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經由民主進步黨與全民多年共同艱辛奮鬥,逼使國民黨放棄戒嚴與一黨專政,接受民主改
革,達成一九九二年的國會全面改選、一九九六年的總統直接民選、以及修憲廢省等政治
改造工程,已使台灣事實上成為民主獨立國家。為總結過去的成就與經驗,因應新形勢與
新環境,展望未來可能之發展與願景,本黨除繼續推動國家體制的改造,並應進一步詮釋
台灣的定位與走向,向各界表明本黨現階段對台灣前途的看法與主張,俾能在既有的基礎
與成就上,迎向新世紀的挑戰。
貳、主張
第一、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
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第二、 台灣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片面主張的「一個中國
原則」與「一國兩制」根本不適用於台灣。 第三、 台灣應廣泛參與國際社會,並以尋求
國際承認、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為奮鬥努力的目標。 第四、 台灣應揚棄「一個中
國」的主張,以避免國際社會的認知混淆,授予中國併吞的藉口。 第五、 台灣應儘速完
成公民投票的法制化工程,以落實直接民權,並於必要時藉以凝聚國民共識、表達全民意
志。 第六、 台灣朝野各界應不分黨派,在對外政策上建立共識,整合有限資源,以面對
中國的打壓及野心。 第七、 台灣與中國應透過全方位對話,尋求深切互相了解與經貿互
惠合作,建立和平架構,以期達成雙方長期的穩定與和平。
參、說明
主權的獨立與自主,是國家安全、社會發展及人民幸福的前提。台灣主權獨立,與中華人
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這不但是台灣生存的條件,也是發展
民主政治與創造經濟奇蹟的依憑。
民主進步黨於一九九一年藉著冷戰體制瓦解,自由、民主、自決思潮全面獲勝之際,通過
黨綱修改,主張台灣主權獨立,提出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
等三項主張。當時雖然被打壓成異端,但不到十年,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其
延伸的具體主張,也迅速成為憲政體制及法令規章的血肉。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
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在上述社會新共識下,對外,我國不再堅持使用「中華民國」,並以各種不同名稱,廣泛
參與各類官方及非官方國際組織;對內,則在打破國民黨「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迷思
後,從事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凍省廢省等憲政改造工程。在發展新國民意識上,我
們亦推動了國民教育教材的本土化,重塑了國民對台灣歷史文化的認知。一九九八年,更
制定「領海法」,界定領土領海的範圍,並宣布不再禁止以台灣做為全國性社團的名稱。
台灣主權獨立的原則到此全面展現其優越性,並獲得結論性的規範力。一九九一年黨綱的
前瞻性已獲得充份證明。
在一九九九年的今天,體制改造雖然未竟全功,但朝野在國家認同上水火冰炭的尖銳衝突
漸趨緩和,開啟了一致對外的新契機。如今,在面對中國的壓力時,朝野的差異已從國家
認同的價值層面,縮小至確保國家安全與主權獨立的政策層面。
冷戰的結束、自由民主思潮的全面勝利、台灣的民主化及民意反對統一的比例不斷上揚,
都是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現狀及提升國際地位的有利因素。但另一方面,中國國力更為顯著
的上揚及持續僵化的的霸權思想,則是台灣前途的重大障礙。民主進步黨認為,在波譎雲
詭的國際政治及諸般利害因素的交錯下,台灣必須審時度勢,妥善規劃安全、謹慎、漸進
的中國政策。
民主進步黨認為,在全球要求和解、穩定與繁榮的氣氛下,台、中雙方不可能永遠自絕於
時代潮流;兩個在地緣上相近、經濟上互利、文化上共源的國家,也不可能永遠互相仇視
、互設門檻。民主進步黨中國政策的最終目標,是要和中國建立互惠而非歧視、和平而非
衝突、對等而非從屬的關係。民主進步黨希望,中國政府能正視台灣人民的意願及台灣主
權獨立的歷史事實,也希望中國人民能擺脫過時的民族主義及思想框架,真誠體會台灣人
民要求獨立自主,在自由民主體制下繁榮發展的強烈意願。民主進步黨更希望,在即將到
來的新世紀中,台、中雙方能拋棄猜疑與對立,從雙方在歷史上、文化上、血緣上的長遠
關係出發,從地緣政治、區域穩定、經濟利益著眼,創造共生共榮、互信互利的美好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