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rik (道可道.非常道)
2015-02-16 16:35:59本來就已經有任期制了
為什麼會覺得罷免很重要呢?
大部分的選舉都有任期和自動改選之類的規定
罷免本來門檻就應該要很高啊 這不是正常的嗎?
而且罷免是針對一個單一個體的提案 選舉是一場大混戰後由人多的一方派出代表
兩件事情本質就有差異 為什麼不能接受這樣的事實
實在看不出這樣的制度有啥不合理?
總不能要勝選方 以後年年要玩王位保衛戰吧?
難度很高才合理不是嗎?
爛理由==>罷免 這要如何催票?? 請教教綠營朋友
門檻5成14萬 過半7萬 也低於正圓得票數 正當性又何在?
作者:
irik (道可道.非常道)
2015-02-16 16:43:00簡單說就是不用討論 罷免權只出現在人神共憤的條件下只有某群人討厭 就不需要提罷免了 浪費時間搞笑而已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2-16 16:56:00門檻不能調,但我支持解禁可以宣傳罷免,然後辦辯論。這樣才能知道為何要罷,然後辯論可以互相攻防。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5-02-16 17:09:00中肯,人神共憤50%還不過?
作者: Solidsanke (生命何價) 2015-02-16 17:16:00
今天馬英九直接宣佈統一你應該也是拍手叫好吧
樓上還在扯這個?當初又不是只有他一個人給選舉人選擇要不要給他上。
換地方戰啦 可惜你們的多數就只有24.98%跟著我念一遍 24.98%
歐美的罷免門檻都比台灣低很多所以按照蛆蛆的邏輯: 歐美都是落後國家公投門檻也一樣,歐美比台灣低很多整體而言,蛆蛆就是奴性太重,害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