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覺得喊台獨會戰爭的是智障吧

作者: saveme (hihi)   2015-02-23 00:20:06
※ 引述《godivan (加藤家的惠是我的!)》之銘言:
: ※ 引述《saveme (hihi)》之銘言:
: : 我就知道你不會去看日本跟美國官網原文出處寫甚麼?
: : 不要在那邊自我解釋,
: : 你的解釋不會比日本還有美國官方解釋正確.
: 以下是之前在架空歷史版的時候有人寫信給國史館的回覆
: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7ruJ54g0a9lWEw0VWlnaFVNdV9LbE13QjRGcHMyd3E0Vk
: JJ/edit?pli=1
: 全文有69頁,請自行去看
: 我只講重點.上面那一篇的都在國史館的回覆中有提到
: 所以,並不是我自行解讀的.
: 還是你要說國史館不可信我也沒辦法.
你自己去看林滿紅寫的,
http://www.phys.sinica.edu.tw/~tsongtt/c-writing-Lin-2.htm
一九四六年八月英國外交部致函中華民國駐英大使館:「關於台灣島之移轉中國事,英
國政府以為仍應按照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之《開羅宣言》。同盟國該項宣言之意不能自
身將台灣主權由日本移轉中國,應候與日本訂立和平條約,或其他之正式外交手續而後可
。因此,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英國政府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美
國國務院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致中華民國備忘錄,與英國立場完全一致。針對在日本為數
約二萬自稱台僑之人民,美方指出:「彼等在戰爭期間,乃係敵國人民,除曾依照合法手
續個別脫籍者之外,依日本法律固仍然保有日本國 籍也。」中華民國政府也同意:「按
照國際公法在和約未簽訂以前,在日僑民究竟應視作中國人或日本人或被解放人民,本團
(中華民國駐日代表團)不擬與總部作法理上之爭執。」英國、美國、中華民國政府在一
九四六年間所說中國與日本間須訂定的和平條約,正是一九五二年在台北簽訂的《中日和
約》。
這裡也寫得很清楚,
是等和平條約簽署後才做最終的決定.
再加上前面對於日本還有美國官方的說法,
比你甚麼國史館一堆漏漏長的文章還要有根據性.
作者: askemm   2014-02-23 00:20:00
笑點文一次發完吧。還有嗎?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15-02-23 00:22:00
請問清泉崗美軍呢 這個id說的話沒有任何可信度。
作者: kkjog123 (九九歸一)   2015-02-23 00:25:00
你想說我們歸日本管??哪一個殖民地..總統地方首長民意代表是自己選的??靠中不可以媚日可以喔...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5-02-23 00:29:00
搞笑解讀要多少次阿
作者: oaz   2015-02-23 00:30:00
你黃標的字不是指『在日僑民』?這跟台灣主權歸屬的關聯在?『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英國政府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如果真照這說法不就是:『台灣島已是中華民國的,但上面的人未必是』,然後中華民國不就該要求非中華民國籍的離開中華民國領土?我上面理解有點錯,應該是『在日本為數約二萬自稱台僑之人民』的國籍歸屬,而非台灣島上的人英國都說『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了,就以承認是中國的。『國際公法在和約未簽訂以前』指的是『針對在日僑民的國籍的國際公法和和約』您對文字誤解的程度,反而讓我更為相信國史館的解釋。因為如果有更為可信的反駁,您不會拿出這麼粗糙的反駁
作者: ballgame162 (mufcwin)   2015-02-23 03:56:00
有人不知道林滿紅也作過國史館館長他談台灣地位問題的這本書出版時還是在任上
作者: kkjog123 (九九歸一)   2015-02-23 03:58:00
SO..你要說台灣是被國民黨佔領應交還台灣人民??那原住民被占領要不要談??
作者: ballgame162 (mufcwin)   2015-02-23 03:59:00
林跟張都當過館長,只是立場不一樣
作者: kkjog123 (九九歸一)   2015-02-23 04:03:00
現況就是台灣的總統地方首長民意代表都是台灣人民一票一票投出來的..軍公教也是考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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