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政署說,103年試辦勤務繁重加成支給期間,雙北市警局申請調出人員與去年同期相比
: 並未降低,未達到原規劃留任員警目的。
這句話可以看得出來對基層員警感受來說雙北的負擔還是大於其他地方
: 警政署說,像是保安機動警力支援台北市執行維安勤務,卻不能支領加成,保警同仁反應
: 並產生不平情緒。
代表多做事卻沒有加班費
: 警政署表示,雙北市各分局負責轄區勤務繁重狀況不同,卻同樣可領補助,像新北市瑞芳
: 分局、金山分局與三重分局、新莊分局的員警每月增加8435元。
這句話的意思是瑞芳、金山、三重、新莊分局沒做事卻多領錢,然後你現在說那大家
都不要領錢了,你多做事不要領就是同工同酬?
多做事卻沒有加班費就是不同工不同酬啊,內政部應該做的是轉移那些瑞芳等分局的補助
改給那些外調上來的員警補助,而不是全部都不要領然後說吃大鍋飯那些加班的員警活該
這樣哪來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