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EO5566 (56執行長)
2015-03-26 03:09:525566又來囉~~~~~
我可以清楚告訴你們,+ln市府拆違建是在做秀,而且挑顯眼的拆!!
本人住家旁邊就剛好有一棟頂樓加蓋的案例,
12月26日,開始拆除頂樓之小矮牆,並整平1/2之原有頂樓,
但在這邊該住戶之行為只是算修繕動作,並無違反相關規定,
故先以電話向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反應,又以電話播打110報案,
受理之後無反應,施工持續。
12/29,開始釘設板模。
12/31,灌漿車進場。
1/6,實在受不了,不知道是不是被權責單位吃案了,
直接播打1999陳情專線,並請1999轉都發局,
1999是相對於權責單位的第三方,看你們還怎麼吃。
1/8 就是他媽的+ln用臉書在高鐵發文說要北上院會,
後來陳菊留下霸氣照片,然後眾吱吱齊聲叫好的那一天。
我憤怒了!!
你們在那邊霸氣,我卻為不法行為受困擾!!
於是中午再次播打1999,並先告知上次檢舉之編號,
1999先幫我轉都發局,
都發局回覆:已於檢舉當天1/6派員過去,並確定是"違建"!!!
接下來我就爆氣了,
開始xx並說:為何1/6確定是違建,1/8還讓違建繼續施工!!
你現在直接給我過來,我把1/7和1/8上午的施工影像給你看!!
然後我的無雙氣條還沒消,這次苦主換成環保局,
環保局:已於1/6派員稽查,該施工現場噪音為67分貝,
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施工標準。
我大叫:第二類普通標準白天上限是60分貝,
該現場為違建,為何可以適用"施工標準"!!
怒掛電話。
然後下午就停工了,到現在還是沒拆!!!
還有後續呢,
大年初五,我父親剛好回台過年,
在住家樓下被不知名人士問:你們家是不是去檢舉隔壁加蓋?
厲害吧,
我跟+ln市府留下我的本名電話住址,
但是對方竟然還可以找到我父親,
不過還好也沒怎樣,怕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