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類似"藉這種發生無差別殺人事件去搞什麼"賽德克巴萊"式的省思是蠻多餘,今天如果是某人遭另一方長期霸凌(當面的肢體語言)憤而殺人的情況,那去探討背後成因blahblah甚或給予同情我都沒意見,但是藉由一個廣泛概念的宗教因素或"弱勢定義"當藉口去殺一堆跟自己素昧生平的人的這種情況,則根本毋須藉由這種case去反省什麼,不管是新疆或巴黎發生的都一樣,且這類型事件的犯案人,去看看類似新聞過往照片,多半滿身材壯碩蠻臉橫肉,還有時間搞一些一般人拿不到的武器(是否工作不穩,社福也拿不少?),要說這種是真弱勢還是精力過盛
性格有缺陷想殺人但也不真那麼缺錢的社會邊緣人,還頗難定義的吧~~~宗教因素?那為和一堆有正常工作家庭社交的穆斯林都不會去殺人? 至於社會弱勢...今天要是鄭捷要是來自一個中下階層但尚可讓他啃一下的家庭,捷運兇案當時引發的那些無聊的反思恐怕會被一些蠢左炒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