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怎麼這時候就改口呢?

作者: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會是一個?2)   2015-02-12 09:36:33
※ 引述《Asasin (Assassin)》之銘言:
: 差別在哪你知道嗎?
: 在於這六個挾持典獄長的人有必死的決心
: 也就是說,他們是用命來換取一次衝撞體制的機會
: 再換句話說,他們已經做好承擔後果的準備才選擇用體制外的方式發聲
: 但太陽花呢?
: 事後除了高喊無罪之外還會幹嘛?
: 就算他們行動的理由多麼正當,破壞法制的體制外行為就是應該要付出代價
: 這次事件六個人已經飲彈自盡了
: 那你舉太陽花出來的這些人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什麼代價?
: ※ 引述《gn00330501 (wyatt)》之銘言:
: : 話說先前太陽花時
: : 某群整天在喊要「學生」要循正當管道反應
: : 而不是罷占立法院,攤瘓國會
: : 畫面來到現在,一群「刑事」犯搶槍挾持典獄長
: : 卻變成某群口中的受害者,然後發表一篇宣言,也可以某群高潮
: : 並竭盡所能的去為他們著想,別人有特權,馬英九萬歲
: : 這....就是這群人說的正當管道?
: : (剛用手機PO文,有點亂,重新整理一下)
有人說他們已經付出應有的代價了?
誰說這六個人可以自殺的?
你以爲做了這麼多錯事現在一死了之就沒事了?
你被判的三十年都還沒關完咧
在我看來這是逃避刑責啦
要死麻煩等你關完30年再去死
沒有這麼簡單就放過這六人的啦
建議監獄以後要多一個靈骨塔,服刑期間敢自殺的通通火化,然後把骨灰罈放在監獄靈骨
塔關到期滿
雖然於事無補,但至少讓受害人得到應有之公義。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5-02-12 09:37:00
你怎麼不乾脆說鞭屍就好
作者: fgkor123 (n(N))   2015-02-12 09:38:00
我們有人權,不鞭屍的驗完屍草蓆包一包丟門口讓家屬撿就好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5-02-12 09:47:00
這篇有道理
作者: itri3185 (竹夢)   2015-02-12 10:06:00
身為人才會有權利跟義務,人已死亡就不是人
作者: Leeheaven (爬蟲窩撿便男)   2015-02-12 11:24:00
行得正何必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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