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rTexas (德州家康)》之銘言:
: 政府執行公權力時,應顧慮到法、理、情。
: 政府若只是為了搶救黨的形象而粗暴執行公權力,
: 恐怕只會適得其反。
政府執行公權力是該兼顧法理情沒錯
但是,這前題是,但是理跟情應該以不損及他人權益才對
而不是你家他媽的有違建,然後還有機會會發生火災害死人
還要要求別人對你家講情與理
這些違建戶真的要出事了
他們負的起任何的責任嗎?
今天他媽的死你自已也就算了
還害死別人
這樣還有天理嗎?
怨東怨西就是不會怨自已違法
兼顧法理情?
這是要看人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