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主人現身!宮廟主委拿「公文」打臉柯P

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2015-03-20 20:15:27
※ 引述《diefishfish ((*〞︶〝*) )》之銘言:
: 這次柯文哲真的完蛋了
: 哈哈哈哈哈哈
: 以為天天亂罵人 都不會出事 這次出大包了 糗爆了XDDDDDDDDD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320/578212/ APPLE
: 主人現身!宮廟主委拿「公文」打臉柯P
: 內湖山老鼠案可能是起烏龍!柯P不滿內湖分局長張夢麟答該案紅檜橫切面照說:「林務
: 局說那是漂流木。」指示拔掉張夢麟。不過卻有名宮廟主委跳出來,直呼他才是那批紅檜
: 主人,不滿被指是山老鼠,還說:「這些木頭都有『身分證』!」打臉柯P。
: 新北市汐止區興善宮主委表示,那批被指為山老鼠偷伐的木頭,是第八河川局發函公文上
: 的受文者蘇中山,2年前撿來送給廟方的,一直放在內湖被指是山老鼠的地方,去年12宮
: 廟失火燒毀一角,欲重建而要搬回木頭,不料卻被指謫是山老鼠,怒說:「根本不是這樣
: !」(吳佩如、孔德廉/台北報導)
可是台東林木區說是漂流木........
2年前"撿"來送給廟方的 不是法規規定20公分以上不能"撿"嗎
要林務局標記並出售???
依據森林法第15條第5項:「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
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
拾清理。」依森林法規定,須待當地政府清理註記完畢後,居民才能自由撿拾漂流木,而
所謂「自由撿拾」又以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之木材為原則。林管處強調,民眾如
發現漂流木上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者,或屬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
珍貴大徑木,仍不得撿拾,以免觸法。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5-03-20 20:16:00
法律不外乎人情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0 20:16:00
貼一下森林法第15條第5項吧我今天的額度滿了不能貼(還有兩小時)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20 20:16:00
還不都是木
作者: Leeheaven (爬蟲窩撿便男)   2015-03-20 20:16:00
說法兜不起來了,整串ㄧ起自爆吧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5-03-20 20:19:00
除了佩琪跟阿爸阿母 跟柯P對幹的有誰贏過嗎?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5-03-20 20:24:00
我真的覺得柯p很恐怖 這種等級的弱智光環 比某人的死亡之握還危險的多欸 幸好現在弱智光環都只照在他的對手身上假設發作在一般人民身上 那台北市平均智商會降低很多欸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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