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標題還算正確,但文章內容有點問題.
還是先講講引發投資倒退吧!
這最主要的問題,是契約遭到了質疑,給企業帶來了未知的風險,未知的風險代表了成本的上
升,簡單的講,如果有兩個合約,一個保證我可以賺1000萬,決不賠錢,另一個告訴你可以賺
1100萬,但可能發生違約導致賠錢或賺得很少,請問一下,如果你是一位企業家,會選哪一個?
我想超過九成人的人,會選賺1千萬的那一個,這意味著什麼呢?這意味著風險雖然其實是一
種無形的成本,所以違約代表的是成本增加,政府現在違約代表著以後企業要有更高的利潤
,才願意投資政府的標案,人民也要繳更多的稅金.
柯P在處理這類案子的時候,最大的問題就是跳出來質疑企業,擺出一副我要跟你幹架,
你以為我不能終止契約的氣勢,而對於未來可能造成的無形損失卻毫不自知,比較恰當的
做法,他可以質疑前政府為什麼簽這樣的契約,但不要跟企業幹架,這樣投資者就沒有違
約的疑慮,或者要幹架也行,但是要私底下談(不是什麼都是東西公開透明是好的,那會
造成與論效應),或者公開公告違法的過程,讓人清楚界線,這樣可以把違約的損失降到
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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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稍稍看了文章的內容,我真的想吐槽啊!
BOT案是一種政府與民間的互利互惠,為了減少政府的開支,透過開放經營權,協助政
府做市政開發,在這位專家眼裡卻變成給企業讓利,因為私有企業比公家機關更有效率,
實際上私有機關比政府更有效率的原因,是因為市場的競爭機制,沒有競爭機制即便是私
有企業也是沒有效率的,所以讓的利越多,可能變相導致競爭力變弱,而且最初替政府省
成本的目的也不見了,不如不搞BOT案.
實際上,誰不知道政府的BOT案就是圖利財團,尤其是高鐵,這中間的問題我想比巨蛋
跟秋葉原嚴重百倍,因此契約精神雖然是現代民主政治能夠良好的運行框架之一,但圖利
財團的嚴重性,可能在目前的台灣還超過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