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馬家逃漏稅?黨國找墊背!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5-01-20 20:45:52
〈自由廣場〉馬家逃漏稅?黨國找墊背!
2015-01-20
◎ 愚工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以信指出,近來民進黨兩位前發言人陳其邁與黃帝穎接連
公開誣指,馬英九總統當年匯款資助馬唯中在美唸書的學雜費涉嫌逃漏贈與稅,然而陳黃
所言不僅錯誤解讀法律規定,更容易造成國內諸多留學生家長不必要的擔憂,懷疑自己是
否也涉嫌逃漏稅,顯然綠營打馬打到不顧家長恐慌,實在不應該,也著實令人氣憤。
陳以信的辯解才是「不應該」,才是「令人氣憤」。就如家長資助子女海外唸書的學雜費
與生活費一樣,家長資助或借錢給子女買房、買車也是在民間很普遍的事。當國民黨透過
國家機器,調查柯文哲父母借錢給其買房是否有逃漏稅時,是否也「造成國內諸多借錢或
資助子女買房買車的家長不必要的擔憂,懷疑自己是否也涉嫌逃漏稅」呢?
六年多來,國民黨把包括民進黨在內的人民視同敵人般的對待,幹盡「民之所惡,全力以
赴」的事,這也是國民黨在九合一選舉慘敗的原因。打柯文哲這個「敵人」逃漏稅,是國
民黨挑起的,現在發現反彈打到馬英九了,就立刻拉「廣大的留學生家長群體」來為自己
墊背,實在非常令人齒冷。身為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以信要為其主子馬英九
涉嫌逃漏稅的事辯解,吾人可以理解,但把「廣大的留學生家長群體」拉到民進黨的對立
面,說得難聽點就是狡猾,這種手法,套句中共的話說,就是「製造敵人內部矛盾」,這
種手法非常惡質。(作者為台商)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48937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4款規定:「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教育費
及醫藥費,不計入贈與總額」
國稅局行使公權力調查企業 個人有無逃漏稅本來就職責所在 沒有誰是不能調查的
其邁陳與皇帝穎一個是立法委員 一個是律師出身 不看法條在那邊鬼扯 才真的是惡質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15-01-20 21:01:00
豬油吃多會變笨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5-01-20 21:03:00
所以總統女兒生活費需要500萬就是了,不愧是總統女兒
作者: gps0110 (堅強善變的人們)   2015-01-20 21:04:00
五百萬是五至六年總額喔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20 21:13:00
又不是在台灣生活...=_=
作者: antistar (反反反)   2015-01-20 21:16:00
500萬生活費不會懷疑太多???XD 連D管國稅局嗎?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1-20 21:57:00
有些人以為美國食物很便宜阿,以為一個套餐110元(北七)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1-20 22:46:00
念哈佛每年要一百萬以上
作者: MrLi   2015-01-20 23:22:00
你應該改藍衛兵XDD
作者: pkjkimo (kj)   2015-01-20 23:22:00
好棒阿~那給子女100億也不過分阿超過100萬被課稅的不就是活該死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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