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5-01-14 15:12:56柯文哲的都發局長被爆積欠廠商工程款逾8千萬
還趁上任前變更負責人藉此逃避刑責
待會會出來說明
柯文哲的首長出包
一定是國民黨的政治追殺
請勿懷疑皇后的貞操!
作者: HTCAllNewOne 2015-01-14 15:20:00
八千萬沒多少啦,請繼續關心選手村的26億
作者:
pan46 (pan)
2015-01-14 15:22:00抓到了 柯文折退選
作者:
abckk (ヽ(゚□。)ノ)
2015-01-14 15:26:00很後悔投柯p
作者: HTCAllNewOne 2015-01-14 15:28:00
很後悔當柯p的琬君,雖然是領到不少薪水啦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5-01-14 15:29:00柯回什麼?用人唯才是嗎?XDDDXDD
作者: HTCAllNewOne 2015-01-14 15:32:00
八千萬幹嘛不分我一點還房貸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4 15:35:00林洲民業界爭議不少,蠻多建築作品都是得獎後結果使用者經驗很差的,科科。最鬼扯的是借牌還借的理直氣壯,當其他正當考照的建築師白癡XD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5-01-14 15:38:00變更負責人一事就是在逃避可能的背信罪好嗎…小朋友要多看點書 加油好嗎?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背信罪啦,但民事官司講很清楚了!!!無中生有好棒棒呢!!而且啊,背信罪的構成要件要不要看清楚一點???你確定要用背信罪這條???XD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4 15:41:00還有可能違反建築師法的部分,這些都是公訴罪,謝謝指教,你真的需要多充實自己的知識
是誰要多看點書呀??? 加油好嗎???先去認清公訴自訴是刑訴程序還是刑法的罪吧!謝謝指教!!!自己沒充實知識還指導別人公訴罪咧!!! 搞笑嗎??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5-01-14 15:43:00m大.小朋友少不更事別太苛責他們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4 15:43:00我看是你啊,連建築師執行業務的所必須負擔的刑責都不知道,對了,他還沒牌耶XD
刑法只有告訴乃論,非告訴乃論,哪來的公訴罪????公訴罪是童話裡的嗎??? 好棒棒呢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5-01-14 15:45:00有法律專家來救救推文吧XD
承包商跟原事業單位打民事訴訟還鬼扯沒牌真有你的!!!自己不懂還要找法律專家是哪一招啊????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4 15:46:00習以稱之錯了嗎?XD你還是先去把建築師法搞清楚我們再來談吧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4 15:47:00不熟 但承包是以個人身分承包還是法人身分承包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4 15:48:00法人身分承包 團隊裡面有牌就可以了吧? 我不是懂啦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4 15:49:00是是是,我讓法律專家抓到一個用詞不當,然後呢?改變的了林州民變更負責人逃避責任的問題嗎?你要不要幫他辯護算了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4 15:51:00我又不懂啦 公司有犯罪 負責人換了 原負責人一樣有罪
那到底承攬商跟原事業單位要錢是關建築法什麼關係?這你也沒解釋呀!!!!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4 15:52:00民事的話 法人單位 就法人單位的財產負責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5-01-14 15:53:00換負責人不是因為出任公務員不得兼職嗎?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4 15:53:00換不換負責人要錢的單位一樣啊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4 15:54:00執行業務之責任以及要求償還的對象啊,這麼簡單你不懂,你該不會不知道建築師在執行業務上是有法律責任的吧XD
償還官司不用民法或公司法用建築法? 繼續秀下限吧!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4 15:57:00更何況他還沒有牌照,還有建築法師法第26,28條的問題呢XD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4 15:57:00不懂你在說什麼 刑事責任換了負責人又跑不掉,這沒錯吧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4 15:58:00難道,假油魏應充刑事麻煩事完全跑掉了嗎?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4 15:59:00可見得你完全沒有建築界的經歷,承攬工程借牌就是犯法
某人意思是承攬單位要不到錢,要依建築法師法XD求償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4 16:01:00你說換了負責任為了逃避責任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4 16:02:00我只是強調:真有責任,又不這樣就直接責任跑掉.沒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4 16:02:00carter7013你又多懂,那間建築事務所的,拿出來嗆兩句好嗎?科科,好久沒人挑戰建築專業了,該我來修理修理一下
縮限什麼鬼?本來就是單純的民事問題,自己丟臉想轉移XD
而且下游承包跟原事業單位要求可以鬼扯到借牌犯法,真天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4 16:04:00單純民事問題?XD有這樣簡單幹嘛急著換人?真的沒待過不要亂講話XD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4 16:05:00沒辦法,我的專業是建築不像你是鬼扯XD
難道過去犯刑法換人就沒刑責? 你哪國法律??XD鬼扯公訴罪是吧? 我是做不到啦!!!有人犯罪有刑責,換個負責人瞬間就沒刑責了耶!好棒棒呢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4 16:07:00這不就結了,換人想逃避看看。結果被爆料
照這邏輯,總統都換馬狗了,貪扁應該無罪呀XD負責人都換了假借牌關下游承包商要錢什麼事呀? 幹嘛一直扯開話題??秀什麼下限啊?明明在講下游跟原事業單位討錢的民事問題鬼扯假借牌幹嘛?要不要祖宗三代一起鬼扯??扯到盤古開天快去念點公訴罪增加知識OK?
作者:
VieriKing (Programmatore :))
2015-01-14 16:18:00專業是建築跟懂法律是兩件事~
其實換個角度想,如果林有違反建築師法,他在臺灣作品不少,有違法早就被掀出來了吧……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4 16:58:00其實林在台灣作品要看是用什麼名義的按照新聞的講法他在美國有VieriKing,基本上建築系對於建築法規也要很清楚..
對建築法規跟建築師法好像又是兩件事情,違反建築師法好像沒有罰則,是犯到刑法193或者是政府採購法之類的才會有問題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4 17:15:00不過這兩者念建築的惑要從事建築業的都要懂就是.反正接下來怎樣在繼續看下去.
違反建築師法,擅自執業有罰鍰,懲戒最重就是撤銷開業證書,不過建築師公會以前有告過林,結果輸掉的樣子對啦,應該都要懂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