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會凹說不是馬政府查到不好
而是馬政府事後處理不好 罰得不夠重 布拉布拉布拉
馬政府是一個依法行政的政府
他做事情是依據法條 不會像婉君說得好像想抄家就抄家(有點誇飾)
卻又沒人去催促立委諸公來修改食安法法條
只是一昧的罵馬政府怠惰 門神拉 到底哪裡門神了又說不出來
(聽過比較好笑的說法是飼料油可以由海關檔下來
好像是某懶人包的說法
頂新如果有子公司有飼料油的生產執照
他想進飼料油 就進飼料油
進到國內在運到做食用油的工廠即可
連這都可以造謠成海關當頂新門神 實在好笑)
這對以後得政府有什麼啟示
要嘛你要有違法行政 強扣黑心廠商的設備什麼的 不要怕國賠
不然就是都不要講出來 就不會有後續處理不好的問題
我覺得是會變成都不要講出來
就像日月光一樣
當初新聞報出來好像多恐怖多恐怖
結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