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oman (摳面)
2014-11-29 01:34:50※ 引述《flyslam ()》之銘言:
: 我覺得大家都多慮了 從沒看過有人在網路上討論被罰的
: 又不是候選人在從事競選活動
: 大都是電視台或是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才有可能被判成立吧
: 例如setzer 請他示範看看公開呼籲 看看有沒有事 大家才會比較清楚執法線在哪
: 不然我傳訊息給我眾多馬子拉票 錯了嗎?? 錯了嗎?? 錯了嗎??
: ※ 引述《rote (ROTE)》之銘言:
: : 國庫目前可以收到幾筆明確的50W捐獻啦?!
: : 剛剛好像有看到 有人備份了
: : 所以至少目前是有一筆的意思嗎?!
這樣就被檢舉罰五十萬
台灣就沒有流浪狗
沒人排放廢水
沒人製造噪音
沒人賄選買票
沒人闖紅燈
沒人抓MP3
沒人在網路援交
沒人在網路上罵政治人物是水母
鄉民的判斷能力實在XXX
我奉勸檢舉的人
不要到時被警察罵無聊
顆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