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02 06:55:33※ 引述《bg00004 (絕緣體)》之銘言:
: 「服貿簽好要人民吞下去」 政院發言人:亞投行不一樣
: 為撇清亞投行決策的黑箱爭議,主持人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更在訪談中
: 不止一次抨擊服貿協議流程,指「服貿協議是談完、簽好了,硬要台灣
: 人民吞下去」,和亞投行的情況完全不同。
: http://www.storm.mg/article/45376
我想我還是要幫孫發言人緩頰一下啦。
「服貿一個字都不能改」
「服貿一個字都不能改」
「服貿一個字都不能改」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不能刪也不能改!
畢竟我們馬總統擁有全中華民國最厚的臉皮。
馬總統的臉皮厚度足以直接擋住中共的飛彈。
但是我們孫發言人的臉皮比較薄一點,所以就扛不住,
就實話實說了,這點請大家務必見諒。
畢竟臉皮厚度這大家是有目共睹,馬總統是全國第一;
孫發言人臉皮方面比較薄,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不穿褲子到處逛大街。
孫發言人說:「服貿協議是談完、簽好了,硬要台灣人民吞下去」。
這就只是身為毛內閣的成員,穿了褲子講出實話而已嘛。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4-02 07:19:00你跟車主說20萬買你的車 車主說好 你覺得原來20萬可以接受喔 那改15萬好了 誰臉皮比較厚?
孫發言人說出心裡話 值得肯定 大家都知道這些事實這是行政院官方認證的 不是政黑大將信口開河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7:54:00請教中華民國哪條法律規定 服貿協議違法簽約"黑箱"?《兩岸服貿協議》是已談妥並簽署,要求立法院接受 請教根據中華民國法律哪一條法規此行為違法"黑箱"?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02 07:58:00立法院也可以不要接受! 我也不知道在護航什麼的XD現在只是證明..這個政府根本獨行罔顧欺騙人民這樣而已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7:59:00做這種辯論 若非只想網路作亂造謠胡說八道 請引述法規辯論網路作亂胡說八道對社會和平毫無助益.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02 08:01:00對啊現在真的證明了那些護航的人胡說八道了無助於社會..更無助於中華民國的進步只助長了說謊 專制 欺騙人民的因子!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8:02:00根據中華民國法律哪一條法規可以證實此協議如網路使用者所言黑箱違法?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4-02 08:03:00網軍又再造謠嚕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02 08:03:00中華民國官方認證 服貿亂搞黑箱違不違法 我們再來談!但是我們知道這是個大黑箱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4-02 08:04:00臉皮最厚的是跟父母(納稅人)討20萬去買爛車的廢物政府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02 08:04:00而且本來不認帳要護航不是黑箱的!現在紛紛跳船了現在至此!還有哪個人要討論這不是黑箱的?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8:05:00請教網路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民國哪一條法規可判決服貿亞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02 08:06:00之前那些喊不是黑箱的人.要不要出來道個歉啊?解釋一下?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8:06:00投違法協議"黑箱"?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8:08:00請樓上引述法規作辯論.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02 08:09:00請ermina 告訴大家為什麼服貿沒有施行你引述了什麼法規?你什麼法規都沒引述!而我告訴現狀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8:10:00請引述法規證明為何此兩協議為違法"黑箱"?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02 08:10:00服貿!NO! 就是如此簡單!請說明為何服貿沒有實施通過!請論述!真是令人感到悲哀啊..這樣的護航也是沒有用的!服貿協議是談完、簽好了,硬要台灣人民吞下去
馬的口中依法行政 實際違法亂政 2016KMT繼續光溜溜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02 08:12:00這就是現在的政府所做的事情!馬這個人在 美河市 巨蛋 交九~~是怎麼說的?結果現在如何?
馬依法行政只是表面,背地裡開方便門給黑心財團圖利如果馬對人民好點,不隨意加稅,漲價,也許不會這麼慘現在變過街鼠人人喊打
作者:
u831208 (Abooh)
2015-04-02 08:46:00一直跳針重複無理問題是顯性澐箭或黃復興所屬症候群之一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8:49:00XD 樓上很在意我. 感謝.flattered. >///<無法回答問題 只能重複抹黑造謠說謊只是反映"台灣人"台灣社會的民主困境而已. 還有類文革式的網路肉搜公審.
以法律來說,阿扁也無罪呀,法律何時有說實質影響力了?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8:59:00建議樓上新開話題 阿扁和服貿黑箱無關連
是法律沒說你違法,不代表你做的事合情合理合乎人民利益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9:00:00那就是"價值觀"之類的辯論了 黑箱是指馬政府"違法"
國民兩黨在立法院私底下協商也是我們一直以來的通病,那有違法嗎?但我們不應該去改善嗎?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15-04-02 09:01:00憲法第63條去看看ok?之前是誰想跳過表決直接用立院職權行使法不經表決通過的
”黑箱"又何時變成法律詞了?有哪一條叫做黑箱罪嗎?不要以為今天把問題狹隘化到法律無罪就通通沒問題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9:04:00誰想? 樓上這句哪看來的? 你說的?黑箱網路匿名使用者定義的嗎? 誰定義的? 現在定義為何?
最高道德標準檢驗扁 最低法律要求檢驗馬 政黑不簡單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15-04-02 09:05:00ermina憲法63條看完了嗎?立院職權行使法是用來通過行政規則的可以拿來通過協定條約?用這種方法跳過立院表決不是黑箱是什麼?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9:06:00請教樓上兩岸服貿協議》是已談妥並簽署,要求立法院接受根據哪一條法規違法?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15-04-02 09:09:00談妥完經過立院決議才能由總統簽署,question?
作者: rexhsien (rex) 2015-04-02 09:09:00
褲子還是穿起來好 自己人都認証了
一堆屁話...當初信誓旦旦說服貿不會有國安問題 結果後來以參與談判的張顯耀是共諜為由 把他拔掉靠杯 那到底服貿會不會影響國安? 前後矛盾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9:10:00所以何為"黑箱"? 誰定義的? 和亞投行協議可能"黑箱"關聯在
幹 這髮夾彎堪稱有史以來最大 讓人家上車一年再把人家甩出去QQ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15-04-02 09:11:00所以你承認服貿是黑箱囉?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15-04-02 09:12:00跳過公開的立院決議直接由行政機關簽署就黑箱這還不簡單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9:12:00黑箱違法賣台 亞投行重複"黑箱" 如何證實?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15-04-02 09:13:00ermina還有什麼想問的?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9:13:00你沒有回答問題啊 馬政府服貿如何沒有按照程序"黑箱"呢?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15-04-02 09:14:00服貿跳過立院表決直接簽署不就是黑箱
作者:
ermina 2015-04-02 09:15:00"跳過公開的立院決議直接由行政機關簽署就黑箱" 是您定義的黑箱 我了解了 感謝.
作者: rexhsien (rex) 2015-04-02 09:15:00
孫發言人很懂黑箱 你可以問問他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15-04-02 09:15:00不然你定義的黑箱是什麼?簽署資料放在黑黑的箱子裡嗎
馬英九做事怎麼可能會黑箱 台北市長做得好 總統更好
張顯耀勒? 能不能開示一下 到底共諜簽署的服貿會不會有問題?
毛內閣居然不知道亞投行籌備處的電話 只好拜託國台辦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4-02 09:25:00「服貿一個字都不能改」這本來就違違基本法理立法權就是可以改也可以刪,哪來的不能刪不能改這種說法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5-04-02 09:26:00涉外條約要改有困難度 要跟對岸重協商 如果對岸不同意呢?
中韓的fta都不知道改了幾次了 中台卻不能改 騙誰阿
作者:
zwx (王子麵)
2015-04-02 09:40:001F的,那可不只是你和車主的事而已.那是一個班級的班長自己私下和車主喬好20萬,然後直接告訴其他同學我就是要這樣做車主覺得這樣沒有誠信?很抱歉,當初選到這種班長,是同學活該而會去和這種班長喬生意,車主你也是活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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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00 (冒號三)
2015-04-02 10:55:00呵呵 又說不能改了 張淑金膩?
作者:
Shxt (Shxt)
2015-04-02 10:57:00一樓當然是後者,不過車根本不是你的阿 哈哈哈哈哈拿別人的車跟別人談價錢,車主生氣你還怪人臉皮厚
如果改一個字要重談就談阿 人家韓國談10年臺灣呢?發言人褲子都穿起來了,政黑眾的褲子呢?