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討論串因為是提問所以被砍了
我說說我的看法
現在中華民國憲法,根本就是民國35年,中華民國領地還有整個秋海棠時
為了實現孫中山先生的各種「先進」想法,制訂出的怪東西
「轉進」來台後,其實也沒在實行這套憲法,凍結國會選舉之類,
說穿了根本就是搞個老蔣的中華帝國
到萬惡的民進黨產出,終於不得不走向民主開放後,
老實說,這部基本上從來不知道制訂出來幹嘛的憲法,就應該要廢掉了
可是當權者就好面子啊,不肯把原本的憲法整本燒了,一直搞修憲
最後國民大會廢了,什麼權能區分被當狗屁
反而是三民主義裡主張的詭異東西「五權分立」被留下來了
本來行政權歸總統、立法權歸國會、司法權歸法院
結果不但弄出多兩權、還各搞個一個院會出來
現在情況就很詭異,總統不像總統、內閣不像內閣
憲法真的就是應該要整本燒掉,重寫一部才對
這不是我這樣主張,明天就要成為黨主席的那一位,也是主張要修憲
但在利益考量、以及當權者就是好面子下,要整本燒掉應該也是不可能
如果要從現行憲政體制改,最接近的還是應該要學法國雙首長制吧
1.廢除掉根本沒用處的監察院跟考試院(監察院存在,還是一堆關說啊= =)
2.立法院直接正名為「國會」,不要分選區了,每個縣市席位比例就按照縣市人口來決定
3.行政院長改叫總理吧!總統任命、國會同意
大概就這三個方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