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tzer (setzer)
2015-02-03 11:16:12打擊? 根據當天北市府提出的協議
趙不過少移幾顆樹
之前柯自己痛批鐵定會出問題的80m變16m只有出口要換個地方 其他也沒變
結果趙就爽爽賺到一年的展延(這東西選前郝天兵還一直在考慮肯不肯過關咧)
還得到北市府全力配合完工的承諾
表情裝個苦瓜臉就可以讓自大的呆瓜以為自己是談判之神 連誰退讓比較多都搞不清楚
打擊還真的是好大~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5-02-03 11:21:00作者:
setzer (setzer)
2015-02-03 11:22:00拿著破局後的專訪能證明什麼? XD如果副市長隔天簽了議約 那一切就都會成立了 科科~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5-02-03 11:23:00拿著破局前的消息又能證明什麼~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5-02-03 11:23:00破局前有個呆瓜志得意滿以為談出個什麼好東西啊 XD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5-02-03 11:24:00結果明眼人一看都知道是遠雄賺比較多 這呆瓜真的很可憐呢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5-02-03 11:24:00如果電話亭開張囉~如果當時是丁丁上~全台就不會輸到沒褲子唷
專用道事件,看來完全沒學到教訓啊 呵呵明眼人??!哈哈哈哈哈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03 11:29:00自己挖的坑自己跳w GJ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5-02-03 11:30:00啊糟糕,有個iq沒157的不開心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5-02-03 11:37:00號稱iq157 結果老是要讓護航者說被記者挖坑跳進去如果用陷阱的產生以及識破能力來分智能 目前看起來排名應該是 一般鄉民>>記者>>>>>>柯文哲 XD
作者:
B7th (白金家的岬天下無雙)
2015-02-03 11:39:00版大不要再刺激柯神信徒 神是不可質疑的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2-03 11:41:00
選前郝天兵不肯? 那巨蛋應該104.6.30完工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03 11:42:00慘啦 我沒157 不開心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2-03 11:43:00
說錯了 是103.6.30該完工的大巨蛋展期到103.12.30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2-03 11:44:00
難道是鬼答應的喔?無視郝天兵展期半年 倒是說嘴柯P還沒答應展期的事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5-02-03 11:50:00大巨蛋展延2次 第一次提展160天 北市府只同意44天 第二次提882天 北市府只同意137天倒是有個柯文哲 如果沒有後面議約的破局 一次就展延了365天 真的是好棒棒啊~這iq之高 談判能力之強 真的是突破天際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5-02-03 11:55:00如果丁丁當時有出來選~馬囧一定不會被逼宮~
這邊都是明眼人,怎麼會看到郝的問題?但現實中就XDD
作者: meowcat2005 (喵貓瑞比特!) 2015-02-03 12:01:00
如果議約破局目前沒讓遠雄展期的柯P突破天際那讓遠雄已經展期181天的郝天兵應該突破太陽系了
作者:
arrfu (觀光客)
2015-02-03 12:02:00這邏輯太好笑了給推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5-02-03 12:05:00可惜談判結果就是展期365天 只差簽字而已 科科~這不得不說 其實是遠雄後來救了柯文哲的面皮啊 XD
繼續抱著這種想法,反正只有這裡會信了嘛XDD 好暖啊只差簽字而已,這種說法,真的是..穿褲子好嗎XDD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5-02-03 12:23:00繼續無視柯文哲當時自豪北市府也可以接受的談判[結果]吧XD
繼續無視剛剛別人貼的新聞還有專訪內容吧XDD,好好暖一下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03 12:27:00地下道出口改在人行道上超蠢的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5-02-03 12:27:00事後知道自己被耍惱羞成怒的新聞只能證明這人真的蠢到有剩相較一開始的志得意滿 更是諷刺 XD
作者:
VieriKing (Programmatore :))
2015-02-03 12:29:00這麼快就急著收集能量把臉往前湊?不怕喔XD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5-02-03 12:30:00給展延的前提是遠雄重新議約 不議約就沒展延 不會很難懂吧?
作者:
VieriKing (Programmatore :))
2015-02-03 12:31:00對某些人來說不難懂~只是不想懂
不意外,反正某人不是第一次發文硬凹臉腫了,專用道事件想酸,結果第一天就拆了,啪啪啪,經典~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2-03 12:37:00
傻了 重新議約有說完全照北市府的要求簽? 只要形式上有談就是議約了 修改無關痛癢的一條也是議約只要議約 就給展延 這可是市府簽字同意的
作者:
tosay (12333)
2015-02-03 12:45:00套人魚王之前囂張說的這樣還要崩3年呢~快去穿褲子吧相較選前的志得意滿 囂張不已 鍵盤投票 更是諷刺 XD
只要議一條就給展延,哪裡看來的,不要再配合王腦補了好嗎X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