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債權為何高於員工薪水
首先,假設都無擔保的情況下
假設依債權數比例分攤,正常銀行債權>>>>員工薪水,所以合理分配下銀行本就拿多
再來有擔保情況下,倘若擔保物處分,而銀行不能優先受償,這樣擔保有何意義?????
公司總類眾多、經營風險各有不同,銀行控管風險的最簡單辦法就是擔保借款
在公司萬一倒掉的情況下,銀行的債權還有收回可能
電視上,常看到有人罵銀行不懂作風險控管,事實上擔保借款就是最簡單的控管風險
最困難的風險控管就是每天派行員到各公司監控
一來公司借款可能長達數十年,二來公司營運不好可能是新興技術的發展
三來行員沒這麼多也沒這麼厲害,四來成本效益的均衡
銀行只能靠占卜來問天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1-14 21:34:00推,這才是現實.
若想政府有能力可保證企業不會倒,我想我作夢實際多了
作者:
labbat (labbat)
2015-01-14 21:41:00失業勞工急需現金解決資金缺口先是被減薪 再被積欠數月的薪水 最後發覺公司倒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4 21:42:00唉 連社會常態都可以說成政府無能到底有什麼東西是你不會拿來怪政府的?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5-01-14 21:43:00反正銀行倒了在某些人眼中沒有影響對不對?
作者:
labbat (labbat)
2015-01-14 21:43:00代位求償被惡搞後 別指望有什麼東西比政府更大可擔保融資給失業勞工了 凱子他爹想施捨則非常歡迎 詳見臥軌募款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4 21:44:00政府借錢紓困倒是沒啥問題 重點是政府是 借錢紓困而不是給錢紓困而華隆員工自救會就是想把這筆借的錢 凹成政府要給錢而且最後他們還凹贏了 這就是台灣社會弔詭的地方
因為上頭的老大要選票阿,不送他們會社會觀感不佳^.<
債權人難道不是人民,債權人債權,難道不應該給予保障?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4 21:58:00憲法第15條這樣短短的內容能夠讓你放大到勞工的債權大於銀行的債權還真不容易..話說很多件案子都會用第15條出來凹 @_@譬如王家衛那件案子就是@@ 第15條有夠萬用的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4 22:08:00我記得好像有一條 有寫債權人優先順序的法條..但我忘了在哪 只記得好像有看過..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 這句話已經被絕大多數人當放屁難怪台灣人缺乏法治精神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1-14 22:22:00那你一定要去抗議一下賴神侵犯人民的財產權話說提告華隆關廠工人的就是陳菊的勞委會應該也要順便跟陳菊抗議一下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