在找到證據之前 人人都是無罪論處不是嗎 結果又要啦014等人出來 是在討論哪個?關014什麼事 ?
檢座根本不敢把彭往法官送.限制住居是檢的處分權而已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11-24 11:49:00很多人對於法律認識不足 請別來誤導好嗎具保 是檢察官認為有羈押之原因 但無羈押之必要 所採取之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1:50:00當然, 對自吱的表演充滿信心當然沒問題, 夠好笑啊.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11-24 11:50:00替代手段 這個例子裡面 我頂多說姓彭的很有種 不怕麻煩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50:00腦殘嘛? 新聞都有寫 自己去看 法官就是「證據不足」打回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1:51:00用到沒招了就攻擊身份不愧猴兒本色.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11-24 11:51:00一般人聽到三萬就可以交保 一定馬上交保 不想冒任何被羈押之風險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51:00「每天去派出所簽到換取放保證金的差別」 要跟自己切割?事實上根本就不是用「限制住居」換「不交保」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1:52:00證據不足打回羈押 還是證據不足不列 被告?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11-24 11:52:00但是 這種案子 根本就不可能被羈押 太輕微了 所以彭願意賭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1-24 11:52:00所以現在不是無罪嗎? 為什麼要跟被判刑的比?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1:52:00而是羈押跟交保得法因 都被法官認為「證據不足」而消失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1-24 11:55:00換標準是指 014無罪還被誣賴? 我還真不懂板主標準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11-24 11:55:00罪嗎!? 對比一下就知道了聲請羈押 跟 實質審理 是不同層次 請別混淆了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1:57:00感謝 xzzc示範什麼叫轉換概念.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1-24 11:58:00轉換概念?這些都是板主自己要扯出來講的 不用怪到我身上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1:59:00不過這些東西選完應該就沒人追了, 這場戲還是得演啊現在的做法就是要打混仗來加強信心跟吸引選票的.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11-24 12:00:00板主的法律概念大致上沒錯
作者:
yisdl 2014-11-24 12:00:00[新聞] 張景森要求說明 北檢:暫不需要昨天媒體還在放話北檢要傳張景森XDDD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2:00:00SONA在婊版主嘛? 一開始偷換概念得就是她阿要旁邊得人幫他切割嘛XDDD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11-24 12:01:00這種案子 離投票沒幾天 本來檢方一向都會等選舉結束才偵辦
作者:
yisdl 2014-11-24 12:01:00到底放消息給媒體說 柯辦的人一直拒絕配合調查的是誰呢?XD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2:01:00請問xzxc 這篇文章裡版主自己扯出來講的東西在哪裡?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2:01:00「每天去派出所簽到換取放保證金的差別而已」 偷換概念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2:02:00拿出來大家看一看笑一笑如何, 很簡單 按"/"就可以查.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1-24 12:03:00自己去看前面誰在說014跟賴素如 想看可以自己看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2:03:00開始扯其他了, 誰放消息給媒體這也是版主的問題嗎??XDD
作者:
yisdl 2014-11-24 12:03:00我真的超好奇 是誰一直在對聯合報放假消息呢?根據聯合報的刊載 都是獨家來自檢方的消息喲...^^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2:04:00我就說了 只要 按"/" 輸入關鍵字就可以知道是誰提的我只想問你xzxc你敢不敢自己查一下????XDDDD
作者:
yisdl 2014-11-24 12:04:00說彭簡訊內有柯文哲辦公室字眼 說彭 張都消極拒絕配合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2:05:00怎麼你很好奇? 你都可以幫法官下判決了自己決定就好啦
作者:
yisdl 2014-11-24 12:05:00結果人家11/5就把所有聯繫資料交給檢方了 到底是誰在放話呢
作者:
yisdl 2014-11-24 12:06:00我上面就講了啊 檢方幹這些舉動 不是在操作是啥?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1-24 12:06:00自己去找 如果你要假裝看不見我也沒辦法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2:06:00質疑完檢調接著幫法官解釋接下來就是問媒體啦??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2:07:00當然就是我自己找過了才會問你xzxc 不然勒
作者:
yisdl 2014-11-24 12:07:00這串討論串 針對的目標就是檢方的動作在操作啊不然你以為一堆人在講啥啊XD
作者:
yisdl 2014-11-24 12:10:00檢方就是一直對媒體放話 還有證據不足的轉被告啊這個就是人家質疑檢方的點 請你轉告版主一下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2:12:00證據不足???? XDDDDD 失敬失敬, 原來yisdl是檢察官.證據不足原來是你可以決定的XDDDDD
作者:
yisdl 2014-11-24 12:15:00證據足的話就能把兩業者押起來了啊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4-11-24 12:15:00覺醒公民咬這麼兇一般來說都是因為...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2:15:00那你快去做啊!! 鍵盤檢察官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2:16:00講到最後終於擠出一句"證據不足轉被告"勒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4 12:17:00阿不就檢察官做不合你意所以去質疑人家證據不足嗎?可憐, aswind你講得再多人家還是眼沒瞎但看不見啊.對啊, 快去吃飯吧, 不要讓自己的胃不開熏.不過看看你們的偶像彭先生辭公職還自己墊錢勒你們真的要為了一頓飯就放棄幫科p辯護嗎???[漫畫台詞] 你不是還有生命嗎? XDDDDDD
作者: EO45566 (機機掰掰) 2014-11-24 12:31:00
別不開心就好
辯護什麼?是定罪了嗎?講得好像我們權力有多大 噗,吃飯當然比打嘴砲重要啊XD
作者:
qwer57 (qwer57)
2014-11-24 12:38:00版主,你最近開心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2:57:00sona還是少講兩句 沒看你自打自己人打到版主都不說話了w
作者: Ferysis 2014-11-24 13:11:00
挑撥這種招都出來了阿 正面護航跳針鬼扯的戰友很丟臉?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24 14:28:00你說版主很丟臉嘛? 根本就是被打臉跳針XD你要護航拿出點料來 不要一起拉低格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