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384756 (我是36)》之銘言:
: : 我們要討論一個簽名檔
: : 一個為3k黨辯護的律師說了什麼?
: : 那就是言論自由的真諦
: 你好像是在說這個
:
: “自由言論就是自由言論,對於流行觀點和非流行觀點都是一樣的。我們不可能
: 一邊宣稱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一邊又把言論劃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兩部分。
: 如果有一種檢查制度可以把3K黨從電視裡剔出去,那麼,同樣的制度也許早就把
: 馬丁‧路德‧金的講話從阿拉巴馬州剔出去了。”
: 必須聽那些聽不下去的話,“這正是我們必須為自由支付的代價”。
: 斯蒂芬‧潘弗
: 但他裡面說的無法接受而實施的手段是法律方面
: 跟輿論一點關係都沾不到邊
: FB的檢舉下架也連不到法律上面
不是這樣的
3k黨就算是在現在的美國
也是法定的“非法組織”
就好比在德國
否認納粹暴行的人也是要被判入獄3年
新納粹也是非法組織
這個律師幫3k黨辯護
是因為犯罪者也有人權也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不是他犯了罪就可以剝奪他的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