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灣BOT好失敗?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5-02-04 20:43:46
http://e-info.org.tw/node/105049
台灣BOT好失敗? 學者:政府規劃「早退」是主因
因為發文以後的標題長度不夠
所以我只擷取前半段
從BOT這東西出現在台灣以來
好像只要辦理BOT 後面就跟著出一堆問題
是BOT不好? 還是只有台灣的BOT不好?
台灣目前BOT主要是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簡稱促參法)進行辦理
目的是導入民間資金來填補政府缺口
可以更有效利用資源
那為什麼台灣的BOT案到後來總是出現一堆問題?
http://e-info.org.tw/node/105038
台灣BOT的問題出在哪裡?
這個連結的文章寫出很重要的一點
這個法叫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也就是說必須是歸屬於公共建設 才能適用此法
但目前的規定 幾乎把 "建設" 直接等於 "公共建設"
沒有針對個案來判定該"建設"是否屬於"公共建設"
以促參法第3條第7款規定的「觀光遊憩重大設施」為例,落到實際現況,幾乎全都是想圈
佔山海美景公共財的飯店旅館、渡假村之流的商業設施,試問純以營利為目的的百貨商場
、飯店旅館等商業設施與「供民眾使用或促進公共利益」有何關係?
結果 促參法反而變向的讓財團有光明正大的理由藉由BOT案
把應該屬於全體國民的資源 讓給財團牟利
而由此而衍生的 必然就是財團為了爭取BOT案 導致的官商勾結
另外
財團利用促參法取得政府標案後
可以合法利用地上物權向銀行融資
以劉政鴻主政時的苗栗縣政府的崎頂科技園區BOT案為例,於尚未獲內政部准許土地分區
變更與開發的情形下,得標廠商已經向台灣銀行申請並獲准高達70億元的融資額度。其他
如北投纜車、諸多旅館飯店BOT、ROT案亦然,極易產生弊端,鼓勵捲款逃。所幸,崎頂案
在當地自救會與公民團體抗爭下,胎死腹中,已核准的70億元融資額度才沒被搬空。
等於是讓財團一隻牛扒兩層皮
甚至差點讓BOT案變成財團掏空台灣的利器
台灣現有的促參法是民國90年修正的
經歷了這麼多慘痛的BOT案教訓
應該是好好檢視促參法的時候了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5-02-04 20:45:00
民國90年?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5-02-04 20:53:00
應該說修正日期是民國90年我修改一下這個地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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