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vinlai (Good job!!London)
2015-01-19 16:42:45※ 引述《yrrh ()》之銘言:
: 看完板上的推文串真的覺得很無言
: 市府做的事情明明是替大家著想
: 將某些財團的不當得利追回
: 把它們從大家身上拿走的錢還給大家
: 結果只換來一堆酸文與護航財團文章
: 今天市府這麼做是為了誰?
: 為了市長自己? 還是為了市府本身?
: 要知道市府是屬於所有全體市民的機關
: 不是屬於隸屬財團的附加品
: 所以市府的所作所為都該以市民為出發點才對
: 重點是追回來的錢是會回到所有市民身上的
: 因為根據物質不滅定律
: 財團拿走人民多少錢,人民就會減少掉多少錢
: 現在跟財團追回多少錢,人民就可以不用損失這些錢
: 也就是說市長這麼做,版上的台北市民都能得利
: 會替財團護航的人可能本身就不是台北市人
: 因為沒人會願意財團從自己身上拿錢
: 不然就是為了特定目的,才美化財團的所作所為
: 但要知道當你們淪為財團的打手時
: 等於是拖所有台北市民下水,讓大家繼續被財團剝削
: 你們擔得起這樣的原罪嗎?
: 如果你們有宗教概念的話
: 想想看自己這樣拖累大家會不會下地獄
看到這個回文規攬趴火更大了,
為什麼柯大人做的事情就是天經地義,
財團賺錢就是非法圖利?
非法是誰說的?柯大人說非法就非法?
然後整天在媒體放話,卻靠邀登報是霸道,
舉個例來說:
為什麼富邦在自己的投資文創園區弄了個台灣大哥大櫃檯,
於法有據,但因為你一句"社會觀感不佳",
就可以不用為自己對人家的質疑道歉?
還很神氣的跟媒體炫耀噹了蔡明忠?奇怪了財團是慈善事業嗎?
於法有據的賺錢也要被你噹,當你造神的背景?
現在的社會氛圍顯然仇富是顯學,但你是台北市全體民眾的代表,
包含資方跟勞方,你要當勞方的神是你家的事,
但資方在法律規範裡賺錢也是他家的事,輪不到你說三道四。
支持者也不要吃春藥,
要是查不出甚麼所以然就欣然接受人家合法的事實,
不要到時候法院又是國民黨開的。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1-19 16:43:00到底誰說非法了??? 可以貼個資料嗎???
而且你又知道是在"合法依據"內賺錢? 褲子穿了沒?
「 於法有據 觀感不佳 」就是政治要處理的事如果大家明明觀感超好 就柯說觀感不佳那他自然要付出代價
作者:
vqoo31 (zora)
2015-01-19 16:46:00所以你贊不贊成台灣大哥大是文創產業 一句話你覺得簽這約合理乎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1-19 16:46:00我知道有一群人覺得觀感超好,不過在11/29後都沉沒了
笑死 合法又不等於是正確的事 一直拘泥在法律 頗呵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1-19 16:50:00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國民黨連最低標都不知道過不過得了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實信徒-我愛蘿)
2015-01-19 16:51:00台哥大屬文創 好像是寫在合約裏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1-19 16:51:00
若是有賄賂得標 才有不當得利得問題 不是在那邊圖利圖利的喊 沒有獲利你bot是要招什麼商?
作者: tony0928 2015-01-19 16:51:00
合法圖利 謝謝指教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1-19 16:52:00仇富個頭!仇的是政商特權謀奪暴利!裝傻,零分!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5-01-19 16:52:00想當年KMT用「 觀感不佳 」洗蔡英文的宇昌案,不是洗得很高興?啊現在只不過大家用同樣招式反過來洗KMT而已,有什麼好抱怨的?
馬冏大敗後都由拼經濟轉彎成要加薪,該轉彎了好嗎?觀感不佳,有時會變499der
作者:
VieriKing (Programmatore :))
2015-01-19 16:55:00這篇跳更大XDDDD
作者:
Kiri1enko (五項全能技, 三代老臣心)
2015-01-19 16:56:00幫推 整天仇財團 也不知道財團底下上班族買不買帳
馬冏跳了六年的拼經濟,都因499轉彎了,別低估觀感不佳
松山煙場是市府簽了不平等條約,是沒違法啊!但的確讓人不爽啊!
作者:
Jassss (Jass)
2015-01-19 17:00:00嗯嗯 財團賺錢有理 議員爆的料柯p負責
作者:
balakuo (...)
2015-01-19 17:01:00這篇完全就是種圈套的範例 給財團參考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5-01-19 17:03:00XDDD 難怪人家講國民黨跟財團勾結
作者:
hosen (didi)
2015-01-19 17:03:00今天敢花300萬來買廣告,被說花三億給連勝文,我想市民肯定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5-01-19 17:04:00我想你不懂法律和政治的差別
作者: rogger 2015-01-19 17:04:00
舔財團是對的
作者:
hosen (didi)
2015-01-19 17:04:00是"信"了,此地無銀三百兩,不這麼作大家還不一定信呢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5-01-19 17:05:00今天簽了不平等圖利財團條約 一切合法 而試圖修正它就是政治該做的事 不然市長給法官當就好了阿
作者:
hosen (didi)
2015-01-19 17:06:00柯P能幹幾年沒人知,但你鴻海這一嗆,想過這一關就難哦柯P是務實的人,不合理不過就是想讓它變合理,把屬於市民的錢拿回來,沒有說約是不能改的,只是要財團把錢吐出來而已
作者:
hosen (didi)
2015-01-19 17:10:00就像日勝生,你把76億還回來就可以,要怎麼還法可以談,
合法非法又不是柯說了算,柯的言論也是受眾人評論檢視
作者:
hosen (didi)
2015-01-19 17:11:00大巨蛋合約不合理,大家也可以坐下談怎麼改,財團當然要賺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5-01-19 17:11:00說得好,既然民進黨這樣痛恨社會觀感不佳。那…幹嘛把自己淪落成痛恨的國民黨呢?XD
作者:
hosen (didi)
2015-01-19 17:12:00錢,但不應拿市民的利益去喂財團;你鴻海要硬幹?錢多是你家
既然那麼行,請贏得民意和選票,覺得柯差,四年後將他換掉
作者:
cocobo (放開心情~)
2015-01-19 17:19:00呦~~~來了來了,標準的藍k思維,哈哈哈加油,好嗎?
作者: Hitimothy 2015-01-19 17:22:00
這不叫圖利那甚麼是圖利
作者:
cocobo (放開心情~)
2015-01-19 17:22:00跳針跳針,洞次洞次~~~跳乎哩送~~~
作者:
smith56 (電子學型男)
2015-01-19 17:22:00大推這篇 快點查死柯爸爸喔 好棒
作者:
cocobo (放開心情~)
2015-01-19 17:23:00快呀!可惡的柯屁!快罷免他!太可惡了!XDDDDDDD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5-01-19 17:27:00只有大哥大櫃檯喔?小吃街咧?旅館咧?開趴咧?
作者:
totqoq (愛睡覺)
2015-01-19 17:31:00沉默的多數快點出來罷免阿!叫叫叫屁阿
作者:
ray8082 (ray8082)
2015-01-19 17:33:00快穿褲子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5-01-19 17:36:00請問你跟協尋中的50拳老人有關係嗎
作者:
kning (宅)
2015-01-19 17:40:00就有問題才怕被查啊,動動大腦好嗎
作者: pieceiori 2015-01-19 17:40:00
先生 鳥這麼小可以不要露出來嗎 快穿內褲吧
作者: chudly 2015-01-19 17:44:00
如果是反串 那有90分 真假難辨 似貶實褒
作者: silver40 2015-01-19 18:07:00
當初反頂新 這裡都有人喊是要以農立國喔 何況現在對手是鴻海 一定是變成人民仇富 柯批鄉愿xd
作者: ZYMV 2015-01-19 18:12:00
合法圖利 謝謝指教
作者: zebra7 2015-01-19 18:32:00
哈哈哈 太有趣了 反串100分
作者: freakpoor (dd) 2015-01-19 19:16:00
可屁公開啊,你不是常常說要透明,合法還是合理公開讓大家公斷,只會躲在網路上支持者幫你粉飾,沒種嘛
作者: freakpoor (dd) 2015-01-19 19:43:00
人家假設一下,就相信真是笨蛋,要公開就全公開不要到時又是片面證據,跟懶人包洗腦這招
作者: LogABCD ( 心寒) 2015-01-19 23:39:00
Agree!!
作者: xaioblue 2015-01-20 03:02:00
gg法律都是立委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