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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上頭一遭!割闌尾今(11)日在內湖舉行「蔡正元罷免總部」成立大會,受邀出席
剪綵的姚立明表示,選罷法規定不得宣傳罷免活動違憲,他要公然的、每天宣傳,更向中
選會嗆聲,希望開他罰單,因為千載難逢的「憲法訴訟」,這機會撿都撿不到。
台北市長柯文哲競選總幹事、文化大學教授姚立明今天出席蔡正元罷免總部成立大會,大
讚割闌尾團隊「太厲害」,比宋楚瑜當年選總統全國連署1.5%的成績還要好,竟然可以
達成第二階段13%的目標,這是空前絕後的成績。
姚立明痛批,中選會說不得宣傳2月14日蔡正元罷免案投票,但《選罷法》第86條「罷免
案之進行,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的規定百分之
百違憲,限制人民參政權、平等權及言論自由,包括蔡正元本人都不得宣傳。
姚立明向柯文哲喊話,請他指示民政局長,依法通知港湖區的每戶人家,每位選民,提醒
他們不得宣傳2月14罷免投票。
姚立明說要和割闌尾分道揚鑣,要公然的、每天在電視上、電視下宣傳,但還沒決定是要
在節目中的桌子前、還是衣服上貼不得宣傳的貼紙,希望大家幫他想想,讓港湖區的收視
率能高一點,同時向中選會嗆聲,他公然宣傳2月14日罷免投票,要中選會開他罰單,他
想打憲法訴訟,因為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想撿都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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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大軍師終於沉不住氣了~
ㄜ..........這東西有點敏感..........
少講兩句........
中選會你們自己去找姚大軍師問清楚吧~~~~~~
作者:
hssz (é‡‘ä½³æ˜ ï½žå¥½å¯æ„›)
2015-01-11 17:40:00本來就不合理的法條啊,弄得大點被討論也其必要要人民參與又不准宣傳,就跟說一個秘密不要告訴別人 一樣
作者:
hb0922 (ㄚ阿)
2015-01-11 17:44:00不嗆他就沒有存在感啦! 他之後不是還要選嗎?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5-01-11 17:44:00他是不是不知道蔡正元罷免案是不是不適用剛一讀修法過…………
作者:
hb0922 (ㄚ阿)
2015-01-11 17:45:00政治人物在做期末專題,看懂就知道他在想什麼了輔選完後光環沒了,不出來嗆一下 後面就GG了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5-01-11 17:46:00他不就嗆中選會不敢打憲法法庭?
因為第131條寫修正前已提出的罷免案,仍適用舊法打這真的很無聊,因為已經修法了
違法達成也就算了,他完全不提已修法.....立委在立法院奮戰,還要被這種人扯後腿
作者:
hb0922 (ㄚ阿)
2015-01-11 17:47:00他自己知道到時候如果他的競選面對的是正綠,那些支持柯的很大機會不會投給他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5-01-11 17:49:00例如說內湖第一正妹?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5-01-11 17:57:00不然內湖還有誰可以出來?
禮讓黃珊珊啊2012時,黃珊珊+李建昌的得票比蔡正元還高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1-11 18:04:00黃珊珊贏面較大 相較+<><
作者:
nvalue (木天蓼)
2015-01-11 19:53:00推一個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5-01-11 20:44:00沒人違反這條法,就沒機會證明這法根本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