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ssen (二十四橋明月夜)》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210/557144/
: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嫌議長選舉行賄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天裁定包括 李全教、蔡啟新(
: 莊玉珠丈夫)、楊明達(前台南縣議員)、林聰彬(李全教友人)共四人聲押獲准。
: 台南地院昨天晚間6時召開聲押庭,聲請羈押庭由審判長蘇碧珠主持,陪審法官是蔡盈貞
: 、許嘉容。審理順序是楊明達、林聰彬、蔡啟新,最後才是李全教。檢方派出5名檢察官
: 蒞庭,分別與4名被告的12名律師論戰。李全教的羈押庭在晚間9時01分開始,晚間10時23
: 分完成審理。
: 羈押庭約花一個鐘頭審理一名被告,由於全案主角是李全教,也就是其餘三名被告的供詞
: ,都有可能影響法官是否裁定羈押李全教,檢方採取穩紮穩打模式,試圖以羈押做威脅,
: 突破其餘三名被告的心防,尤其是李的樁腳友人林聰彬及前台南縣議員楊明達。
「檢方採取穩紮穩打模式,試圖以羈押做威脅,突破其餘三名被告的心防」
檢察官怎麼可以用羈押作為威脅來取得證人跟被告的供詞呢?法官的良心在那?
自由時報: http://goo.gl/2dDhhz 《法界︰押人取供傷害司法》
台灣新社會智庫:http://goo.gl/DzQi0e 《取供押人、還是押人取供?談羈押權的濫用》
民間司改會:http://goo.gl/Zr8vGQ 《押人取供合理嗎?》
請上面三個單位快幫我們全教兄弟的司法人權發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