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直選總統能不能行使內閣制?

作者: monarchist (ドン・キホーテちゃん)   2015-03-31 20:07:58
林濁水
蔡英文主席終於在3月最後一天拋出他憲改的底線:
直選總統,內閣制已經沒有空間。
民主平台學者批評她的講法太簡單了。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且從許多人習以為常的看法
談起。那就是內閣制的總統既然不是直接民選,當然是「虛位」元首,只是拿來當象徵用
的,沒有什麼實際的功能和職權,而直選總統當然國家大權就要由他掌控這一套觀念。
「總統不能不直選」已經是我們社會絕大多數人的共同信念了:支持總統不必直選的民眾
不到10%。那麼直選後的總統要不要讓他「虛位」?如果在1990年代,大概是沒有人會支
持,但是在經歷了扁、馬兩位總統15年的統治後,我們的社會對這一個議題的選擇陷入了
高度的猶豫。在2014年12月,支持和反對的竟然勢均力敵到34.5%比34.8%的程度!
認為直選總統應該有實權的理由是建立在「內閣制國家,總統間接選舉,所以當然應該虛
位」的基礎上。但是持這個論點,首先就得回答,既然是虛位,是擺擺樣子的,那麼何必
花費資源去設置總統這個位子,為什麼不由「實權」總理兼任元首或由國會議長兼任就好
?為什麼沒有用的虛位總統,花錢養他還要給他用來維持體面的編制、場面那也就算了,
而所謂間接選舉,像德國、捷克,總統得票都必須絕對多數才當選,義大利甚至要選舉人
2/3支持才過關,必要時還一定得選個3輪甚至5輪才罷休?選舉的程序未免過度小題大作
。可是先進的西歐國家偏偏都這麼做,可見問題沒那麼簡單。
今年1月《新新聞-1455期》登了一篇文章,題目叫《義大利缺總統, 歐盟再添燙手山芋
》。這題目怪吧,義大利搞到成為歐豬,歐盟為這一點頭痛這大家都理解,但是義大利不
是內閣制國家嗎?缺個虛位總統有什麼了不起?歐盟有什麼好擔心的?
事實上歐盟非擔心不可。採取比例代表制的義大利,小黨林立,縱橫捭闔,政局動盪,內
閣無能兼腐化,2010年歐洲債務危機爆發時和希臘、愛爾蘭、西班牙和葡萄牙並列為歐洲
五豬。而當時腐化的總理貝魯斯柯尼卻身陷荒淫無度的醜聞中,這時,2006年上台當總統
的納波里塔諾施壓叫貝魯斯柯尼下台,並力抗左派解散國會重新選舉的壓力,任命經濟學
家蒙蒂當總理經過國會同意後上路,帶領義大利度過經濟危機。
但是貝魯斯柯尼挾著民粹繼續興風作浪,小黨林立下蒙蒂內閣維持不下去,一年後,總統
只好解散國會,但是選後政黨更加破碎,議會內鬥不休,無法依常態內閣制國家一樣自己
產生閣揆,於是又賴總統斡旋解決。2013年,納波里塔諾任期已經屆滿,但是亂成一團的
國會竟投了5輪票都選不出新總統,於是只好請87高齡的納波里塔諾繼續當總統。3年後的
今天,他年90,終於非退不可了。
由於義大利7年來全靠「虛位」的總統穩定政局,他也成了義大利戰後連任而在位最久達
10年的總統,因此義大利「虛位」總統一旦退休,歐洲為「羅馬政治亂局一觸即發」憂心
忡忡。
真夠不幸,也夠諷刺,在義大利「實權」的總理不是亂源,就是穩不住陣腳,反而賴「虛
位」的總統來安定政局。
儘管和一般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看法完全背道而馳—總統竟取代總理成為內閣制的義大利
的政治活動的軸心,但是這不只並不逾越憲法對總統權力運作的限制;相反的,納波里塔
諾這樣做,完全在屢行總統的憲法義務。
內閣制和半總統制,憲法法規明白規定閣揆必須向國會負責,而這兩個制度的總統也有同
樣的憲法職責。這職責法國第5共和憲法第5條規定的最簡要明白:
總統維護憲法之遵守。由其仲裁,保障公權力之正常運作及國家之延續。
總統確保國家獨立、領土完整、與國際條約之遵守。
簡單地說,總理被制憲者設定為向國會負責的行政中心而總統則被設定為國家主權的防衛
者和憲政秩序的守護者的角色,這是內閣制和半總統制國家的普遍原則,其間只有規定得
明確詳盡或簡略的差別而已。民進黨1990年舉辦的民主大憲章和1991年的人民制憲會議中
,國家行政中心和憲政中心的歸屬便兩度成為體制選擇時熱烈辯論的核心。(見民進黨,
《人民大憲章會議實錄》,《人民制憲會議實錄》)
由於義大利選舉制度怪異,國會中林立的政黨惡鬥,內閣運作瀕臨癱瘓,於是總統便適時
出而行使仲裁權,維憲政秩序的運作而成為政治中心而穩住了陣腳。他在位期間經歷五任
內閣政府,伴著義大利度過二次大戰後最艱辛的時刻,躲過歐債風波的倒債危機。也因此
為歐豬事件而心驚膽顫的歐盟各國對這位「虛位」的義大利總統深感「不能沒有你」,比
義大利的「實權」總理更萬分重要。
義大利由於以政黨政治的運作為軸心的代議體制失靈,於是總統出而行使仲裁權。2010年
逼使腐敗失職的貝魯斯柯尼去職,2013年解散國會,讓人民透過國會改選由人民直接行使
最後的仲裁。
總統的仲裁手段除了解散國會外就是把政策交付公民投票。有如世外桃源的冰島,1944年
獨立後長期享受太平歲月(如果不計所謂的冰英鱈魚戰爭的話)總統這位憲政秩序的守護者
長期不必出面當仲裁者,於是有些政治學大師就根本把他歸類為純內閣制國家了—這應該
就是顔厥安教授說法的依據。一切交給內閣處理的冰島,一直到2008年被席捲進全球金融
風暴中,國會通過了人民強烈不滿的償還法案,於是公民直選出來的總統行使仲裁權把法
案交付公投予以否決—這時大家才注意到原來他的總統也是直選的。
假使國家遇到的處境已經危急而不是解散國會或公民投票可以解決的,國家通常賦予總統
凍結常態法政秩序的緊急處分權,使用非常手段讓國家儘速渡過危機回復到常態的憲法秩
序中。就這一點來説威瑪憲法下的德國政局發展是最戲劇化的例子。
威瑪共和成立時,危機四伏:德國主權從皇帝移轉到國民,南部諸邦醞釀獨立,經濟大蕭
條,內部社會矛盾激化,黨林立縱橫捭闔,政治動盪,內閣頻頻倒台,立法停擺,於是在
國會、內閣都陷入癱瘓時,第一任總統Ebert與後來的總統Hindenburg都以「憲法的守護
者」自居,其手段就是透過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或是直接透過公民投票來取代國會立法,靠
這樣,才維持了國家的運作。雖然從1919年~1930年短短11年共發布了145次緊急命令,總
理換了12個,國會解散了4次,樣樣記錄都驚世駭俗,但是這一個體制仍舊在總統帶領下
度過 1918 年的革命潮與第一次世界大戰戰敗的危機,甚至創造 1924~1929 五年經濟穩
定發展的「黃金時期」, 不僅克服經濟上的通貨膨脹,也順利度過初期的戰債壓力與法國
的領土爭端危機。(《德國威瑪共和的憲法: 一個半總統制的個案研究》沈有忠)然而,一
方面一直沒有辦法解決比例代表制下的多黨縱橫捭闔難題更遇上1930年世界經濟崩潰,威
瑪政權才終於被希特勒奪了權。
無論如何,威瑪時代的德國和歐債風波中的義大利,面臨的國內外嚴峻挑戰,顯然不是當
時體制,甚至不是任何體制可以輕易解決的,但是直到1930年之前威瑪的總統和剛下任的
義大利總統在「實權閣揆」失能時成功地扮演的正面的憲政秩序守護者的角色實在令人印
象深刻。
威瑪總統和義大利納波里塔諾總統,面對的危機來自於國內的政黨惡鬥;而屬於半總統制
國家的芬蘭,則長期活在俄羅斯,蘇聯的陰影下,國家主權處在危機中,於是總統在外交
扮演活躍角色以維護國家主權,戲劇性的是等到蘇聯瓦解,總統便回歸統而不治的角色。
比較有趣的是新加坡,建國之初雖採用總統間接選舉的內閣制。但是李光耀下台的1991年
,新加坡憲改,把總統開放給公民直選,並進一步增加其職能與權力,使國家元首成為行
政、立法和司法三大分權的綜合者、協調者。並規定當選後必須退出政黨,以示獨立、超
然、公正的仲裁及監督政府的憲政守護者地位。在陳慶炎上任以來推動的公民社會運動、
獎勵青少年關懷公共事務,如今新加坡大選反對黨國會席次的倍增,果然在憲政秩序的建
立上産生了正面的功能。
上述事例都說明了總理被制憲者設定為向國會負責的行政中心而總統則被設定為國家主權
的防衛者和憲政秩序的守護者的角色,是內閣制和半總統制國家的普遍原則。這樣角色的
設定並非任意的,而是以政黨政治為運作軸心的民主體制在權力邏輯上的必然和必須。也
因此縱使總統不採取直接選舉的策略,其間接選舉的門檻都非常之高,選舉的過程都大費
周章,非同小可。
政黨party顧名思義,來自於部分 part—一個國家整體中的部分。在多元主義之下,不同
政黨有不同價值理念,代表不同部分人的利益,但是我們不只同意,甚至需要選擇一個原
先只代表特定理念和部分人利益的政黨掌握國家全部行政大權進行利益的創造和分配。這
就使國家進入了這樣的一個處境:
一與多,總體與部分之間必然的既相生又矛盾緊張的關係。
國家做為一個共同體,受到資源條件能力有限的制約,使他在一個時段中在包容的諸多元
價值的實踐上必須所選擇,由於選擇,特定價值可以被有效地實踐,共同體因此會有發展
和進步,但是共同體不能永遠只選擇單一價值而予以實踐,於是多元而不同的價值就由不
同的政黨承擔,然後國民透過選舉決定了執政的政黨也決定了共同體階段性要實踐的優先
價值。
由於黨只能代表部份,為免眾多政黨競爭造成的失序,國家必須有一個超越於局部的,不
同政黨之上的仲裁者。
原則上由黨揆擔任的總理就是社會選擇的階段性優先價值的代理人,而總統則是諸價值衝
突中的仲裁者。
同時,儘管不同的政黨在外交、國防上仍舊會有政策的不同,但是,外交上的兩黨一致
(bipartisan foreign policy)仍然是被奉行的重要原則,戰爭時政黨休兵且組成大聯合
內閣也常成慣例,這些都說明了國家主權對外行為的超政黨性,因此雖然國防外交組織編
制全在內閣總理領導之下,但是總統做為超越政黨的主權維護者,在必要的時刻,往往被
認為有和總理共同承擔責任的保留權。
當然,總統無論是行使仲裁權或保留權時一定可能出現兩權和內閣的行政權間或多或少的
爭議;但是在這樣一與多,總體與部分之間的既相生又矛盾的緊張發展過程中,國家重心
持續在一與多以及多與多間持續擺動前行。
多與多間的擺動成就了政黨的輪替;而一與多間的擺動就使政治軸心在閣揆與總統間轉移
,無論半總統制或內閣制都一樣。
由於憲法產生於不同的歷史情境中的政治性決斷,因此半總統制就因為國家歷史情境的特
殊性—基本上是處於危機狀態—而使直選總統做為超政黨政治的主權維護者和憲政秩序的
仲裁者的身分就被強化而出現並或成功或失敗地承擔了他的歷史使命。(林濁水,1991〈
總統直選.憲政改造與國家定位〉自立晚報08/07。1997,〈混合制是歷史處境的產物〉,
中國時報,01/08。沈有忠)
不直選總統就是沒有作用的虛位嗎?直選的總統就必須把國家所有憲政、行政大權都攬在
手中主導而不可能有內閣制的運作嗎?
當我們瞭解到民主政治非得靠政黨政治運作不可,所以讓多數黨組成政府,但是政黨又只
是組成國家全體的部分,所以國必須要有一個超越黨派的尊崇元首擔任主權和憲政秩序的
維護者,仲裁者的道理又看過了諸多國家實踐的經驗的話,我們就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了。
http://www.my-formosa.com/article.aspx?cid=5,15&id=7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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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濁水寫這麼落落長一篇來戰蔡主席,有什麼用呢?
人家擺明了要當超級大總統贏者全拿,誰跟你講道理了?
不過是凸顯沒人在乎你林濁水罷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3-31 20:12:00
多數選票選出來的總統拿的票比任何一個內閣閣員(包括閣揆更多 有什麼理由說拿到多數票的總統該把權力交給票少的閣揆? 在民意基礎這塊上就很難否定總統的權力正當性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3-31 20:17:00
對很多法政學者而言 內閣制是他們心中理想的政制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3-31 20:18:00
我也支持內閣制 但內閣制就是很難與總統直選並行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3-31 20:19:00
不過內閣制有其問題 不用太期待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3-31 20:19:00
內閣制就是跟總統直選牴觸 有什麼好爭的嗎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3-31 20:20:00
總統權太大? 問題在婉君時代 總統易被制衡
作者: Supasizeit (更大更快更有力)   2015-03-31 20:20:00
Bipartisan XDDDDD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5-03-31 20:22:00
他舉了一個運作失靈的義大利內閣制,又舉了一個最終被希特勒搶下政權的威瑪共和內閣制。
作者: trent (大熊)   2015-03-31 20:23:00
我想,台灣人不懂行政中心跟憲政中心的想法吧?台灣人對有權無責總統制(民選皇帝制)已經很習慣了,更別說把民主跟多數決劃上等號的想法了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5-03-31 20:23:00
然後來宣揚虛位總統有救急的效果所以應該採用内閣制。這種舉例跟論述實在是引人發笑。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3-31 20:25:00
民主政治下民意支持(選票)就是實權 扭曲這個關係只會造成更多的麻煩
作者: trent (大熊)   2015-03-31 20:33:00
選票是一時的民意,但任期有四年。誠然總統制跟內閣制各有優缺點,應該依照臺灣民情決定較佳,經由充分討論後公投。不過現行類似半總統制,真的是權責不明的爛體制。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3-31 20:34:00
現行是有權無責超級總統制 不爽去罵民主先生啊
作者: trent (大熊)   2015-03-31 20:41:00
李前總統有功有過,有時代背景,也有個人因素,我也難以評論。不過國家體制是真的蠻重要需要認真看待,除了總統制,內閣制或雙首長制,也有委員制,需要思考制度優劣及考量臺灣民情,而不應該只是拿來當選舉議題,吵完就算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3-31 20:43:00
阿哈哈哈哈哈 搞出「權責不明的爛體制」還有功無過是啊 錯在馬英九 不在李前總統您說是吧
作者: iidxiir3 (笑問)   2015-03-31 20:47:00
體制的各方優劣應該是互相比較的,老李修掉國民大會...留下國民大會跟立法院打架玩兩院治? 台灣人民的民主啟蒙一開始先從簡單的一院生態正常化開始吧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3-31 20:49:00
樓上那是有功無過
作者: iidxiir3 (笑問)   2015-03-31 20:49:00
光是複數/單一選區 & 聯立/併行 這種選制問題都得摸索民主架構本來就是在防止獨裁(分權制衡)的體制下慢慢成長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3-31 20:51:00
花幾十億下去買 就能執政了 好爽
作者: trent (大熊)   2015-03-31 20:51:00
其實我覺得社會對馬總統的評價有點太負面,他是做不好,但沒那麼爛。至於李前總統,我想我是說有功有過,或許有時代因素,但至少他的功有總統直選,以及終止動員勘亂時期。
作者: iidxiir3 (笑問)   2015-03-31 20:52:00
如果以階段性改革來思考,上一輪是逐漸裁掉國民大會下一輪(第八次以後),才是選擇新架構的十字路口要往哪個方向前進,這是需要慢慢凝聚各界共識的老李常被被人詬病的是與地方派系黑金妥協,體制部分...在立法院/國民大會,中央/省級 裁掉疊床架屋的部分精簡體制,使其合理化、效率化,我認為是有功無過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5-03-31 20:59:00
恩啊 李前總統有功無過無誤
作者: trent (大熊)   2015-03-31 21:06:00
<無言>到底要執著李登輝這個日本人台共多久?他就是一個很厲害的政客,為了壟權弄了個有權無責總統出來,也可以當個kmt主席被踢掉後就跑去喊台獨的政客而已啊<情緒發言,請勿見怪,只希望不要斷章取義>
作者: kandylll   2015-03-31 21:22:00
內閣+總統直選不就現在的雙首長制?
作者: Silverdawn (Ptt鄉民)   2015-03-31 21:30:00
他舉義大利不就剛好證明這樣容易混亂嗎?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5-03-31 22:10:00
混亂的是政爭不斷 但中立超然的總統勉強穩定政局現在不算什麼雙首長制 現在的行政院長只是總統幕僚長而已 總統想讓誰當行政院長就誰當 要誰滾誰就滾如果執政黨在國會是少數黨更是場災難 互相推諉卸責
作者: trent (大熊)   2015-03-31 22:20:00
內閣+總統直選不等於雙首長制,雙首長的總統有其專屬的行政權,像是國防外交之類的。我國雖然類似雙首長制,但是在權責制度上,欠缺許多重要設計,例如總統的主動倒閣權跟國會的內閣任命權,甚至加入總統制色彩,像是覆議制度。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台灣是假雙首長制,只是讓總統有權無責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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