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218/440673.htm
7月31日晚間,高雄發生大氣爆,造成32人不幸罹難,財物損失難以估計,爆炸不僅震撼全台,更在政壇上引發不小口水戰。當時楊秋興爆料,市長陳菊氣爆發生時在官邸享受按摩,讓無辜人民深陷水火,不過高雄地檢署18日公布監視器畫面,顯示陳菊僅花25分鐘就趕到災害應變中心坐鎮,還了她清白。
這起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的高雄氣爆案,高雄地檢署18日偵查終結,陳菊與團隊官員被告發瀆職、廢弛職務等罪,獲不起訴處分;李長榮化工董事長、廠長、輸送丙烯的華運公司人員、箱涵驗收人員等12人,則遭到起訴。此外,檢方一併公布監視器畫面,還原案發當時陳菊趕往災害應變中心經過。
▲8月1日0時21分34秒,陳菊走進電梯。
7月31日23時56分,高雄發生大氣爆,根據檢方公布的監視器畫面顯示,8月1日0時21分,陳菊前往消防局電梯,數秒後進入電梯內;1分鐘後,陳菊走出消防局電梯,前往災害應變中心坐鎮,前後僅花了25分鐘。
檢方認為,氣爆發生前,陳菊已多次與劉副市長、捷運局陳局長聯繫,並指派謝姓秘書親自到現場瞭解回報;氣爆發生後,陳菊隨即聯繫所有局處首長到災害應變中心,並以電話聯繫臨近縣市之賴清德市長、曹啟鴻縣長及八軍團等請求支援,並於凌晨進入災害應變中心,相關監視器錄影紀錄均經勘驗屬實,查無任何故意廢弛職務之行為,陳菊等高市官員均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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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說有智商的看到按摩說,應該馬上知道是某陣營的抹黑手段,
跟打器官案沒兩樣嘛
沒想到/一下按摩,還蠻多....呃.........
好吧現在監視器畫面公布,不過沒差,選舉結果也出來了
恭喜99萬市民通過智商測驗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2-18 23:21:00繼續幸福4年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12-18 23:23:00小巨人:
作者:
IE5 (SF)
2014-12-18 23:24:00藍蛆再多崩潰幾年 呵呵 爽
我相信很多人一定不接受 這樣吧 提供證據到地檢署如何?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12-18 23:24:00高雄人喜歡「五個第一」外地人是管得著嗎?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4-12-18 23:27:00爆炸後迅速趕到, 值得讚許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4-12-18 23:29:00浮動囉
作者:
gps0110 (堅強善變的人們)
2014-12-18 23:31:00收錢不用知道管線
作者:
TWcannon (TWcannon)
2014-12-18 23:34:00所以有沒有還清白根本沒差啊 以後還是按摩菊 睡菊的叫
作者:
kazafso (HENRY)
2014-12-19 00:05:00拜託 晚上8 9點就有很重的瓦斯味一到晚上12點爆炸才處理結果指派消防員噴水 讓化學氣體混合水流到下水道造成整條路炸掉 處置不當 消防員訓練不足 沒責任?挖捷運時知道找廠商開會還收管路費第一時間卻只會卸責 還找出24年前的公文要推給吳敦義
作者:
basta (basta)
2014-12-19 00:15:00重點在於樓上說的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4-12-19 00:20:00可能高雄的管路都鎂做的吧
作者: sd810305 2014-12-19 00:24:00
爆炸前已經有消防員在現場找源頭,看來有人活在平行世界
沒有進行幽靈箱涵中破管可燃氣體洩漏應對訓練 實在可議
作者:
orze04 (orz)
2014-12-19 00:55:00背骨仔就不用說了他媽的死了3X個人 上百人受傷
沒出動政黑板人體化學檢測儀去現場 真是廢弛職務政黑蛆蛆光靠鼻子就可以分辨是不是瓦斯了
作者:
orze04 (orz)
2014-12-19 00:57:00你在這個位置上誰管你有沒有對錯 只有責任結果從吳敦義 謝長廷 陳菊都沒事 全推給李長榮和中油當年台中阿拉夜店大火老胡也是安全下庄 一個個都不慚愧啊
作者:
sai4311 (zero)
2014-12-19 01:02:00按摩和智力測驗有何關係? 當年的走路工怎麼不是智力測驗?
作者: LINPINPARK (lalalo) 2014-12-19 01:55:00
當初在看本版一堆人在那抹黑說兩三點睡醒後才進中心現在影片證據出來後,乖乖閉嘴吧當初本版文章推論1.睡醒後才去,三點後進中心 失職2.按摩到一點後進中心,失職
某樓笑死我XDDDDD 原來有機溶於水 化學當掉重修了幾次?
作者: limMxL (悄悄) 2014-12-19 02:51:00
如果是馬市長,吱吱就說,有味道的時候就該應變了
作者:
bakaka (阿益)
2014-12-19 03:06:00那位k大,真的話要調查清楚再講,不然怎麼對的起當時在現場查勘的人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14-12-19 03:26:00馬市長喔 那路可能都還沒修好吧XD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12-19 07:23:00反正某群人就是認為從9點~爆炸前這段時間 大範圍的漏氣加上異味一點都不重要只有爆炸後有才該有反應 而這就是陳菊而且那路也不是高雄團隊靠自己修得 台積電的幫忙也占了一不分部分不過按照某群人 有錯國民黨 有功民進黨的思維大概弄破管線的是國民黨的黑衣男子
漏氣跟異味比照消防局的程序就是持續灑水,找人來鑑定偵測,起訴書中也有提到鑑定完成沒多久就炸了丙烯會外洩這麼嚴重是因為榮化不願停車生產持續加壓輸送,送越多漏越多新店氣爆瓦斯味不是飄更久……然後樓上說有機不溶於水的,要看結構,有極性的一樣會相溶= =氣體隨下水道蔓延,請教各位版友怎麼鑑定蔓延範圍,劃立疏散區域,建立民眾撤離路線?就跟新店氣爆一樣,廠商不要敷衍塞責,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12-19 08:01:00新店漏氣範圍跟高雄比起來? 懶覺比雞腿
作者:
angels (笑著æµæ·š)
2014-12-19 08:01:00蛆蛆:哼!吱持者就繼續幸福下去吧!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4-12-19 08:07:00陳菊沒進下水道找洩漏源頭就是失職!請陳菊自行退選~
作者:
dasung 2014-12-19 08:44:00何必勒,反正被炸爽爽的都沒該了,沒被炸到的在旁邊看就好
先回答我,怎麼鑑定蔓延範圍,劃立疏散區域,建立民眾撤離路線?那個縣市做得到?
作者:
oter 2014-12-19 08:45:00這個版就一堆神邏輯啊 87腦殘一堆 ㄏㄏㄏ
作者:
dasung 2014-12-19 08:46:00要是鄉民都想的到,要政府幹嘛?
作者:
oter 2014-12-19 08:47:00是怎樣?有規定聞到瓦斯味就要進去災指喔?哪個縣市首長有這樣管線有漏氣就馬上進災指? 某樓神邏輯
作者:
dasung 2014-12-19 08:48:00不知到第一次的爆炸點是幾點?
專業的化災處理疏散工廠裡會有一套SOP,這種隨地下水管道蔓延的易燃氣體那有辦法防範石化管線懸空在雨水箱函中受水氣腐蝕,當年的驗收有問題,高雄市民有要當年的市長負起政治責任嗎?
作者:
dasung 2014-12-19 08:51:00你說到重點了,專業你可以要求,但負不負責就看個人,懂?
作者:
Stevenson (Stevenson)
2014-12-19 08:56:0012點後,按摩師還在官邸的話,才該擔心流言吧,記者這什麼邏輯?
那我想吳副大概沒什麼責任好負責的吧,九月就發表聲明簽核只到養工處處長了
作者:
dasung 2014-12-19 09:03:00喔喔喔喔,原來白賊這幾年除了當副總統外,還兼任高雄市長,難怪高雄都沒啥進步的
當年的雨水箱函是這次氣爆的次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榮化跟華運的技術操作失誤,這兩點可以接受嗎?
作者:
Stevenson (Stevenson)
2014-12-19 09:34:00我其實蠻好奇箱涵發工的時間,到底有沒有查到?另外,我認為箱涵是主要責任
箱涵除了市府自己拿出來的公文外也沒其他資料 誰知道公文就真的是出事那段
作者:
Stevenson (Stevenson)
2014-12-19 09:41:00管線埋在地底,破洞只會單點漏出,因箱涵而擴散至下水道,以致整路爆炸,箱涵自是主要原因,我還以為這是共識
80年開工81年完工驗收……所以現在是要懷疑市府提供給檢方的是假資料了嗎(唉起訴書裡頭都有寫
公文上的承包廠商已經倒閉 承辦官員辭職後又被請回去任職
邱炳文身為監工,對於瑞城公司此等未按圖施工之舉竟完全未負起監督之責,而任其違反按圖施工義務。嗣瑞城公司如期於210 日之工作天內施作完成後,邱炳文竟仍於81年10月26日申報竣工。
作者:
Stevenson (Stevenson)
2014-12-19 09:44:00就算是白副時期施工,綠營也不該少了維護責任
維護這點其實是廠商要自行負責,政府應該是要監督……如果不相信檢方,那就沒有討論的基礎了
作者:
Stevenson (Stevenson)
2014-12-19 09:47:00責任歸屬,用於理清改進,不該以政治視之
同意,這次意外主要是技術問題,之後如何迴避才是工程師要檢討改進的
檢方也只拿市府提供的公文資料啊 第一時間也沒去查市府蒐證
作者:
Stevenson (Stevenson)
2014-12-19 09:53:00看你一直想迴避也沒意思,我不說了
當年的箱函施工監工竣工監督不實,導致今日意外,如果要求吳副負政治責任,那後續底下官員維護監督不實的高雄市長也要一併負責。反之,如果吳副沒有政治責任,那應檢討的是歷屆官員是否有負管理監督之責,而不是只要歷屆綠營市長負起政治責任
追查本案瀆職公務員並非局限於高市府,中央主管相關機關也會一併究責,但這部分還在蒐證,尚未展開傳人、搜索等偵查動作。
就目前看來 除了市府提供的公文 並沒看到高檢有積極作為對啊 所以就是沒動作啊
作者:
Stevenson (Stevenson)
2014-12-19 10:11:00以箱涵這點而言,都不是市長親力監工,管理的,監工不力,疏失自有,十幾年疏於管理,要說陳,謝完全沒責任,恐難服眾
總是能懷疑吧當然我也沒證據說他不是啊只是認為高檢沒那麼謹慎
所以檢方沒有積極作為(至少新聞稿沒有明確指出)到市府偵查,他們也不會質疑手上文件的真假,也沒有請之前施監工的官員及人員來詢問陳謝如果有責,同樣標準吳副也要為當時的官員負責,反之,如果吳副無責,那追殺陳謝也很奇怪吧
公文肯定不是假公文 只是會不會令有公文 施工難道真的不會有第二次?
作者:
Stevenson (Stevenson)
2014-12-19 10:21:00就說別以政治視之,若真於吳副時期發包,我認為他也該負一些責任
作者:
Stevenson (Stevenson)
2014-12-19 10:28:00要真深究,監工市長用人不當,被下屬矇蔽,維護市長對下屬要求不嚴,疏於管理兩方該追究的責任都有,不是你消我也消這樣
不是你消我也消我同意,所以要求歷屆市長負起政治責任吧然後關於m兄的二次施工,我認為就現有證據來看並沒有,要懷疑屬個人心證,但是沒有具體證據
作者:
Stevenson (Stevenson)
2014-12-19 10:46:00所以,箱涵何時發工的,事關白副的清白,怎能單方提出證據呢?我說一句,政治或許是扯爛污,但事關人命,證據鑑定不該如此
……起訴書中不是寫的很清楚嗎?驗收的官員也自承根本沒有下去箱函看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4-12-19 11:13:00會信按摩的跟信柯器官買賣水準差不多阿 也不會有人認錯啦信的人照樣信啊,不EY
作者:
kazafso (HENRY)
2014-12-19 12:16:00說平行世界的那位 老子是災民那天從8點到12點老子就在家裡
作者: chewei1226 2014-12-19 13:33:00
幸福高雄,一切都是24年前就埋下的禍源,不是花神的錯
作者:
ksxo (aa)
2014-12-19 20:18:00選舉完馬上還贏家清白 法院時間選得真好... 完全不會選錯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