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1-31 02:06:31※ 引述《ryanwen (FAST CAR)》之銘言:
: ※ 引述《deep0723 (Fulberster)》之銘言:
: : http://newtalk.tw/news/2015/01/30/56450.html
: : 新頭殼newtalk2015.01.30 劉奕霆/台北報導
: : 有網友在網路上流傳一份公文,公文上寫著「…復台北文創公司,函稿併陳」,但是底下
: : 有個決行,寫著「7萬元之差異,寫一堆公文,幾十億的問題不處理,處理這種事,請自己
: : 搞定,不要惹我生氣」。下方蓋著「臺北市市長柯文哲」的印章。
: 如果我是承辦人,看到這樣的批示,應該會很肚爛
: 今天承辦人應該只是個小科員
: 不知道什麼東西有了7萬元的差異,只好寫簽呈請柯P裁示
: 結果你柯P回什麼,幾十億的問題不處理?這是啥?
: 一碼歸一碼呀,現在就差了7萬,難道不用處理了嗎?
: 再寫說請自己搞定?
: 怎麼自己搞定?是要搓湯圓還是要去跟廠商硬凹?
: 錢的事情最敏感,弄不好小科員要被抓去關
: 當長官的不幫忙,還說不要惹我生氣,這是哪種擔當?
: 這種處理事情的態度,很快台北市政府公務員就不會想認真做事了啦
: 基本的尊重都沒有,有誰會想幫這樣的人賣命
同意你的意見
明明柯P就是要跟前面的市長不一樣
依我所見 如果我是承辦人員 我會覺得 7萬錢也要比照十億的流程
這才是依照SOP
才會透明 不落人口舌
7萬不重要的話 處理一百個七萬 就是7百萬 一萬個七萬就是七億
又哪裡不重要了
柯P這種長官就是 看心情做事
心血來潮就是要SOP 心情不好就是不要讓柯P不開心
就跟女人28天來一樣 這樣怎麼幫你柯P做事
來點會的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