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河市案 公文非馬總統簽名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3-28 00:12:57
公文都已經出副市長室了
在市長室等市長裁決
就算是簽名章,也是市長室蓋出來的
負責任的就是市長
講簽名章或親筆簽名有意義嗎?
市長室有人偷蓋嗎?
※ 引述《bg00004 (絕緣體)》之銘言:
: 美河市案 公文非馬總統簽名
: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7日電)知情人士今天說,總統馬英九過去擔任台北市長時,有
: 關美河市開發案公文上用的是對外行文的「藍色簽名章」,而非親自簽名,批評者以為是
: 親自簽名,才會有烏龍批評。
: 網路媒體有人提出當年美河市開發案相關公文,指當年台北市長馬英九是「白紙黑字簽約
: 人」,質疑馬總統否認親自簽約是說謊犯法。
: 知情人士表示,這份公文上的簽名根本不是「白紙黑字」,而是馬市長的「藍色簽名章」
: ,屬於台北市政府的官方用印,對外行文時必須使用。尤其這件事屬於分層負責,才會授
: 權下屬對外行文,並使用市長簽名章,其實當時馬市長對詳細內容並不了解。
: 知情人士批評,這是將公文相片黑白處理後所造成假象,如果質疑者肯將相片顏色還原為
: 彩色,外界就可看出實際真相,該公文絕非由馬市長親筆簽名。
: 知情人士說,本案在市府內簽階段,也是由副市長與秘書長以馬市長官章的甲章與乙章決
: 行,不是由馬市長本人決行,這是依據分層負責的結果,在公務機關十分常見;批評者可
: 能對公務機關製作公文的程序不了解,以為簽名章就是親自簽名,才會有這樣外行的烏龍
: 批評。
: 至於外界質疑北市府與日勝生就商場與住宅的分配決定不當,知情人士表示,馬總統早已
: 公開指出,在馬市長任內,美河市的開發根本還沒進行到這階段,因此當時馬市長對後來
: 發展,更不可能會事先知情。1040327
: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3270426-1.aspx
: 馬英九表示:
: 不是我
: 不知道
: 不知情
: 郝冰冰那就請你獻頭了喔!
: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5-03-28 00:15:00
看是八職等還是十職等以上的 大家來抽籤吧誰抽到籤王自己出來背黑鍋
作者: yisdl   2015-03-28 00:24:00
沒差 你有聽過實質影響力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3-28 00:29:00
你可能答對囉 到時候可能推一個人出來說當年就是他拿
作者: coober   2015-03-28 00:29:00
樓上XDDDDDDDDDD 這是一招喔~ 實質影響力 馬狗別想跑
作者: lici0393 (小郵差)   2015-03-28 00:30:00
到時簽和平協議變投降協議也可以推給陸委會
作者: moke (一起走到未來 :D)   2015-03-28 08:40:00
余文3等 貓纜5等 這次大概是抓沒等的送公文吧反正有人力挺啊 還有法官會幫忙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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