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撿拾漂流木爭議多 農委會將再修法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3-22 22:40:06
把這一篇倒數第二段摘出來
農委會2011年檢討後,認為限制民眾自由撿拾清理的樹種、材積與《森林法》第15條第5
項所定「自由撿拾」意旨有違,即於同年6月27日修正注意事項,漂流木上若無國有、公
有及私有的註記,不管漂流木種類、材積,人民可在公告後自由撿拾。
所以蘇先生的漂流木,無論是紅檜、扁柏、台灣亞杉,只要沒有註記,
都屬於合法撿拾!!
這一篇把高嘉瑜柯文哲都一巴掌打成腫豬頭了!
不知道柯粉們還在高潮啥?
※ 引述《batt0909 (小麥)》之銘言:
: 撿拾漂流木爭議多 農委會將再修法
: 民眾可自由撿拾未註記的漂流木,造成日後無法證明漂流木來源,農委會林務局將修法。
: 資料照片
: 2015年03月22日21:36
: 北市內湖漂流木爭議案,引發警方是否縱放山老鼠的疑雲。農委會林務局說,對於民眾可
: 自由撿拾未註記的漂流木,造成日後無法證明漂流木來源,林務局將啟動修法作業。
: 林務局表示,羅東林區管理處台北工作站於3月12日中午接獲台北市大地工程處來電,要
: 求派員前往協助,經出席技士確認有紅檜8根、台灣扁柏2根、杉木類3根、濶葉樹類5根等
: 大小漂流木計18支。
: 3月14日,林管處同仁再配合內湖分局到場做漂流木扣押及責付保管行動,經再次比對,
: 確實有紅檜、扁柏、杉木類及濶葉樹類漂流木20株,增加的2根係夾藏在木堆草叢,以致
: 原先未能發現。此外,同仁更在3月13日參加議員記者會時請警方深入調查這些漂流木是
: 否合法取得。
: 林務局說,2002年立法委員鑑於天災後殘留於沿海及河岸漂流竹木,因缺乏明確法律規範
: 以儘速清理,提出《森林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由政府公告人民自由撿拾清理,但僅
: 限於非貴重的木材。2003年5月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條文時,將「非貴重木」字
: 樣刪除,並完成三讀程序,林務局接著邀集相關單位訂定「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
: 項」,限以人力撿拾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的木材,凡屬針葉樹一級木或闊葉樹一
: 級木(例如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足以認定為國有漏未註記之大徑木者,不
: 得撿拾,誤撿拾者應自動歸還」,並明定於公告內容之中。
: 然而,2010年5月立院審查農委會年度預算等案會議時做成主決議:「政府未能一個月內
: 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便有自由撿拾未註記漂流木之『權利』,且法律未明文授權主
: 管機關訂定行政命令來限制當地居民自由撿拾權,決議請農委會檢討修正『處理天然災害
: 漂流木應注意事項』。」
: 農委會2011年檢討後,認為限制民眾自由撿拾清理的樹種、材積與《森林法》第15條第5
: 項所定「自由撿拾」意旨有違,即於同年6月27日修正注意事項,漂流木上若無國有、公
: 有及私有的註記,不管漂流木種類、材積,人民可在公告後自由撿拾。
: 內湖爭議案突顯漂流木撿拾仍有管理漏洞,為保障國家財產及社會觀感,將研議朝回歸當
: 初2002年立法委員的提案、以撿拾非貴重木為限的方向修正。(戴安瑋/台北報導)
: http://ppt.cc/2VaU
: 紅檜8根 真實的數量出來了~~從0根變成8根 真的偉大的奇蹟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4-03-22 22:40:00
林務局澄清,2011年6月底修法通過後,不問樹種,只看是否註記漂流木,有註記就不能撿拾,沒註記就可。不過,台東縣府農業處林務科長葉正霖強調,縣府在2012年開放撿拾公告強調,漏標註大徑一級木,依法皆要繳回
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2015-03-22 22:41:00
我確定你是反串了
作者: abckk (ヽ(゚□。)ノ)   2015-03-22 22:41:00
老婆表示:我先生眼睛不好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3-22 22:42:00
還在拗,好慘。特地發一篇給人笑,這種勇氣需要多大啊......
作者: FatalLuna (風の恋)   2015-03-22 22:42:00
我也不知你在高潮啥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5-03-22 22:42:00
唉 認錯才是真男人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3-22 22:42:00
gunng請看清楚,不問材積,就是不管大小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5-03-22 22:42:00
請繼續加油!!! 等了一晚終於等到!!!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3-22 22:43:00
那也是指一個月公告後啊
作者: sakaizawa (被噓會高潮)   2015-03-22 22:43:00
娘子 快跟牛魔王出來看腫豬頭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3-22 22:44:00
你……沒開放撿拾公告前什麼時後變合法了?
作者: yisdl   2015-03-22 22:44:00
我老公眼睛不好
作者: eternalzero (由夢最高)   2015-03-22 22:44:00
.....腫腫哥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2:44:00
直接剛正面 不再是我同事 究竟會怎樣呢?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3-22 22:45:00
一個前科累犯 就這麼確定他合法嗎?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3-22 22:45:00
(聳肩)你要怎麼證明姓蘇的不是2011年撿的?
作者: MadeInChina (中國製造™)   2015-03-22 22:45:00
終於不是你同事了?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2:45:00
對阿 連蘇姓兄弟自己都說不清了 一直在變XD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15-03-22 22:46:00
柯粉說是盜採就是盜採 柯屁光芒這樣閃 檢調都瞎了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3-22 22:46:00
多的是把木頭埋起來 註記不到 之後在拿走的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2:46:00
102,東簡,91 20130930 被   告 蘇中山蘇中山犯侵占漂流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伍仟元
作者: MadeInChina (中國製造™)   2015-03-22 22:46:00
心到底是不是最貴的R
作者: maime55 (退出黃線之外)   2015-03-22 22:46:00
還在掰喔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3-22 22:46:00
業者:我二十年前撿到der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3-22 22:47:00
你2011撿 公告前還是不合法啊 自己看修法明細
作者: yisdl   2015-03-22 22:47:00
蘇中山是我兄弟 你有意見嗎?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3-22 22:47:00
他被告的那批跟這批有證據說是同一年份嗎?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3-22 22:48:00
買股票都知道不要買常做假帳的股票,不要買有亂調價的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2:48:00
g大既然掛保證下去 蘇姓兄弟是合法 想看結果~
作者: p122607 ((′▽`))   2015-03-22 22:48:00
建議去mobile01講 那裏很多人會支持你 不要在這這麼辛苦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3-22 22:48:00
2011年6月27日修正是不管材積、樹種,只要沒有註記就可以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2:48:00
他們不是都是2012撿的?啥時說是2011?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3-22 22:49:00
g大的意思是他很相信更生人啦 像吳敦義一樣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3-22 22:49:00
你自己前面推文先下判決說蘇家兄弟 2011年 紅檜撿拾合法耶XD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3-22 22:49:00
姓蘇的應該拿來的就是這一份公文吧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2:49:00
記得一開始說是101年檢的 不曉得有沒有記錯?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3-22 22:49:00
g大說合法就合法,你們這群酸民不要太過份喔!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2:49:00
他們日期換三次了啊。
作者: yisdl   2015-03-22 22:50:00
G大相信有前科的山老鼠也要你管?
作者: joijoijoi (風中嘆息曲)   2015-03-22 22:50:00
他們拿出的公文是2012年的,又說2011年撿的...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3-22 22:50:00
更不用說 縣府後來公告後也說 一級木不論有無註記仍要繳回啊…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5-03-22 22:50:00
不要在護航了 搞這麼大最後這些人一定會被法辦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2:51:00
另外高嘉瑜臉書上質疑的第六點可以看看。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3-22 22:51:00
他們只要宣稱記錯,你官方就要有證據他們是不合法撿拾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5-03-22 22:51:00
太令人開心了! 今晚也是大爆笑阿!!!!
作者: yisdl   2015-03-22 22:51:00
為了黑柯 相信有前科的山老鼠有錯嗎?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3-22 22:51:00
88風災撿的(2009)→2011撿的→2012撿的 好神奇啊
作者: lovpeace (杜鵑不啼 該當以何?)   2015-03-22 22:51:00
唯一看穿了真相的是看似9.2,智慧卻過於常人的生技人g大!
作者: Re12345 (GF#2)   2015-03-22 22:51:00
8風災撿的(2009)→2011撿的→2012撿的 沒錯阿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3-22 22:52:00
修法歸修法 發公告的是縣府 最後依據還是要看公告
作者: FatalLuna (風の恋)   2015-03-22 22:52:00
奇文共賞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2:52:00
一開始公文不就101年?哪邊講說2011年撿的?
作者: Re12345 (GF#2)   2015-03-22 22:52:00
最近查的結果這蘇姓兄弟就是職業在撿的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3-22 22:52:00
根據2011年6月27這個修正,不管樹種材積,只要沒有註記就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2:52:00
又是哪個同事在亂害g大 = =
作者: yisdl   2015-03-22 22:53:00
說法ㄧ直變的 信ㄧ下你有意見嗎?
作者: lovpeace (杜鵑不啼 該當以何?)   2015-03-22 22:53:00
真相永遠只有一個http://ppt.cc/IqZ5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2:53:00
另外蘇中山被判刑的原因是撈過界,在沒有開放的區域
作者: Felix76116 (Just go ahead)   2015-03-22 22:53:00
又沒穿褲子出來搞笑了
作者: joijoijoi (風中嘆息曲)   2015-03-22 22:53:00
合法撿拾有限期間,另撿到大型木也是要登記的...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2:54:00
與時間去撈漂流木...所以只能證明他們確實以撈漂流木維生啊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2:54:00
第六項底下就有講到大徑木不能佔為己有.....
作者: eternalsaga   2015-03-22 22:54:00
很少看到有人自己故意打自己臉還高潮的XD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3-22 22:55:00
g大要賭業者最後無罪嗎w
作者: Re12345 (GF#2)   2015-03-22 22:55:00
看起來比較像是撈被漂流木為生XDD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3-22 22:55:00
話說我有點好奇 那批木頭市價多少 稅法怎麼算捐給廟是可以抵稅還是得繳贈與稅啊?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3-22 22:55:00
不要無視縣府公告好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2:56:00
他就無視縣府公告啊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3-22 22:56:00
市價五萬吧,a大批發調貨中,他家木工我相信他。
作者: yisdl   2015-03-22 22:56:00
大徑木是組合木 根組合肉是ㄧ樣的 別吵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03-22 22:56:00
求人打臉 這種要求這輩子沒見過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2:57:00
花一堆錢去撿木頭 就是為了送給廟方 這敢信 @@
作者: abckk (ヽ(゚□。)ノ)   2015-03-22 22:57:00
g:依照無罪推定論 以上到業者被判刑前 都沒穿褲子 結案(end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2:57:00
這篇留著不要刪啊,大家日後可以貼在臉書上珍藏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3-22 22:57:00
相信前科累犯.更生人的g大在這篇應該只有一個吧
作者: yisdl   2015-03-22 22:58:00
要去穿褲子了 木頭讓人發寒。。。。
作者: abckk (ヽ(゚□。)ノ)   2015-03-22 22:59:00
無聊反串一下 別理我XDDDDD
作者: yisdl   2015-03-22 22:59:00
大徑木不能檢那段好像看不到 誰幫g大上個色?
作者: womf (魔獸)   2015-03-22 22:59:00
你可以不要再跳出來被打臉了好嗎 我看的都快替你哭出來了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5-03-22 22:59:00
天才 我來朝聖的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3-22 22:59:00
這麼晚還能有一篇文討論推文數急速上升 這一篇能爆嗎?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5-03-22 23:00:00
你有先問你同事嗎 還是你自己去查的資料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2 23:00:00
難得又有勇者出來呀,我猜會爆。
作者: diefishfish   2015-03-22 23:00:00
柯文哲很明顯錯誤了 他自己都說要反省了
作者: womf (魔獸)   2015-03-22 23:00:00
本來可能是JOKER 現在變成臉腫得可憐人了 我都不好意思酸了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5-03-22 23:00:00
哀 為啥不穿褲子還可以在大街上亂跑啊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5-03-22 23:00:00
搶前五十推 我來晚了.....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3:00:00
真的是爆文製造機耶XD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00:00
第十條第六項沒有講大徑木啊,剛剛查了法規都沒講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00:00
最好先問清楚這篇是自己意見還是同事說的。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01:00
為了大家開心 各位不要不識好歹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01:00
縣府公告。台東縣府公告有講"漏標註大徑一級木,依法皆要繳回"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3:01:00
ge大 你被死魚祝福了 堪憂阿~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2 23:01:00
第十條第六項只說可以自由拾取,在注意事項中才有定義哪些
作者: shields5566 (盾牌56)   2015-03-22 23:01:00
原來是來自反串界的板友 這些日子以來我誤會你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3-22 23:01:00
跟一群正在高潮的人怎麼講都沒用 就讓他們高潮@_@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02:00
昨天的五萬檜木事件,a板友說自己家開木材行,結果就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3-22 23:02:00
反正最後還是會有個合法或非法的結果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02:00
縣府是柯文哲開的 不算數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02:00
早上其實就有新聞出來了,林務局與縣府口徑並不一致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03:00
喔喔喔hank28也要參戰了,忍不住了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3-22 23:03:00
就跟柯p一起靜待司法調查 0.0 爭得面紅耳赤又有什麼用?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03:00
這新聞是農委會的消息,還蠻一致的啊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03:00
可能這次內湖那幾根在g大眼裡是小徑木吧。。。。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3:03:00
hank28: 跟一群正在高潮的人怎麼講都沒用 想必是有什麼高見~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04:00
中時就報一篇"林務局、台東縣府 尺度不一"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3-22 23:04:00
沒有任何高見阿 只是說還在調查中 幹嘛這麼早下結論?
作者: womf (魔獸)   2015-03-22 23:04:00
是怕臉腫到不行吧 畢竟已經沒褲子了 臉再腫下去會哭哭阿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3:05:00
早下結論的是g大啊 他掛保證了XD
作者: shields5566 (盾牌56)   2015-03-22 23:05:00
發現某版友每次戰不過的時候都說反正就靜待司法調查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05:00
蘋果這篇明顯也是報農委會的林務局的說法,我真的覺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05:00
這裡有批紅儈好便宜 政黑不拍賣嗎?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5-03-22 23:06:00
又要中離了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06:00
得要賭輸贏還要繼續看下去...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06:00
問題是,想想看這種狀況「沒註記就可隨便撿」有多猛
作者: shields5566 (盾牌56)   2015-03-22 23:06:00
能戰的時候就裝懂 掰不下去就說讓我們看下去 呵呵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3-22 23:07:00
兩大政黑大將28大跟g大,事件結束後會跟a大一樣殞落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07:00
我真的覺得替蘇氏兄弟護航的人,有沒有想過自己是在婊馬政府......................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2 23:07:00
不限制尺寸,木種可以隨便撿也很可怕,很快就可以看到人造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07:00
是啊...副局長早就有說想要再修改這條,新聞也早就有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08:00
以我自己在之前土木時代跟環保時代做這種私運查緝的事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2 23:08:00
漂流木出現。反正就砍砍砍,等到颱風一來,自然會有漏註記的漂流木可以合法拾取。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08:00
真的貼了婊馬政府的連結,中時大概為了打柯寧可婊馬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08:00
這樣說了...所以不是最新說法...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08:00
下一篇說要機具搬運的要申請 我相信內湖搬到三義是人工搬的 g大對吧?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09:00
唉,若這種事為真,那真的祇好在馬政府罪狀再加一項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2 23:09:00
http://tinyurl.com/lqfqf2d g大沒看到這個楊宏志的說法明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09:00
喔.倒是跟中央政府最無關.跟地方政府有絕對相關連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3-22 23:10:00
台灣隊長 天生神力 靠手扛不行喔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10:00
@ironct:忘了新聞連結,不過你那個做法漂流木會漂到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10:00
因為就算公告.大多數"自稱死老百姓"都會跟你縣市政府凹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10:00
@ppit12345:geosys就一直拿中央政府的說法啊。台東縣政府公告就是一級木須繳回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2 23:10:00
機具搬運是要說進入河川搬運要跟河川局申請要使用機具。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5-03-22 23:11:00
所以蘇先生才會出示河川局給的公文。可是這公文就是給你在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11:00
中央會被這樣亂.也都是地方政府&立委的要求.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11:00
對,所以不看地方政府公告,光拿中央政府開後門就說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11:00
浩克搬的 其他的我不多說 穿褲子去。。。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12:00
所以地方政府才要公告來限制,不然山老鼠真的無敵了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3-22 23:12:00
就說這些人為了打高/柯,不但捨棄自己的良心還有智商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12:00
法規就說水利法第七十八條之一及河川管理辦法第四十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12:00
因為T懂你搞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中央開這件事的原則都是在"不擾民"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13:00
我真的覺得為了護蘇氏山老鼠而犧牲馬政府,太可怕了
作者: ckcheng2   2015-03-22 23:13:00
等一下,可以關說司法的台灣還相信有法辦這回事喔?XDDDD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13:00
為之。要申請才能讓機具進去啊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13:00
地方主管在現行政府制度下才是主要腳色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3-22 23:13:00
否則這案子如果發生在高屏,然後爆料者是KMT,你猜如何?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14:00
都只有到"繳回"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14:00
那個是立法院修的,"但立委認為此舉超母法",我覺得民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14:00
@ppit12345:不用「通常就算」,判決書我都貼給你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15:00
蘇中山都被判決侵佔漂流物了,結果還是當沒看見?
作者: ckcheng2   2015-03-22 23:15:00
嗯啊,法律修訂一定是馬狗政府蠻幹,立法局的喬家都不敢反對,馬狗獨裁!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15:00
click有說呢.....判決書的內容...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3:15:00
敢覺這次有點大意 沒用同事保底 直接剛正面 有點風險阿
作者: katsura0719 (GIJoe)   2015-03-22 23:15:00
九層塔專家也參戰了,真是美好的夜晚XD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16:00
簡單說.以我在北市府跟北縣府跟到之前在桃縣府的實際案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16:00
你去看判決書,兩個都是在未開放時間地點撈漂流木
作者: ckcheng2   2015-03-22 23:16:00
欸,跟那個區長講一下,找對大腿就不會被雞鴨了咩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17:00
至於護蘇?.T董你完全忘記我之前嗆過你的事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17:00
湖的理由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15-03-22 23:17:00
被打臉認錯就好 別學+<><轉來轉去 很難看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17:00
@ppit12345:我祇記得你被我嗆到神隱耶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18:00
神隱?.T董開大絕啦?.連跟你無關的事都可以扯上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19:00
因為你所謂的嗆非常歡樂啊你所謂的嗆就是「我告訴你,台灣人不純潔」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19:00
把實際案例告訴你操作法.你都可以玩適法性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20:00
然後你就以為在嗆我了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20:00
敷臉而已 神隱的是某s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20:00
本來就如此.可是T董那時非常相信"台北人都很好的"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21:00
依法行政對.那我們可以把dpp的人都關進大牢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21:00
我祇是說事情要依法行政、照法律來而已。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21:00
[公告後」<==原PO你這三個字你自己看不懂嗎?
作者: yisdl   2015-03-22 23:22:00
Dpp:我躺著也。。。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22:00
是說你好歹裝一下中間選民嘛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22:00
TheoEpstein: 我不過是說很多事情要依法行政。
作者: Ofnir   2015-03-22 23:22:00
路過 我不解這話題怎會跳到dpp...中間的思維是....?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3-22 23:22:00
專家好,各行各業的人材
作者: womf (魔獸)   2015-03-22 23:22:00
又出現一個跳針魔人 醒醒吧 孩子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23:00
ppit12345:「把當年被判刑的在關回大牢」然後說這叫依法行政我真的見識到你的邏輯了,我很後悔花時間跟你溝通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3:24:00
這戰的火熱 當事者開了兩篇文就不見了 去找同事出來坦?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24:00
TheoEpstein: 我看到的反應是「喔?所以呢?你要替罪喔這件事可就是T董搞出來的ppit12345: 罪犯?.依照dpp的邏輯.罪犯也是有人權可以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25:00
我想大家都看得到推文,是誰的邏輯有問題一目了然。我也不必跟這種人多溝通了,DPP真的是躺著也中槍XD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25:00
依法行政.原來未審先判就是依法行政所以我說最衰小的就是台北市警局.連話都還沒說就被嗆最有關聯的就是台東縣府跟私運業者跟山老鼠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3-22 23:26:00
下篇回文已講了,自由撿拾以「不具標售價值之木材」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26:00
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就是縱放木材的啊....還衰小咧。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27:00
XD.T董還是搞不懂.先前認定的是哪個單位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3-22 23:27:00
認定林務局,放人市警局啊? 有問題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28:00
我不需要搞懂ppit12345的邏輯,我祇是要糾正事實。縱放木材的,就是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不需要找其他理由或偷換其他概念,就是內湖分局。這三天藍營都在找各種理由來說「不是縱放」。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29:00
應該說.你T董搞不懂台灣人的邏輯..(喝茶)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29:00
但他們都失敗了,因為這真的就是警察縱放。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30:00
我想我也不用去搞懂ppit12345認為的"台灣人的邏輯"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30:00
+<><臉書有那個晚上電話記錄的圖,裡面有講大地工程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3:30:00
看到藍營第一時間跟著37元喊這是作秀 怎麼受的了XDDD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3-22 23:30:00
我不知道外星人不穿褲子耶,地球是很危險的,快穿上吧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30:00
(聳聳肩).對一堆台北看天下的人來說真的不知道始末正常因為漂流木主管單位是台東啊XD.一罵當然是台東要出來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31:00
自由撿拾時撈取...+<><也說她離開後公文才跑出來,這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3-22 23:31:00
可以請大人分享一下您的始末讓小民們參考參考?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32:00
個我想要縱放的話,林務局的責任比較重吧?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32:00
對於只知道"新聞的始末"的人來說.當然對這種先前發生的事來說.就會完全跟著新聞在走.以為台北最先出現木頭問題對知道流向的人來說.問題在那裡就很明顯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3-22 23:33:00
P1內湖分局、林務局 P2台東 P3蘇兄弟、廟 P4三義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33:00
現在只想說:"隨便啦,反正檢調都進來了,早上跟晚上都
作者: palindromes   2015-03-22 23:34:00
一年能撿200噸真不簡單 XD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3-22 23:34:00
在戰一樣的東西,為何不等檢調調查清楚呢?"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3-22 23:35:00
還是您的始末要把蘇姓兄弟的豐功偉業算進去?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35:00
因為有消失的東西存在.私運業者並不會像清運業者那麼清白的乖乖裝gps.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3:35:00
因為g大從昨天到今天 一直開副本 爆文製造機阿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35:00
ppit12345你如果真的想討論,我建議你寫一篇始末
作者: thomaspig (沈豬)   2015-03-22 23:35:00
果然是JOKE二板XDDDD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36:00
不然我想你祇是在跳針亂反駁一些奇怪的話語而已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36:00
所以現在很多都變成"隨你業者怎麼說".這種口述歷史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37:00
T董可以自己去接接高雄的私運查緝案.就知道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37:00
我想你真的要討論而不是模糊焦點的話,寫一篇吧。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39:00
所以你到底想表達什麼啊,除了模糊焦點以外.....「山老鼠在台灣很普遍,你們幹嘛大驚小怪(喝茶」這樣?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39:00
因為你沒看過以為是模糊焦點因為山老鼠就是台灣人的自業自得.就跟拾荒業者一樣至於為何那麼多人寧願不守法.這就是這次搞出來的關鍵點為何連帶的讓主管機關願意縱放它們.這也是關鍵點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3-22 23:41:00
所以...您的論點是? 有山老鼠是正常的所以這件事就算了?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42:00
如果你T董只執著在"那堆人不守法就是垃圾".就看不到焦點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3-22 23:42:00
明明中間一連串蕉都被拔出來了,還要裝看不到不處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43:00
他的意思就是這種事很常見,我們不要罵他們是垃圾應該要從整體面來看,這是台灣人的原罪,這樣對吧?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3-22 23:43:00
您可以打一下您對這件事"真正"的論點嗎? 不要在周圍繞
作者: silver40   2015-03-22 23:43:00
看不懂 @-@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43:00
我可是一個字都沒提過"不處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44:00
好像自己看過很多,不像我們奉公守法見識太少藉此一直迴避去表達「自己的論點」。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44:00
是比T董看過無限多倍的私運業者而已(喝茶)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45:00
因為真的T董講的真的讓人以為見少視狹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45:00
因為他所有講的自己見多識廣,都是嘴巴上講而無實證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2 23:46:00
開始大絕了呢.(喝茶).T董加油.越酸代表越沒有實證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46:00
大概就是這樣,各位慢慢跟他玩吧,這種我不奉陪了。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3-22 23:46:00
T,你跟這種泥巴爛仗流玩甚麼?講不出東西就只會一直跳針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2 23:47:00
其實他很像一個人啦,id叫ohmylife的。不過不是同一個人,因為政治立場剛好相反。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3-22 23:47:00
講到你煩了不講後就會宣稱自己勝利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3-22 23:47:00
連說話都說不清楚,難怪會對不法情事見多識廣了 可惜啊
作者: pgame907 (情人節送菊花)   2015-03-22 23:57:00
跳針王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03-23 00:01:00
我嘗試翻譯一下:你們見識淺薄 不法情事我看多了 這個又沒有什麼 就像kmt貪個幾千萬一樣 沒什麼了不起都是小咖不重要的 大驚小怪是你們看得太少 (分隔線)什麼!民進黨貪污 幹 這個爛黨居然貪污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3 00:04:00
推分隔線。
作者: deepvoice13 (深邃)   2015-03-23 00:04:00
樓上的翻譯整理不錯 這樣我就懂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3-23 00:09:00
50084他又在用同一招了喔XD
作者: silver40   2015-03-23 00:10:00
我看懂了 感謝~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3-23 00:25:00
好悲劇 不懂裝懂就是這樣的下場...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5-03-23 00:37:00
我突然覺得我對一堆沒見過世面的人在講話...(喝茶)難怪有xx嗆我神隱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3-23 00:45:00
不用想太多,因為其實你也沒見過多少世面 呵呵有家裡賣一根+<><級檜木五萬的A董,也有單手拾取的浩克g大這些才是讓人大開眼界的奇才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3-23 01:27:00
別這樣,沒發現政黑大將都沒出現了嗎? 好多人躲起來惹QQ只剩下g大一個人出來坦,大家砲火不要太猛烈
作者: carter7013 (carter)   2015-03-23 01:45:00
作者: xheath (heath)   2015-03-23 03:11:00
超好笑xddd
作者: yijuabcde (小奕)   2015-03-23 03:15:00
好可憐XD 踵成剩蚊了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3-23 04:56:00
朝聖,你們這樣把稀有動物逼走了怎麼辦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5-03-23 08:55:00
朝聖... 會不會自刪呢?
作者: maayaleaf (腦殘葉)   2015-03-23 11:41:00
#1K_aqH1T 配上這篇更有趣了
作者: z2v2r2mk2 (快樂是自己找的)   2015-03-23 16:47:00
看不起你,為了打擊政敵連盜占國寶的人都護航,爛透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