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 黨章 第十七條
本黨黨員為總統時,自其就任總統之日起即兼任本黨主席,
(這一行告訴你,總統兼主席是怎麼兼的)
卸任總統時亦同免兼任之,不適用本條相關選舉產生及任期之規定。
(這一行告訴你,除非卸任總統,否則就是自動兼)
新任主席就職,原任主席之任期同時屆滿。
(這一行告訴你,總統自動兼主席時,就算原任主席才當一天,也得滾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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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條可是霸王條款,怎麼說?
1.國民黨黨員又是總統時,自動兼任黨主席,
這不是選的,是自動兼任的。
2.黨員要卸任總統,才能免兼任主席,否則,就算辭職,
只要這黨員還是總統,他又自動兼上主席來了。
可以辭了又兼、兼了又辭、.........、辭了又兼、兼了又辭嗎?
3.只要黨員是總統,自動兼了主席,原任主席,就得馬上走人。
結論:
黨員身為總統時,是自動兼主席的,
就算他不想做,也不能不兼主席;
就算原任主席任期未滿、不想讓他兼,也沒辦法阻止他自動兼任主席。
黨員身為總統時,是自動兼主席的,
想要不自動兼任主席,除非卸任總統,黨章可沒說,主動辭黨主席,就
可以免自動兼黨主席,因為黨章說的很清楚,「卸任總統時亦同免兼任
之」。想要免兼主席,只能總統卸任。
只要馬囧身為黨員,又是總統,自然就是兼任黨主席,說明白一點,
朱若選上黨主席,馬囧隔天瘋了說:「我要兼任黨主席」,依照黨章
第十七條,朱能不讓馬囧兼任黨主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